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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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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1]贷款额度播报编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一)贷款额度国家助学贷款上限提至本专科生及预科生16000元、研究生20000元,为1000到16000(20000)之间的整数 [3],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宽限期时间为5年。注:该政策为2020年开始实施,对于2020年新增合同,还本宽限期为5年;2020年以前的存量合同,未开始偿还本金的助学贷款合同(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 [2](三)贷款利率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四)贴息政策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申报程序播报编辑申报材料(一)贷款证明材料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二)身份证明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合同回执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贷款发放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注意事项播报编辑特别提醒(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注意事项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2.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5.申请过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还用向学校发的银行卡里打钱吗?不用,只需要将贷款之后所欠的金额打入即可。如果发现自己的学费已经被扣过,不要担心。贷款发放下来后会以某种形式让你领走。贷款还款播报编辑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各地动态播报编辑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动态成都24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户籍在我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其顺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据悉,符合条件者可以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山东凡山东省籍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有关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一是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正式启动,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贷款手续,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个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请8000元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2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甘肃目前,甘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要求大学生毕业后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如果大学生读研,贷款期限还可相应延长。福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福建省各县(市、区)高校全面实施,与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行推进、互为补充。为此,福建省积极创新运行体制,并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以实现助学贷款的全覆盖、广受益。江西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青海据了解,2008年,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因启动时间晚、知晓率低等因素,贷款学生数仅1418人,贷款额为720余万元;2009年,由于我省对这项工作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贷款人数激增至10655人,贷款额为5261万多元。新增人数达8000人,贷款额接近8000万元。包头近日,从包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包头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从7月20日开始接受办理。资阳以前的各类助学贷款都是在学生进入大学后才可办理,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生入学前就可以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有3大调整,一是贫困生开具贫困证明时,需由生源地的乡镇出具,为方便学生办理手续,调整为可由贫困生所就读的高中或大学出具证明;二是贫困生可在网上填报生源地贷款的申请;三是申请人需拿申请回执到学校盖章,15个工作日内寄回到资助办公室,调整为,学生拿回执在学校盖章后,直接从网上传到资助办就可以了,整个流程更便捷。湖北各市州于5月21日前汇总上报《湖北省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湖北省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将作为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审核依据。各高中据此开展调查工作。其他相关播报编辑生源地信用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从2010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1.申请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2. 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3. 贷款金额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4. 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申请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填表说明: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2张)若高校学生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和信息,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助学贷款申请。优势1、便于金融机构贷前、贷后管理与风险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是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具体承办银行由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在我国,各高校的贫困生有80%家庭居住在农村,经济相对比较困难,随着农村信用社体制的改革,农村信用社显然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和主力军。信用社承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后,为其效益的增长,市场的扩大以及效益的提高都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此类金融机构而言,生源地助学贷款与国家其他助学贷款相比,便于贷前贷后管理与风险的防范。这些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只要持有相关材料就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办理。对与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和到期催收等环节都非常方便。针对借款人大学毕业后流动性大和工作变动频繁等特点,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的方式,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对经办银行来说,借款主体相对稳定,担保方式强化了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这样经办银行到期催收容易,还款率高,既避免了非贫困生侵占助学资源的现象,又避免了学生毕业后因工作变动而出现找不到人的情况发生。在贷款管理和风险控制上具有一定的优势,金融机构对此项业务乐意接受。2、便于高校操作贷款业务与大力推广高校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银行和学生的中间人,是最重要的信息反馈者。对于高校而言,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程序简单,便于操作,应大力推广。目前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是比较繁琐的,对申请贷款的学生采取三级调查,分别向学生户口所在地的村、乡、县教育局发函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贷款发放后再向学生的父母寄一份贷款发放通知单。通常情况下,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提出贷款申请,最快第二学期才能贷到款。调查难、管理成本高、工作量大、办理期限长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而生源地助学贷款方式方便,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灵活性强,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在当地完成,当地银行可以深入到借款学生家庭调查,操作方便,认定的成本也相对较低,可以有效防止非贫困生侵占助学资源的现象,也能够准确地将助学贷款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这样可以降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资助对象错位现象。同时,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全部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承担,大大减轻了高校的经济负担。因此许多高校普遍建议推广生源地贷款业务,降低管理成本,缩短贷款调查、审批时间,为学生申请贷款提供方便。3、便于学生申请办理贷款与获取资金从学生角度来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金融机构申请,学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就能办理贷款手续,到学校报到时就可以带上所需资金,如期缴清学校所需费用,父母不必担心学生到学校后因申请不到国家助学贷款而影响学业,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学生也能安心学习。最重要的是,学生的思想包袱与心理压力都有所减轻,不会产生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他们以平常的心态融入到周围的群体中,与同学和睦相处,有利于集中精力学习,投入到为实现梦想而奋斗的道路中去。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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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第二年实施免息——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哪些政策值得关注
2023-04-22 08:13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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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在2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就政策享受对象和申请方式、所需资金的承担方式、出台背景及预期回答了记者提问。
谁可享受,如何办理
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对象为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3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纳入此次政策范围。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3年内产生的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介绍,本次免除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偿还的2023年利息,如果承办银行尚未扣款,则相应资金不再扣除;如果已扣款,则由承办银行退还贷款学生。对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3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须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
“对处于贷款偿还本金期的贷款学生,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郭鹏提醒,有需要的贷款学生需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遗漏错过。
为何出台,如何筹资
“2022年,国家出台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政策实施以来,共免除贷款利息19.5亿元,惠及379万人;高校毕业生自主申请延期偿还本金累计5.9亿元,惠及10万人。”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表示,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已经突破1100万人,为了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综合考虑上年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国务院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今年预计免除贷款利息23.25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规模约55亿元,惠及约400万名高校毕业生,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欧文汉说。
据了解,免息政策所需资金承担方式将参照贴息政策执行。免息政策所需资金也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优先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中支付。对于存量资金不足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另行安排。欧文汉介绍,2020至2022年,共安排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122.5亿元,年均40亿元左右。2022年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个人应付的利息予以免除,又相应增加了19.5亿元的免息资金支出。
既重救助,亦作引导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自付。2022年,阶段性免除了当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应偿还的贷款利息。今年,该项政策延续实施。学生毕业以后,可以使用还本宽限期,期限最长5年。在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表示,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持续完善,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2年。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贷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政策协同发力,既照亮了千万寒门学子的求学之路,又引导贷款学生把个人就业与国家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人生梦想。”欧文汉介绍,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就业贷款学生,实行贷款代偿,鼓励应届毕业的贷款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区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同时,对服兵役的贷款学生予以资助,中央财政帮助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偿还贷款。支持贷款学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投身国防建设。(记者 刘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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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 > 解读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需要申请吗?已扣款会退还吗?权威回应!
2023-04-21 19:3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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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4月2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关注!
Q1
Q:今年为什么继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以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A: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突破1100万,就业压力增大。为了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综合考虑上年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国务院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今年预计免除贷款利息23.25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规模约55亿元,惠及约400万名高校毕业生,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
Q2
Q: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延期偿还本金,哪些人可以享受,需要申请吗?
A:
本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免除利息,二是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三是承办银行相应调整征信信息。
一、关于资助对象: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对象为,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3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少部分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鉴于合同已经终结,不纳入此次政策范围。
二、关于覆盖范围: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3年内产生的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三、关于实施方式:一是本次免除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偿还的2023年利息,如果承办银行尚未扣款,则相应资金不再扣除;如果已扣款,则由承办银行退还贷款学生。二是对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3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需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三是对处于贷款偿还本金期的贷款学生,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在此也提醒有需要的贷款学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遗漏错过。
Q3
Q:目前高等教育阶段有哪些学生资助政策?
A: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不断改进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具体在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资助体系。
一是“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通过设立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引导学生靠自身努力获得资助。
二是“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等方面。
三是“助”,国家层面设立国家助学金,各地各高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金,共同发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困难。
四是“补”,有短期生活费补助、伙食补助等,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
五是“免”,就是给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比如公费师范生、列入“优师计划”的学生都可以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六是“勤”,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从事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获得合理报酬;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岗位津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Q4
Q: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A:
一是贷款类型能选择。按学生申办地点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是贷款额度在提高。起初,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2014年、2021年两次提高。目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均有了大幅的提高。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是贷款利息有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自付。2022年,阶段性免除了当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应偿还的贷款利息。今年,该项政策延续实施。
四是贷款本金可延期。学生毕业以后,可以使用还本宽限期,期限最长5年。在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本金。2022年,对当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今年,该项政策也延续实施。
Q5
Q:如何确保此项政策落实到位并发挥作用?
A: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各界精准理解政策。同时,通过学校、银行等多种渠道和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会同承办银行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受理效率,让贷款学生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开通业务咨询热线。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具体业务办理问题,贷款学生可拨打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相关承办银行开设的咨询热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是010—66097980、66096590。
四是加强政策跟踪落实。及时跟踪统计此次政策执行情况,安排专人收集政策执行中贷款学生咨询频率高、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主动回应,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切实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的获得感。
Q6
Q:因为各种困难,部分贷款学生可能无力偿还贷款,该怎么办?
A:
2015年开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贷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能与国家助学贷款联动的资助政策,这些政策协调配合,能更好地形成合力,缓解贷款学生后顾之忧。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就业贷款学生,实行贷款代偿。鼓励应届毕业的贷款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区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财政拿钱,对这些贷款学生予以贷款代偿。
二是对服兵役的贷款学生予以资助。支持贷款学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投身国防建设。中央财政帮助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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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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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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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文字号:
财教〔2021〕164号
来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3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文机关: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文字号:财教〔2021〕164号
来 源: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03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财教〔2021〕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风险补偿金比例。
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
(二)风险补偿金管理。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核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核销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风险补偿金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按规定进行结余奖励返还。有关会计处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核销贷款损失的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备案。
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此通知进行修订。
(三)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
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按照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核算的原则,统筹用于支付以后年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承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直至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规模降至当年贷款余额的5%。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用于贴息的预算安排情况,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递延收益方式管理且有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的,参照上述办法管理和使用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
(四)其他事项。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补偿金管理由各省财政、教育、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与该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风险补偿金部分由该金融机构承担。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央财政按照不高于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和规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超过5%的部分全部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已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份,应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协商,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人 民 银 行
银 保 监 会
2021年9月3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财教〔2021〕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风险补偿金比例。
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
(二)风险补偿金管理。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核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核销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风险补偿金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按规定进行结余奖励返还。有关会计处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核销贷款损失的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备案。
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此通知进行修订。
(三)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
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按照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核算的原则,统筹用于支付以后年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承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直至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规模降至当年贷款余额的5%。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用于贴息的预算安排情况,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递延收益方式管理且有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的,参照上述办法管理和使用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
(四)其他事项。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补偿金管理由各省财政、教育、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与该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风险补偿金部分由该金融机构承担。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央财政按照不高于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和规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超过5%的部分全部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已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份,应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协商,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财 政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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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银 行
银 保 监 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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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问答
2022-05-31 来源:教育部收藏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1.《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研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
2022年高校毕业生1076万人,同比增加167万人,毕业生人数创新高。受新冠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统筹研究,经国务院同意,决定阶段性开展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等工作。
本次措施的出台,预计减免利息20多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50多亿元,有助于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惠及400多万高校毕业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2.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有哪些?
答: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是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3.本次免除利息的范围如何确定,是否需要申请?
答:本次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一是对于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
二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
4.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2年利息,是否能免除?
答: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的2022年利息,应予以免除,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
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5.《通知》中“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如何理解?
答:按照现行政策,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此次免除利息,参照贴息政策执行。
具体安排方式为: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优先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可用的存量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或没有存量资金省份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另行安排。
6.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应如何操作?
答:一是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2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不适用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贷款期限不变。
二是处于贷款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2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三是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目前,承办银行的相关申请渠道正在开通过程中,开通后将及时告知贷款学生,请贷款学生关注相关信息。
7.《通知》中“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如何操作?
答:上述规定适用于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年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贷款学生。具体操作程序为:贷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原因,如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规定提交个人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承办银行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后,对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逾期记录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经承办银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调整。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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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2022全网最详细解读 - 知乎首发于大学百科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生源地助学贷款】2022全网最详细解读CTGU罗同学三峡大学 机械工程硕士前言2018.9-2021.6,本人三年生源地贷款。2021.6 毕业,2022.3.20 还清3.6w贷款+885.45元利息。生源地贷款官网登录界面本文从首贷、续贷、升学、毕业还款、利息结算等多个方面,亲身经历帮你解读的明明白白。注意,国家助学贷款分:生源地和高校,本文解读生源地。一、基本知识1.1 生源地贷款官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并登录后,官网里有各种说明,比任何人说的都详细准确。1.2 贷款额度:本科生1.2w/年·生,研究生1.6w/年·生。1.3 贷款时间:每年暑假,大概7-8月份。二、首贷2.1 注册并登录点【资料完善】,你就知道该去哪办理首贷了。如下图,会告诉你具体资助中心名字和座机电话,具体政策,各位同学咨询当地。注意:打电话尽量上班时间,你懂的,工作互相理解。2.2 地点:根据生源地贷款里提供的资助中心信息,多半在县教育局里。各位同学一定要去官网提供的地方,谨防诈骗!2.3 携带材料: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官网系统里填写后,导出)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录取通知书里面会包含,或者大学班级群里会发,县级资助中心也有)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注: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温馨提示:(1)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2)共同借款人,尽量是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和自己在一个户口本上的,省的麻烦。三、续贷2020年1月出现疫情以后,续贷就可以网上签订了。也是在官网里,点击【续贷】,按流程填写信息,非常简单。四、毕业后利息+还款4.1 利息分两种情况:1.本科毕业,参加工作(系统中你会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毕业当年9.1开始算利息。2.本科毕业,考上研究生(专升本、考研、考博都一样),研究生毕业后的那年9.1开始算利息。如果毕业后继续读书,还想贷款,则需要你本人(一人即可,必须自己),带着能证明你升学的材料,去你申请所在的资助中心,现场变更信息,现场继续贷款。4.2 利息计算:我个人是2021-06毕业,因此2021-09-01开始算利息,只要在合同规定的2026-09-20之前还清本金+利息就可以(我贷的是6年,好像最高是15年)。 4.35%是年利率,×1.2w是一年的利息,÷365=每天利息1.43元。如下图,2021-09-01~2021-12-20,≈110天,1.43×110=157.3元,和显示要还的利息相近。(因为我也不是专业计算的,大概这么理解就行)110天1.2w的利息2021-09-01~2021-12-20,研究生3年,共计3.6w贷款,110天利息如下:160.95+166.5+166.5=493.95元(我在2021-12-20,单独还了次利息)2021-12-20~2022-03-20,90天利息如下:130.5+130.5+130.5=391.5元我个人在2022-03-20,提前还款申请,将本金3.6w+利息(493.95+391.5=885.45元)还清。4.3 如何还本金和利息:(1)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官网,申请提前还款。(2)合同详细信息里,有贷款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密码,手机登录该账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注意:只有先在官网申请还款,不管是申请还利息还是申请还本金,才能在支付宝账户找到账单去还。还清贷款本金+利息后的界面:2021年6月毕业,8月份到岗,次年3月还清3.6w+885.45元利息,用了整整8个月。感谢国家,感谢党,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五、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2022年6月21日更新5.1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重点: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出台时间:2022年5月26日5.2《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问答举个例子:(1)张三,2021年6月大学本科毕业,到2022年7月还没还清贷款。其中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利息,本人承担。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利息,国家免息,有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承担利息。2023年1月1日之后的利息,不在本文件免息政策范围内。(2)罗同学,2021年6月研究生毕业,在2022年5月26日之前还清贷款和利息。因为在政策印发前,结清了所有贷款和利息,所以不在本文件资助范围。(3)李四,2022年6月大学本科毕业,政策2022年5月26日出来的时候,多半没有还款。刚好属于本政策的资助对象,因为李四6月毕业,2022年9月1日才会算利息,所以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大概120天的利息,不用着急还,本政策说免息。李四选择在2022年12月20日,还清贷款本金,不产生利息即可。5.3 还款日期注意:2022年毕业的学生,你要在2022年12月15日之前,在本文提到的官网点“提前还款申请”,在2022年12月20日那天还款,才能完美配合《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六、生源地贷款思维导图(2022.7.8更新)【腾讯文档】生源地贷款全面解读https://docs.qq.com/mind/DTlN2eFRyd1h5YVFo编辑于 2023-03-01 17:55・IP 属地河南助学金助学贷款赞同 558276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大学百科大学常见问题解答,国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