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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 07:22:25

观点|比特币及类数字货币纠纷争议解决之法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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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比特币及类数字货币纠纷争议解决之法律探究

2021-03-16

来源: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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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观点 | 比特币及类数字货币纠纷争议解决之法律探究 来源: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作者:汪磊 王乒 包仕鹏

  比特币的投资背景

  2021年伊始最热议的投资产品非比特币(Bitcoin)莫属了,每枚单价最高曾一度达六万美金。虽各国对于比特币监管均持不同态度,但今年的2月18日,全球首只比特币ETF(Purpose Bitcoin ETF,代码BTCC)在多伦多交易所上市,使得比特币价格又一路高歌,散户购买比特币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更有“特斯拉之父”马斯克持续为其代言,且特斯拉宣布已购买价值十五亿美金的比特币,曾一度获利超过2020年卖车的利润。

  我国对于比特币的监管

  我国目前对于比特币的监管的政策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3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虽然《通知》与《公告》仅为部门规范,但在涉及比特币的争议案件中,法院在相应的判决中均参考了上述两个规范。

  1. 比特币法律属性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下称《银行法》)第四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第二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银行法》明确了我国法定货币发行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且仅有人民币才能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禁止任何其他主体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币在我国市场上以法定货币的地位流通,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亦是经过国务院批准试点发行。《通知》与《公告》对私人发行数字货币及其流通的行为作出了进一步的禁止性规定,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属性,任何由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均不享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地位在市场上进行流通。《通知》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其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但认可其作为特定的“虚拟商品”的属性存在于市场。“虚拟商品”可为网络虚拟财产的表现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鉴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复杂性,且《民法典》并未具体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关于虚拟财产性质的问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我们认为,在法律上比特币不得作为法定货币使用,但在虚拟财产、商品的属性下,及其对应产生的财产权益应当予以肯定,并受到法律保护。

  2. 比特币交易的认定

  除挖矿的原始获得方式外,比特币还可以通过在比特币交易网络上进行交易取得。《通知》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公告》则禁止机构或任何个人从事代币发行或融资,禁止任何平台从事代币的兑换、买卖等中介业务。《公告》明确了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但在《通知》、《公告》或其他现行强制性法律法规中并未禁止投资者个人或机构持有比特币,亦未就比特币可交换性做出限制。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比特币争议案件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以“比特币”为关键词进行案例检索,查询到现涉比特币等虚拟币的争议案件达2235 件,另从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https://law.wkinfo.com.cn/)进行同样的案例检索,查询到该类案件共2174件。其中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各占约一半的比例,而民事案件中的案由则包括民间借贷、不当得利返还、委托投资、转让以及挖矿机购买等纠纷。

  我们注意到,在前述的司法认定中,法院审理涉及比特币的民商事案件时,在事实认定与裁判标准中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观点。

  1. 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在法律审判中应当受到保护

  根据杭州互联网法院做出的(2019)浙0192民初1626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吴某通过淘宝花费近2万元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运营的“FXBTC”网站中购买了2.675个比特币,此后发现该网站已关停,导致其所购买的比特币无法找回,由此请求上海某科技公司和淘宝公司赔偿对其造成的损失,但法院最终以该案原告举证不能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然而,本案作为全国首例比特币财产侵权纠纷案,判决虽未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认定了比特币具有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另外,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沪01民终13689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该案中,被告闫某某等人前往原告李某某等人的住处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迫使原告将其持有的18.88个比特币、6466个天空币转入被告指定的账户中,此后,原告以被告非法取得比特币为由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比特币。最终法院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财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由此判决闫某某等人共同返还从李某某等人处取得的比特币。

  在上述两个案例的审理中,法院均认可了比特币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其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民法典》对虚拟网络财产保护的规定,虚拟财产作为权利客体,应当需具备权利客体的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的特点。比特币需要通过“挖矿”产生,即需要购置、维护相关的专用机器设备,支付耗电能源的对价才能获得。同时比特币可以通过对价转让、交易,并产生金钱上可计算的经济收益,因此比特币具备财产的经济性或价值性,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其次,比特币的总量恒定为2100万个,具备稀缺性。最后,比特币的持有者可以通过对比特币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使其具备财产的排他性和可支配性。综上,比特币等代币或“虚拟货币”具备权利客体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虽不具备货币流通的合法性,但应赋予其作为虚拟财产或商品物的属性,其中也包含了物的可交换性。因此对于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商品的属性及对应产生的财产权益应予以肯定,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而《通知》和《公告》实质上否定了此类“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表明其虽有“虚拟货币”的称谓,但实际上并不享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

  2. 在我国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中进行虚拟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鄂01民终7588号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某在注册名为EAA的虚拟币内盘APP上交易名为EAA的“虚拟货币”,如有人在该APP上购买EAA“虚拟货币”,就可在现实中兑换成人民币,且该币与比特币具有类似的属性,即同属于“虚拟货币”,本案原告在平台完成与被告的交易后,请求认定该案所涉交易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EAA“虚拟货币”,但法院最终判决该交易风险应当由原告自行承担,驳回了原告的上诉。

  本案中,法院认为EAA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而是一种虚拟商品,不能进行发行融资,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其买卖、兑换、定价的行为全部要以网络平台作为支撑。而现在国家已经禁止EAA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及买卖,因此由于案涉标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涉及该标的物的交易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公告》表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公开融资的行为,因此在本案中,平台实际上提供了法定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违反了《公告》的规定,如果支持EAA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及买卖,将会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导致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混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原被告之间就EAA币达成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无效。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法院根据该条款的规定进行合同无效的处理,则会出现返还EAA币的结果。这样,势必会出现对EAA币的交付、定价等行为用司法行为进行确认,但这种行为本身已被国家所禁止,因此无法判决被告返还已经收到的EAA币。

  该案法院认为公民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该民事行为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依法无效,以至交易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 私人之间交易虚拟币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01民终964号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原告谭某转入被告覃某某账户4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覃某某的“虚拟货币”π币,被告在平台上向原告账户转入了10900个π币后,原告主张该交易合同无效并请求被告返还其40万元人民币。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由于案涉标的物为“虚拟货币”,其本身具有不合法性,因此涉及该标的物的交易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也应当相互返还。而二审法院认为即使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虚拟货币”的合同关系,且公民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该行为在我国却不受法律保护,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20)苏0903民初2887号不当得利一审民事裁定书中,原告陈某某通过火币网向被告杨某某购买价值为11313元人民币的USDT币,但此后由于原告错误转账50000元人民币至被告账户,因此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多余款项。本案法院认定因“虚拟货币”产生的债务,系非法债务,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该起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本院予以驳回。

  上述案例中,法院认为在私人之间进行“虚拟货币”的交易时,由于案涉标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该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且交易主体之间对于“虚拟货币”的多付、少付、付错对象等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虚拟货币”的交易风险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然而,《公告》虽然表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但并未明确指出比特币的持有和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在上述案件中,我国在承认了比特币的虚拟财产属性后,又将私人之间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认定为非法行为,由此要求投资者自行承担法律风险,该类判决是否符合立法本意是有待商榷的。

  4. 比特币挖掘机属于正常商品,受法律保护

  每个参与者执行特定算法成功解题时,就有机会获得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奖励,通过这种途径获得比特币的方法被称为“挖矿”。而“挖矿”这种途径则需要通过购买比特币挖矿机才能实行,因此比特币挖矿机纠纷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纠纷的范围。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1民终10053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原告陈某某与浙江某科技公司订立了比特币挖矿机买卖合同,后原告主张案涉标的物涉嫌违法而拒收货物,并要求被告返还贷款。二审法院认可了杭州互联网法院(2018)浙0192民初264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的裁判思路,即认为“矿工”通过“挖矿”生成比特币的行为类似于劳动生产行为,“矿工”“挖矿”生成的比特币凝结了人类抽象的劳动力,根据劳动价值理论,具有商品属性,且不否认比特币作为商品可以被接受者依法使用货币购买,本案的交易标的物为“挖矿机”,是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本身具有财产属性,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也并未禁止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未禁止买卖比特币挖矿机。

  因此,“挖矿机”属于正常的商品,法院在认定其交易属性的时候并未将其作为非法交易进行处理,在比特币挖矿机买卖纠纷中,大多数法院都采取了与杭州互联网法院相同的裁判思路,即将挖矿机作为普通商品的种类之一,并未禁止其交易,因此,对于买卖挖矿机产生的纠纷按照一般的货物买卖纠纷进行处理,也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中审理有关比特币类案件的要求。

  5. (2018)深仲裁字第64号仲裁案件的审理思路

  虽然大多数仲裁案件的裁判结果无法在网上查询,但是深圳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作出的(2018)深仲裁字第64号仲裁裁决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特719号裁定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作为中国首例支持以等值美元/人民币赔偿比特币财产损失被撤销的仲裁案件,该案对今后的仲裁与判决均具有重要的指引意义。

  本案仲裁庭审理认为,仲裁被申请人高某某未依照涉案合同的约定交付与申请人李某等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并因当予以赔偿,仲裁庭参考了申请人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网站公布的合同约定履行时点有关比特币的收盘价公开信息,估算应赔偿的损失为401,780美元。

  此后,深圳中院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理由撤销该仲裁裁决,其审理思路在于涉案仲裁裁决结果为赔偿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这实际上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而《通知》和《公告》均明确表示比特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属性,且禁止两者之间的兑付行为,因此该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影响金融稳定的后果。

  但与此同时,如果我国法律承认了比特币“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并给予其法律保护,却又将中国境内能够进行比特币交易的平台都认定为非法平台,且禁止提供定价和交易服务,那么在持有比特币的同时却无法以合法的途径享受到该项财产权利,实则在法律逻辑层面产生了一定的矛盾。

  司法实践中比特币争议解决案件的难点

  1. 立案

  在立案过程中,仍有不少法院的立案审查意见简单粗暴,认为比特币为非法的“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而不予立案。而我国现行相关的规定包括《通知》及《公告》均未认定比特币标的违法,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虚拟财产也应予以保护。

  2. 调查取证

  在传统的货币纠纷中,可以通过调取银行流水等资金流动的方式证明货币流向、持有等问题。但由于加密货币的匿名特性,个人隐藏自己的资产则更为方便,同时根据《公告》的相关规定,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从事兑换、买卖比特币等中介服务均为违法,即比特币交易平台的交易系违法行为,便无法通过当事人本人或法院调查渠道去调查取证。除去被告自认的情况下,对于案件事实的调查取证存在非常大的障碍。

  3. 财产保全

  财产纠纷中若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则需要进行保全。因为比特币不受国家监管,属于私人发行的范畴,法院无法对比特币采取冻结等措施。且因比特币交易平台合法性官方认定存疑,以比特币交易成交价格为基准,申请保全被告等额人民币财产价值亦在实践操作中存在障碍。

  4. 强制执行

  比特币的财产权利在受到侵害后,由于比特币交易的场所与账户并不受我国机构的控制,因此不能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要求比特币交易场所履行返还比特币的操作。在无法执行返还比特币的情形下,对于折价认定或者赔偿价格的确定问题,目前也尚未具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即是否能够参照相关的境外比特币网站的价格(例CoinMarketCap.com, okcoin.com)。不少法院认为因为相关网站并非我国认可的“虚拟货币”交易价格信息发布平台而不能通过其认定比特币的价值,但在中国境内无相关的定价和交易平台的情况下,仍拒绝参照国际上主流、较透明的市场价格来评估比特币价值,对于比特币的财产属性又是一种否认。

  结论

  我们认为,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非央行发行的数字性币,如比特币等其它类型的数字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合法性,故比特币作为货币类支付工具的民商事行为因违反国家法律及强制性规定而应严格禁止;然而,该等数字性币在特定情形下,若系争案件中具体法律关系未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在比特币等数字性币具备财产属性的前提下,在具体系争个案审理过程中,应对其到底系作为货币支付流通客体,还是作为数字性财产或易物交易的客体做出区别对待。为此司法裁判过程中,就同类/近似法律关系争议,与虚拟币数字财产相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有待的统一裁判适用。此外,系争案件中,数字币交易、交付、返还、等额赔偿中,均因国内缺失数字性货币在合法交易平台认可,以至最终系争案件保全、执行中缺乏实际操作性,导致权利人最终权益存在缺乏司法保障之风险,应值得该等数字货币交易参与者警醒。

  (声明:本文系作者授权新浪网转载,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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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民币 比特币 中国人民银行 数字货币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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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什么是挖矿?矿卡是什么? - 哔哩哔哩

么是挖矿?矿卡是什么? - 哔哩哔哩 浅谈:什么是挖矿?矿卡是什么?吃饭团的佳乐同学

关注专栏/浅谈:什么是挖矿?矿卡是什么?浅谈:什么是挖矿?矿卡是什么?

2019年05月01日 22:09--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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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团的佳乐同学粉丝:19.1万文章:5

关注这是一场资本主义的赛跑什么是挖矿?用来挖矿的电脑挖矿:即比特币挖矿,是一种利用电脑硬件计算出比特币的位置并获取的过程。(本文章举例比特币说明)比特币,指的是网络的虚拟货币中的一种,可以交易,并有一定的现实价值,是一种可以挖掘的虚拟货币,靠显卡(相较于CPU而言,显卡更适合用来计算虚拟货币)计算特定的一些数学任务,计算完成后可获得能够交易的虚拟货币,很多人也因此靠显卡计算出虚拟货币,并交易虚拟货币以此赚钱,这种行为就叫做“挖矿”。虚拟货币交易概念图当然,涉及到计算出任务以得到虚拟货币的时候,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专业名词“算力”了,它代表着一个电子硬件在获取虚拟货币的过程中所拥有的“工作效率”,“算力”越高它获得“比特币”的时间就越快,选择更高“算力”的显卡,能够更快的获取到价格高昂的“比特币”。原来“矿”指的就是“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而“挖矿”指的就是获取这个虚拟货币的过程什么是矿卡?矿卡示意图矿卡:即用来获取比特币的显卡。相信不少小伙伴早已经看到很多朋友们说“矿卡”不能买,上手易翻车!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其实,矿卡作为资本家获取虚拟货币的工具,肯定不会拥有太过奢华的保养,经常24小时不间断,全年无休的满载运行着以获得“比特币”,这就导致“矿卡”使用寿命急剧缩减,长期高负荷运行导致电子元器件容易出现故障,通常都会有大大小小的毛病或者问题,一般来说常见的问题有:莫名其妙蓝屏、正常使用过程中卡顿、突然暴毙等,作为一张二手显卡,还是超负荷重度使用的显卡,其危险性和翻车概率相信不用我多说了吧。矿卡翻车图PS:其实大部分矿卡还是能够正常使用的,出现问题的毕竟不占大多数,主要运气不太差,买个矿卡拿回来将就的用用还是没问题的。原来用来挖矿的显卡就叫做矿卡,不建议购买是因为常年的重度使用矿卡是怎么来的?数量不少的矿卡因为“比特币”是虚拟货币,价格相较于正规货币而言,波动较大。比特币的总量有限,挖一个少一个,再加上近几年的炒作,价格水涨船高,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一买几十张显卡用来挖矿,在“比特币”价格的鼎盛时期除开电费等成本小工作的一个月纯利润可以达到惊人6位数,当然也随着价格的起伏过程中,有不少囤积大量显卡用来挖矿的商人害怕市场饱和导致比特币价格不稳定,为了回血大量抛售矿卡,这些显卡流入二手市场,也正因为如此,矿卡才成为了一个电脑玩家们头疼不已的问题。矿卡价格低,数量多,你说怎么让人不心动呢?原来矿卡之所以这么大量的流入市场,除开矿场对显卡的需求量大以外,还因为虚拟货币的不稳定性,商人为了“回血”低价售卖矿卡。简单的科普后,相信大家对挖矿和矿卡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如今市面上有了越来越多的专业矿机后,使用电脑显卡拿来挖矿的比例也明显下降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一台电脑装载10余个显卡挖矿的事情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到那时我们也不必担心二手显卡市场中的不稳定因素了。而且因为矿卡的使用和“算力”挂钩,一些特别高端的显卡和功耗高算力低的老卡的出现频率可以忽略不计了,毕竟一天的电费都比挖出来的虚拟货币值钱,那还挖什么矿呢?本文为我原创本文禁止转载或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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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数字货币)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比特币是一个多义词,请在下列义项上选择浏览(共4个义项)展开添加义项比特币播报讨论上传视频加密数字货币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 [42]。比特币的交易记录公开透明 [40]。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其总数量有限,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42]2024年3月5日,比特币触及68000美元,续刷2021年11月以来新高。 [107]3月8日晚间,比特币向上突破70000美元/枚,创历史新高。 [109]3月11日,比特币站上71000美元/枚,日内涨2.25%。 [110]最新新闻比特币突破73000美元/枚2024-03-13 15:143月13日,比特币突破73000美元/枚,日内涨2.77%。...详情内容来自中文名比特币外文名Bitcoin种    类加密数字货币、虚拟资产 [83]流通平台网络创始人中本聪缩    写BTC诞生时间2009年1月3日总    量2100万个 [7]最小单位“聪”(satoshi),1聪=0.00000001BTC [8]共识机制POW工作量证明底层技术区块链 [39]特    点总量有限、发行与交易去中心化、交易记录公开透明 [39]目录1发展历程2货币交易▪购买方法▪交易方式▪消费方式▪支付案例3创始人物4产生原理5货币特征6应用7法律现状8各方声音9危害风险10法定货币国家11比特币城市12慈善活动13多方监管▪中国▪美国▪韩国▪法国▪日本▪卢森堡发展历程播报编辑比特币(3张)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同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P2P foundation网站上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陈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设想——比特币就此面世。2009年1月3日,比特币创世区块诞生。和法定货币相比,比特币没有一个集中的发行方,而是由网络节点的计算生成,谁都有可能参与制造比特币,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买卖,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并且在交易过程中外人无法辨认用户身份信息。2009年1月5日,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机构控制的比特币诞生。比特币是一种数字货币,由计算机生成的一串串复杂代码组成,新比特币通过预设的程序制造。每当比特币进入主流媒体的视野时,主流媒体总会请一些主流经济学家分析一下比特币。早先,这些分析总是集中在比特币是不是骗局。而现如今的分析总是集中在比特币能否成为未来的主流货币。而这其中争论的焦点又往往集中在比特币的通缩特性上。不少比特币玩家是被比特币的不能随意增发所吸引的。和比特币玩家的态度截然相反,经济学家们对比特币2100万固定总量的态度两极分化。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们认为政府应该积极调控货币总量,用货币政策的松紧来为经济适时的加油或者刹车。因此,他们认为比特币固定总量货币牺牲了可调控性,而且更糟糕的是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通货紧缩,进而伤害整体经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们的观点却截然相反,他们认为政府对货币的干预越少越好,货币总量的固定导致的通缩并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比特币网络通过“挖矿”来生成新的比特币。所谓“挖矿”实质上是用计算机解决一项复杂的数学问题,来保证比特币网络分布式记账系统的一致性。比特币网络会自动调整数学问题的难度,让整个网络约每10分钟得到一个合格答案。随后比特币网络会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币作为区块奖励,奖励获得答案的人。2009年,比特币诞生的时候,区块奖励是50个比特币。诞生10分钟后,第一批50个比特币生成了,而此时的货币总量就是50。随后比特币就以约每10分钟50个的速度增长。当总量达到1050万时(2100万的50%),区块奖励减半为25个。当总量达到1575万(新产出525万,即1050的50%)时,区块奖励再减半为12.5个。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约2100万个。 [7]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数量有限,但是可以用来套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你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的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2014年2月25日,“比特币中国”的比特币开盘价格为3562.41元,截至下午4点40分,价格已下跌至3185元,跌幅逾10%。根据该平台的历史行情数据显示,在2014年1月27日,1比特币还能兑换5032元人民币。这意味着,该平台上不到一个月,比特币价格已下跌了36.7%。同年9月9日,美国电商巨头eBay宣布,该公司旗下支付处理子公司Braintree将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该公司已与比特币交易平台Coinbase达成合作,开始接受这种相对较新的支付手段。虽然eBay市场交易平台和PayPal业务还不接受比特币支付,但旅行房屋租赁社区Airbnb和租车服务Uber等Braintree客户将可开始接受这种虚拟货币。Braintree的主要业务是面向企业提供支付处理软件,该公司在2013年被eBay以大约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2017年1月22日晚间,火币网、比特币中国与OKCoin币行相继在各自官网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抑制投机,防止价格剧烈波动,各平台将于1月24日中午12:00起开始收取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2%固定费率收取,且主动成交和被动成交费率一致。 [9]5月5日,OKCoin币行网的最新数据显示,比特币的价格刚刚再度刷新历史,截止发稿前最高触及9222元人民币高位。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国三大比特币平台正式开始收取交易费。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公告称中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同年12月17日,比特币达到历史最高价19850美元。2018年11月25日,比特币跌破4000美元大关,后稳定在3000多美元。 [10]11月19日,加密货币恢复跌势,比特币自2017年10月以来首次下探5000美元大关,原因是之前BCH出现硬分叉,且监管部门对首次代币发行(ICO)加强了审查。 [10]11月21日凌晨4点半,coinbase平台比特币报价跌破4100美元,创下了13个月以来的新低。2019年4月,比特币再次突破5000美元大关,创年内新高。5月12日,比特币近八个月来首次突破7000美元。 [11]5月14日,据coinmarketcap报价显示,比特币站上8000美元,24小时内上涨14.68%。 [12]6月22日 ,比特币价格突破10000美元大关。比特币价格在10200左右震荡,24小时涨幅近7%。 [13]6月26日,比特币价格一举突破12000美元,创下自2018年1月来近17个月高点。 [14]6月27日早间,比特币价格一度接近14000美元,再创年内新高。 [15]2020年2月10日,比特币突破了一万美元。据交易数据,比特币的价格涨幅突破3% [16]。3月12日,据加密货币交易平台Bitstamp数据显示,19点44分,比特币最低价格已跌至5731美元 [17]。5月8日,比特币突破10000美元关口,创下2月份以来的新高 [18]。5月10日早上8点开始,比特币单价在半小时内从9500美元价位瞬间下跌了上千美元,最低价格跌破8200美元,最高价差超1400美元 [19]。7月26日下午6点,比特币短时极速拉升,最高触及10150.15USDT,日内最大涨幅超过4%,这是2020年6月2日以来首次突破1万美元关口 [20]。11月4日,比特币价格正式突破14000美元。11月12日晚,比特币价格突破16000美元,刷新2018年1月以来新高,一周涨超8.6%。比特币总市值突破2915亿美元。11月18日,比特币价格突破17000美元 [21]。12月1日,比特币价格报19455.31美元,24小时涨幅为5.05%。 [22]12月17日,比特币价格突破23000美元整数关口,刷新历史新高,日内涨幅超7.5%。 [23]截至12月27日19时20分,比特币报价28273.06美元。 [24]2021年1月8日,比特币涨至4万美元关口上方,最高至40402美元。 [25]2月16日,比特币再创历史新高,升至50000美元/枚上方。 [1]2月17日,据法新社伦敦消息,在一些重量级企业支持比特币后,这一虚拟货币在2021年升值近75%之后于当地时间16日首次突破5万美元大关。大约在格林尼治时间12时35分,比特币较前一日升值4.4%,达到50547.70美元的历史新高。2021年2月16日,比特币价格突破50000美元。 [1]2021年2月20日,比特币总市值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 [2-3]2021年2月22日,比特币价格线上突破58000美元/枚。 [4-5]2021年2月22日晚间,受做空资金反扑,比特币跌幅扩大,盘中一度跌破48000美元/枚,跌幅扩大至近17%。随后,多头资金迅速开始抄底,在半个小时内,比特币跌幅从17%回到6%。CoinGecko行情显示,截至北京时间2月23日0时左右,比特币报52878.42美元/枚,目前24小时跌幅达9%。 [6]3月3日,比特币日内涨超5%,站上51000美元/枚。 [29]3月13日,比特币24小时上涨约6%,站上60000美元/枚,市值约为1.1万亿美元。 [30]2021年5月19日,比特币跌幅扩大至18%,跌破35000美元/枚整数关口,日内连续跌破九道千元关口。 [31]2021年6月,萨尔瓦多通过《萨尔瓦多比特币法》法案,法案指出比特币在该国成为法定货币、并于政府公报上公布九十天后生效。 [33]9月7日,法案生效、比特币正式成为了萨尔瓦多的法定货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赋予数字货币法定地位的国家。 [33] [37]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38]2021年10月,比特币重回50000美元/枚关口上方,创9月7日以来新高。 [41]截至10月20日,比特币时隔半年再创历史新高,涨破65000美元/枚,日内涨1.16%。 [43]2021年11月9日盘中,比特币再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67000美元/枚。 [44]11月9日,Bitstamp平台报价显示,比特币达到68065.30美元/枚,而在过去24小时之内,最高曾达到68564.40美元/枚。 [46]11月13日,比特币市值超过了脸书和腾讯,挤进了世界前五。11月10日,比特币价格再创历史新高,首次逼近6.9万美元/枚。 [45]2022年1月,比特币周五继续下跌,跌破42000美元,触及2021年9月以来未见水平。 [54]2022年1月22日晚间,比特币日内一度跌破36000美元/枚,最大跌幅12.8%。 [57]2022年1月25日,据法新社华盛顿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周二呼吁萨尔瓦多改变政策,停止使用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理由是这种加密货币构成“巨大风险”。2022年2月,美国司法部宣布,查获价值约36亿美元的失窃比特币,并以涉嫌洗钱罪名逮捕了一对夫妇。 [58]2022年2月,比特币一度跌破35000美元,随着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的紧张局势加剧,打压风险偏好,提振避险需求,金价突破每盎司1940美元。 [59]2022年3月1日,据彭博社报道,美国财政部发布新规,禁止美国人向俄罗斯寡头和实体提供任何支持,包括通过使用数字货币或加密资产进行交易,该规则于3月1日生效。在新规发布的同一天,比特币价格短线拉升,从41800美元左右直接飙升至44000美元附近,24小时涨幅超14%。 [60]2022年3月24日,俄罗斯国家杜马能源委员会主席帕维尔·扎瓦尔尼(Pavel Zavalny)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俄罗斯愿意接受比特币作为其自然资源出口的支付方式。 [62]2022年3月25日,面对西方国家不断加大的制裁,俄罗斯正在考虑接受比特币作为其石油和天然气出口的支付方式。 [63]每经AI快讯,比特币站上47000美元/枚,为2022年1月4日以来首次。 [64]2022年3月,环保组织发起倡议,要求比特币改变其生产方式,减少其生产所带来的巨大耗电量。据悉,比特币的年耗电量比瑞典整个国家的年用电量还要高。比特币的主要竞争对手以太坊已经准备采用一种更环保低耗的生产方式,环保人士认为,比特币也需做出改变。 [65]北京时间2022年4月12日,加密货币市场迎来一次回撤。行情数据显示,比特币24 小时内下跌 15%,最新报价为39682美元,自3月15日以来首次跌破 40,000 美元。与此同时,以太坊下跌 14%,最新报价为2969美元,自3月23 日以来首次跌破 3,000 美元大关。 [67]2022年5月27日,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表示,特斯拉的周边产品可以用狗狗币购买。 [69]9月,比特币一度上涨6.1%,价格突破2万美元关口。 [75]2022年6月13日,最新行情数据显示,比特币报价短时触及25000美元一枚,并在该点位进行来回绞杀,24小时跌幅已达到7.4%,创下2020年12月26日以来的最低点。 [70]2022年6月14日,最新行情数据显示,比特币价格短时跌破21000美元,最低触及20846美元,创2020年12月16日以来的最低点。 [71]2022年6月19日,据Bitstamp报价显示,比特币再次下破18000美元/枚,过去7天累计下跌36%,今年以来累计下跌62%。 [72]2022年6月30日,据Bitstamp报价显示,比特币跌破19000美元/枚。 [73]2022年7月13日的研报中表示,比特币的生产成本已从6月初的约24000美元降至现在的约13000美元。 [74]2023年2月2日报道,比特币突破24000美元/枚,续刷前期新高。 [76]2023年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各国应如何对待加密资产制定了一项九点行动计划,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通过加强货币政策框架来维护货币的主权和稳定,不授予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官方或法定货币地位”。 [77]2023年7月,glassnode发推称,比特币长期持有者持有1452万枚BTC,已达历史新高,相当于BTC流通供应量的75%。 [82]2023年8月17日,比特币回落至29000美元/枚下方,为8月7日以来首次,24小时内跌0.58%。 [84]2023年9月,比特币跌破25000美元/枚,日内跌逾3%。 [85]10月24日,比特币涨破35000美元/枚,日内涨近14%。 [86]2023年11月,行情显示,BTC突破38000美元/枚,现报38023.4美元/枚,24小时内涨近8%。 [87]2023年11月30日,比特币突破38000美元/枚,日内涨0.7%。 [93]2024年1月3日,比特币快速下挫,一度跌超10%,跌破41000美元。 [95]1月1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首次批准直接投资比特币的交易基金,但并未批准或认可比特币 [96]。1月20日消息,比特币升至42000美元/枚。 [97]1月30日消息,比特币向上突破43000美元/枚。 [98]2月9日,比特币向上突破47000美元/枚,日内涨3.64%。 [99]2月14日,比特币向上突破52000美元/枚,日内涨超6%。 [100]2月27日消息,比特币突破57000美元/枚,日内涨4.36% [101]。2月28日,比特币突破58000美元/枚,续刷2021年12月以来新高,日内涨2.35%。 [102]同日,比特币上触59000美元/枚,续刷2021年12月以来新高,日内涨4.12%。 [103]2月29日,比特币突破64000美元/枚,续刷2021年11月以来新高;日内涨13%,本月迄今大涨近50%。 [104]2024年3月,比特币持续走高,日内涨近5%触及65000美元,创2021年11月以来新高。 [102] [104-105]3月4日,比特币向上触及66000美元,续刷2021年11月以来新高。 [106]3月5日,比特币触及68000美元,续刷2021年11月以来新高。 [107]3月5日晚,比特币涨破69000美元/枚,创历史新高,累涨62.64%。 [108]3月8日晚间,比特币向上突破70000美元/枚,创历史新高。 [109]货币交易播报编辑购买方法比特币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在用户“开采”比特币时,需要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然后通过反复解谜密与其他淘金者相互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用户的电脑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那么就将会获得25个比特币。由于比特币系统采用了分散化编程,所以在每10分钟内只能获得25个比特币,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会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系统是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通过编码来抵御通胀,并防止他人对这些代码进行破坏。交易方式比特币是类似电子邮件的电子现金,交易双方需要类似电子邮箱的“比特币钱包”和类似电邮地址的“比特币地址”。和收发电子邮件一样,汇款方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按收款方地址将比特币直接付给对方。下列表格,列出了免费下载比特币钱包和地址的部分网站。比特币地址是大约33位长的、由字母和数字构成的一串字符,总是由1或者3开头,例如火币"1PCgrJSzxJTjtUUbijcvPjZ6FVS2jGeZnN"。比特币软件可以自动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时也不需要联网交换信息,可以离线进行。可用的比特币地址非常多。比特币地址和私钥是成对出现的,他们的关系就像银行卡号和密码。比特币地址就像银行卡号一样用来记录你在该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币。你可以随意的生成比特币地址来存放比特币。每个比特币地址在生成时,都会有一个相对应的该地址的私钥被生成出来。这个私钥可以证明你对该地址上的比特币具有所有权。我们可以简单的把比特币地址理解成为银行卡号,该地址的私钥理解成为所对应银行卡号的密码。只有你在知道银行密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银行卡号上的钱。所以,在使用比特币钱包时请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钥。比特币的交易数据被打包到一个“数据块”或“区块”(block)中后,交易就算初步确认了。当区块链接到前一个区块之后,交易会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在连续得到6个区块确认之后,这笔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转地得到确认了。比特币对等网络将所有的交易历史都储存在“区块链”(blockchain)中。区块链在持续延长,而且新区块一旦加入到区块链中,就不会再被移走。区块链实际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户端节点,并由所有参与者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是对所有比特币交易历史的记录 。 中本聪预计,当数据量增大之后,用户端希望这些数据并不全部储存自己的节点中。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采用引入散列函数机制。这样用户端将能够自动剔除掉那些自己永远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说极为早期的一些比特币交易记录。消费方式许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网站,已经开始接受比特币交易。比如火币、币安、OKEx之类的网站,以及淘宝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币兑换美元、欧元等服务。毫无疑问,比特币已经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而非腾讯Q币那样的虚拟货币。国外已经有专门的比特币第三方支付公司,类似国内的支付宝,可以提供API接口服务。可以用钱来买比特币,也可以当采矿者,“开采”它们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通过用电脑反复解密,与其他的淘金者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电脑能够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就会获得12.5个比特币。比特币是分散化的,需要在每个单位计算时间内创造固定数量比特币是每10分钟内可获得12.5个比特币。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达到2100万个。换句话说,比特币体制是可以自给自足的,译成编码可抵御通胀,防止他人搞破坏。支付案例在被投资者疯狂追逐的同时,比特币已经在现实中被个别商家接受。北京一家餐馆开启了比特币支付。这家位于朝阳大悦城的餐馆称,该店从2013年11月底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消费者在用餐结束时,把一定数量的比特币转账到该店账户,即可完成支付,整个过程类似于银行转账。该餐馆曾以0.13个比特币结算了一笔650元的餐费。2014年1月,Overstock开始接受比特币,成为首家接受比特币的大型网络零售商。2017年虚拟货币资料货币符号发行时间创始人活跃市值比特币基础算法比特币BTC2009中本聪是2000亿美元是SHA-256以太币ETH2014维塔利克·布特林是320亿美元否Ethash瑞波币XRP2013克里斯·拉森是170亿美元是SHA-256柚子币EOS2017丹尼尔·拉里默是55亿美元否DPOS莱特币LTC2011李启威是75亿美元是Scrypt比特币现金BCH2017吴忌寒是75亿美元是SHA-256“世界首台”比特币自动提款机2013年10月29日在加拿大温哥华启用,办理加拿大元与比特币的兑换,迅速迎来排队办理业务的人群。“世界首台”这台自动提款机由美国机器货币公司制造,设在温哥华一家名为“潮流”的咖啡屋。提款机所有者之一名为米切尔·德米特,他从事比特币交易数年,另外两名高中同学合伙成立了一家比特币交易公司。德米特说,这是世界首台比特币提款机。德米特和同伴都认为比特币提款机是商机,因为此前“没有比特币自动提款机,大家都是在网站上进行交易”。操作时,比特币用户输入类似银行PIN码的密码,登录网络比特币账户。通过提款机,用户可以从比特币账户中取出按比值对应的加拿大元现金,也可将现金存入比特币账户。比特币用户只需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使用比特币,与网络购物形式相似。缺乏监管但一些人担心比特币成为毒品交易、洗钱和其他不法活动的温床。一个名为“丝绸之路”的网站为不法分子以比特币交易搭建平台,本月初被美国当局关闭。美国警方2013年10月25日说,他们在这家网站站主罗斯·威廉·乌布利希的电脑里发现价值280万美元的比特币。路透社报道,这家网站2011年起运营,为不法分子搭建交易平台。网站有海洛因和其他毒品售卖,甚至提供杀手。超过90万名该网站注册用户用比特币进行毒品交易。法庭文件显示,这家网站在两年运营时间里达成价值12亿美元的比特币交易,每笔交易收取8%到15%的手续费。法新社报道,比特币尚未在任何国家和地区受到有效监管。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承认比特币为“私人货币”的国家。创始人物播报编辑京都大学数学教授望月新一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P2P foundation网站上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陈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设想——比特币就此面世。2009年1月3日,比特币创世区块诞生。比特币用分布式账本摆脱了第三方机构的制约,中本聪称之为“区块链”。用户乐于奉献出CPU的运算能力,运转一个特别的软件来做一名“挖矿工”,这会构成一个网络共同来保持“区域链”。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生成新货币。买卖也在这个网络上延伸,运转这个软件的电脑争相破解不可逆暗码难题,这些难题包含好几个买卖数据。第一个处理难题的“矿工”会得到50比特币奖赏,相关买卖区域加入链条。跟着“矿工”数量的添加,每个迷题的艰难程度也随之进步,这使每个买卖区的比特币生产率保持约在10分钟一枚。2009年,中本聪设计出了一种数字货币,即比特币,风风火火的比特币市场起了又落,而其创始人“中本聪”的身份一直都是个谜,关于“比特币之父”的传闻牵涉到从美国国家安全局到金融专家,也给比特币罩上了神秘光环。据外媒报道称,计算机科学家TedNelson周日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他已经确定出,比特币的创始人是京都大学数学教授望月新一(Shinichi Mochizuki)。比特币的创始人一直以来使用的都是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假名,互联网领域也对其真实身份展开了大量推测。纳尔逊发布视频称,他已确定望月新一就是比特币的真正创始人。望月新一2013年因为证明ABC猜想而名声大噪。他高中时就读于菲利普埃克塞特学院,后者是美国最具声望的高中之一,仅仅两年后就毕业。望月新一16岁进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22岁时以博士身份离校,33岁就成为正教授,这么年轻就获得正教授职称在学术界极为罕见。这个数学界的巨星可能已经攻破了该领域最为重要的难题之一。中本聪本人在互联网上留下的个人资料很少,尤其是近年几乎完全销声匿迹,因此其身世也变成了一个迷。2014年3月7日,当有人说比特币创始人是多利安·中本的新闻传出后,迅速成为互联网上最吸引人的消息。与外界揣测其可能是个虚构的名字不同,“中本聪”是个真实的名字,他是一名64岁的日裔美国人,他喜欢收集火车模型,曾供职大企业和美国军方,从事机密工作。在过去的40年中,中本聪从不在生活中用他的真名。根据美国洛杉矶地方法院1973年的档案,在他23岁从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毕业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了多利安·普伦蒂斯·中本聪(Dorian Prentice Satoshi Nakamoto)。从那时起,他不再使用“聪”这个名字,而用多利安·中本S(Dorian S. Nakamoto)作为签名。也是在2014年,真正的发明人中本聪在网上发言否认:“我不是多利安·中本。”产生原理播报编辑疯狂涨势比特币是由系统自动生成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矿工奖励来完成发行过程的。矿工在这里充当了货币发行方的角色,他们获得比特币的过程又称为“挖矿“。所有的比特币交易都需要通过矿工挖矿并记录在这个账本中。矿工挖矿实际上就是通过一系列算法,计算出符合要求的哈希值,从而争取到记账权。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试错的过程,一台计算机每秒产生的随机哈希碰撞次数越多,先计算出正确哈希值的概率就越大。最先计算出正确数值的矿工可以将比特币交易打包成一个区块,然后记录在整个区块链上,从而获得相应的比特币奖励。这就是比特币的发行过程,同时它也激励着矿工维护区块链的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设计者在设计比特币之初就将其总量设定为2100万枚。最开始每个争取到记账权的矿工都可以获得50枚比特币作为奖励,之后每4年减半一次。预计到2140年,比特币将无法再继续细分,从而完成所有货币的发行,之后不再增加。 [35]货币特征播报编辑分类特征去中心化比特币是第一种分布式的虚拟货币,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币安全与自由的保证 。全世界流通比特币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专属所有权操控比特币需要私钥,它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用户自己之外无人可以获取。低交易费用可以免费汇出比特币,但最终对每笔交易将收取约1比特分的交易费以确保交易更快执行。无隐藏成本作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币没有繁琐的额度与手续限制。知道对方比特币地址就可以进行支付。跨平台挖掘用户可以在众多平台上发掘不同硬件的计算能力。优点完全去处中心化,没有发行机构,也就不可能操纵发行数量其发行与流通,是通过开源的P2P算法实现。匿名、免税、免监管。比特币完全依赖P2P网络,无发行中心,所以外部无法关闭它。比特币价格可能波动、崩盘,多国政府可能宣布它非法,但比特币和比特币庞大的P2P网络不会消失。健壮性无国界、跨境跨国汇款,会经过层层外汇管制机构,而且交易记录会被多方记录在案。但如果用比特币交易,直接输入数字地址,点一下鼠标,等待P2P网络确认交易后,大量资金就过去了。不经过任何管控机构,也不会留下任何跨境交易记录。山寨者难于生存由于比特币算法是完全开源的,谁都可以下载到源码,修改些参数,重新编译下,就能创造一种新的P2P货币。但这些山寨货币很脆弱,极易遭到51%攻击。任何个人或组织,只要控制一种P2P货币网络51%的运算能力,就可以随意操纵交易、币值,这会对P2P货币构成毁灭性打击。很多山寨币,就是死在了这一环节上。而比特币网络已经足够健壮,想要控制比特币网络51%的运算力,所需要的CPU/GPU数量将是一个天文数字。缺点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币网络很健壮,但比特币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个网站,而网站会遭到黑客攻击,或者遭到主管部门的关闭。交易确认时间长比特币钱包初次安装时,会消耗大量时间下载历史交易数据块。而比特币交易时,为了确认数据准确性,会消耗一些时间,与P2P网络进行交互,得到全网确认后,交易才算完成。价格波动极大由于大量炒家介入,导致比特币兑换现金的价格如过山车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币更适合投机,而不是匿名交易。大众对原理不理解,以及传统金融从业人员的抵制。活跃网民了解P2P网络的原理,知道比特币无法人为操纵和控制。但大众并不理解,很多人甚至无法分清比特币和Q币的区别。“没有发行者”是比特币的优点,但在传统金融从业人员看来,“没有发行者”的货币毫无价值。应用播报编辑新型投资品2010年4月比特币第一次公开交易起,按当前最新交易价格450美元计算,比特币的市值在4年间上涨了15000倍。2013年始,比特币的价格突然一路飙升,一度突破7000元人民币。伴随着这一现象的是大量比特币被作为贮藏手段保存,这会加深人们对它的偏见。相对于支付手段和货币其他职能,比特币似乎更被当作了一款投机产品。 [88]比特币消费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虚拟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中的物品。 [89]法律现状播报编辑德国:2013年6月底,德国议会决定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将予以免税后,比特币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这意味着比特币在德国已被视为合法货币,并且可以用来交税和从事贸易活动。日本:2017年,日本政府称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支付方式。巴基斯坦:2022年1月12日,印度报业托拉斯消息,据巴基斯坦SAMAA电视台报道,根据在有关数字货币的案件听证会上提交给信德省高等法院(SHC)的报告,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和联邦政府已经决定禁止使用所有加密货币。 [55]新加坡:2022年1月19日路透社报道,由于新加坡金管局(MAS)限制加密货币的消费者广告,为数字代币交易提供便利平台的加密货币自动取款机(ATM)正在新加坡下线。加密货币ATM使用户可以用法定货币或政府发行的货币交易比特币和以太币等数字支付代币。 [56]泰国:2022年3月23日,《联合早报》消息,泰国将禁止使用加密货币作为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方式,并称数码资产的广泛使用威胁到国家的金融体系和经济。 [61]印尼:2022年4月,据路透报道,印尼一位税务官员表示,在数字资产交易蓬勃发展的情况下,印尼计划从5月1日起对加密资产交易征收增值税,对此类投资的资本利得征收各0.1%的所得税。 [66]美国:2023年5月,美国CFTC主席Rostin Behnam表示, 比特币和以太坊是商品,BTC和ETH期货在交易所上市是”市场驱动的”,并以法律分析为理由。此外,Behnam抨击了SEC的加密货币监管方法,Behnam称,我非常强烈反对执法监管。俄罗斯:2022年3月24日,俄罗斯国家杜马能源委员会主席扎瓦尔尼表示,面对西方国家不断扩大制裁范围,俄罗斯正在考虑接受比特币作为其石油和天然气出口的支付方式 [78]。中国: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称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在中国,部分淘宝的店铺也开始接受了比特币的使用,商家会逐渐增加。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币季刊《壹比特》创刊号发行。2013年10月15日,百度旗下百度加速乐服务宣布支持比特币。2013年10月26日,BTCMini报道了GBL被黑内幕。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联网律师雷腾发文建议《尽快立案调查GBL比特币交易平台关闭》事件,分析了比特币具有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币应受相关法律管辖。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26]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27]2018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专题十二讲到“加密资产”。2021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多家银行和支付机构,禁止使用机构服务开展虚拟货币交易。 [34]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38]。在2021年10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首例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宣判,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该案适用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系资源消耗巨大、不利于“双碳”目标实现的风险投资活动,违背公序良俗,法院最终判定合同无效,损失自担。 [50]2023年3月,《中国检察官》杂志(司法实务版)发文:虚拟货币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应予以保护,文章指出: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虚拟财产,符合“财物”特征,应当评价为刑法上的财产犯罪对象。国家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管控政策,否定了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但从未否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判断和认定标准与刑法保护“财物”的判断认定标准并无理论关联,涉虚拟货币合同有效与否,并不能作为否定虚拟货币刑法上“财物”属性的依据,刑事领域肯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并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 [81]中国香港:2022年10月31日,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发表《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在此之前,港区政府曾表明要成为全球虚拟资产中心。 [83]2023年2月20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出一项计划,以允许零售投资者交易比特币和以太币等数字代币。香港证监会在一份咨询文件中表示,建议允许零售投资者在证监会许可的交易所交易大市值代币,前提是知识测试、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合理的风险敞口限制等保障措施到位 [80]。2023年6月1日,香港证监会《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生效,《指引》订明多项适用于持牌交易平台的标准和规定,包括稳妥保管资产、分隔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及网络保安。 [83]各方声音播报编辑正面比特币目前进入模糊期,理性、强化货币性,将让比特币获得良性发展(2014年10月 人民网评)2014年博鳌亚洲论坛在海南博鳌召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先生在对话《央行的未来》中表示,比特币像是一种能够交易的资产,不太像支付货币,比如过去有人集邮,上面也写着价钱,但是他主要是收藏品,作为资产来作为交易,并不是支付性的货币 [79]。2015年11月,拥有诺贝尔奖提名资质的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金融学教授巴格万·乔德里(Bhagwan Chowdhry)公开表示,将比特币的缔造者“中本聪”推荐给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评审团队,在他心目中比特币对经济体系造成了巨大的颠覆式的影响。 [49]巴格万·乔德里说。“中本聪的贡献将会彻底改变我们对金钱的思考方式,很可能会颠覆央行在货币政策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并且将会破坏如西联这样高成本汇款的服务,彻底消除如Visa、MasterCard和Paypal他们收取2%-4%的中间人交易税,消除费事且昂贵的公证和中介服务,事实上它将彻底改变法律合约的方式。” [49]负面货币只是数据,让我们免于物物交换的不便。该数据与所有数据一样,都存在延迟和错误。这么说来,比特币和以太坊确实似乎高了。(2021年2月 埃隆·马斯克评) [28]2021年5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在推特上发布了一篇其发表在纽约时报上对比特币的评论 [32],克鲁格曼表示,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资产是一个庞氏骗局。克鲁格曼认为,自诞生起12年,加密货币在正常的经济活动中几乎不起任何作用。听说被用作支付手段,而不是投机交易,是与非法活动有关,比如洗钱或向关闭它的黑客支付比特币赎金。其在与加密货币或区块链的狂热者的多次会面中,关于区块链技术与加密货币解决了什么问题,他认为至今仍然未听到明确的答案。 [32]危害风险播报编辑在没有任何政策干预的情况下,中国比特币区块链的年能耗将在2024年达到峰值296.59太瓦时,产生1.305亿公吨碳排放。比特币的高耗能特性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注意。在计算的过程中,比特币全网会消耗大量的电力能源和算力。 [34]利用清洁能源挖矿2021年3月,加拿大区块链公司开发出绿色比特币挖矿设施,由风能和太阳能提供电力 [52]。2021年10月,为减轻比特币“开采”过程中的能耗和污染,萨尔瓦多开始利用火山地热能发电,为“挖矿” 提供能源 [53]。法定货币国家播报编辑2021年6月9日,萨尔瓦多议会通过一项法案,批准将比特币作为该国法定货币,该法案于90天后即9月7日正式生效。2021年9月6日,萨尔瓦多总统布克尔通过社交网络宣布,萨政府当天分两次购入共400枚比特币,按当前行情价值约2100万美元 [36]。2021年9月,古巴央行(BCC)发布的2021年第215条决议承认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生效。加密货币目前已成为古巴商业交易的合法支付方式 [51]。2022年,中非共和国国民大会一致通过了一项法案,将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 [68]2023年12月21日,阿根廷外交部长蒙迪诺在社交媒体平台X发文称:“我们批准并确认在阿根廷可使用比特币达成合约。” [94]比特币城市播报编辑2021年11月20日,萨尔瓦多总统纳伊布·布克尔宣布,萨尔瓦多打算发行比特币债券,以筹资建造全球第一座“比特币城”。 [48]2021年11月22日消息,萨尔瓦多计划建造以火山为动力的“比特币城市”。该国总统布克尔说,将在该国拉乌尼翁东部地区建设一座从火山中获取地热能的城市。该座城市除增值税外不征收任何税款。所征收的增值税一半用于发行债券,进而资助城市建设,另一半将用于支付垃圾收集等服务费用。布克尔表示,该项目将通过发行10亿美元的、由比特币支持的主权债券来筹措部分资金。 [47]慈善活动播报编辑在美国的大学足球大赛时,学生们会纷纷设计有特点的标语牌来吸引人们的目光。2013年12月,一名学生的标语牌上写着:HI MOM SEND(妈妈,给我汇款)。文字下面配上了比特币的标志和二维码(二维码中介绍了有关汇款的事项),这个画面还出现在了电视屏幕中。这名学生本人只是将此当作一个噱头,并没有真的想让谁给他汇比特币。但是,在打出标语的24小时内,他便收到了相当于20600美元(约226万日元)的比特币。看现场直播的人们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为他汇了款。这些钱最终都捐给了慈善组织。 [90]在与俄罗斯常年发生纷争的乌克兰街头,路障旁边的市民们都会立起“我们需要援助”的标语(上面印着比特币的二维码)。 [90]多方监管播报编辑中国中国相关部门一直在密切关注国内比特币业务的扩张,因为该业务对金融稳定构成潜在威胁,同时吸引了大量寻求快速获得利润的投机性个人投资者。中国对资本和外汇实施严格控制,2015年底中国比特币需求大幅增长,帮助推升了比特币在全球市场的价格,同时引发了监管机构的注意。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停止为比特币交易提供服务。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又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帮助比特币交易所从客户手中收取资金。 [91]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中国政府对于比特币的态度。一是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但是承认其虚拟货币的地位。同时指出“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政府允许公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自由参与比特币的交易。二是强调现阶段“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防止比特币的投机性风险向金融机构传递。三是为防止不法分子用比特币交易洗钱,加强对比特币交易市场的监管,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识别并报告可疑用户。 [91]2014年4月29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特意提到了比特币,指出比特币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任何有自己的开采算法、遵循P2P协议、限量、无中心管制的数字“货币”都有可能取代比特币。人民银行表示,从属性看,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比特币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很难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相关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比特币投资者的保护,也有利于比特币交易在中国有序地发展。 [91]美国2013年3月18日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发布了《虚拟货币管理条例》,认为比特币交易是一种货币转移业务,在美国开展业务需要获得所有的相关许可,并把MtGox(曾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商,承担着超过80%的比特币交易,现已破产)列为重要的监管对象。2013年5月,美国国土安全部冻结了MtGox的两个美国银行账户,指证该公司涉嫌为洗钱提供便利与无证经营货币转移业务。 [91]韩国2013年12月,韩国拒绝承认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合法的货币形式,将增加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特别是洗钱等犯罪活动。 [92]法国2012年12月,法国政府核准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央”取得国际银行账号(Iban),使其接受政府监管并跻身准银行之列。 [92]日本2016年3月,日本金融厅考虑修改立法将电子货币(如比特币)作为付款方式的一种,使得电子货币“实现货币的功能”。 [92]卢森堡2016年4月,卢森堡批准比特币交易公司Bitstamp的营业执照,使之成为欧洲首家受到全面监管的比特币交易机构,将比特币正式纳入货币市场之中。 [92]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区块链技术研究综述:原理、进展与应用

区块链技术研究综述:原理、进展与应用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通信学会

ISSN 1000-436X    CN 11-2102/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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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学报, 2020, 41(1): 134-151 doi: 10.11959/j.issn.1000-436x.2020027

综述

区块链技术研究综述:原理、进展与应用

曾诗钦1, 霍如2,3, 黄韬1,3, 刘江1,3, 汪硕1,3, 冯伟4

1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与交换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876

2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未来网络科技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 100124

3 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江苏 南京 211111

4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北京 100846

Survey of blockchain:principle,progress and application

ZENG Shiqin1, HUO Ru2,3, HUANG Tao1,3, LIU Jiang1,3, WANG Shuo1,3, FENG Wei4

1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Networking and Switching Technology,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Beijing 100876,China

2 Beijing Advanced Innovation Center for Future Internet Technology,Bei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Beijing 100124,China

3 Purple Mountain Laboratories,Nanjing 211111,China

4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and Software Services,Beijing 100846,China

通讯作者: 霍如,huoru@bjut.edu.cn

修回日期: 2019-12-12  

网络出版日期: 2020-01-25

基金资助: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基金资助项目.  2015AA015702未来网络操作系统发展战略研究基金资助项目.  2019-XY-5

Revised: 2019-12-12  

Online: 2020-01-25

Fund supported:

The National High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gram of China (863 Program).  2015AA015702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Research of Future Network Operating System.  2019-XY-5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曾诗钦(1995-),男,广西南宁人,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块链、标识解析技术、工业互联网

霍如(1988-),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博士,北京工业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网络、网络缓存策略与算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技术等。

黄韬(1980-),男,重庆人,博士,北京邮电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未来网络体系架构、软件定义网络、网络虚拟化等。

刘江(1983-),男,河南郑州人,博士,北京邮电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未来网络体系架构、软件定义网络、网络虚拟化、信息中心网络等。

汪硕(1991-),男,河南灵宝人,博士,北京邮电大学在站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数据中心网络、软件定义网络、网络流量调度等。

冯伟(1980-),男,河北邯郸人,博士,工业和信息化部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孪生、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关键技术等

摘要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账本技术,依靠智能合约等逻辑控制功能演变为完整的存储系统。其分类方式、服务模式和应用需求的变化导致核心技术形态的多样性发展。为了完整地认知区块链生态系统,设计了一个层次化的区块链技术体系结构,进一步深入剖析区块链每层结构的基本原理、技术关联以及研究进展,系统归纳典型区块链项目的技术选型和特点,最后给出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等区块链前沿应用方向,提出区块链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关键词:

区块链

;

加密货币

;

去中心化

;

层次化技术体系结构

;

技术多样性

;

工业区块链

Abstract

Blockchain is a kind of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that upgrades to a complete storage system by adding logic control functions such as intelligent contracts.With the changes of its classification,service mode and application requirements,the core technology forms of Blockchain show diversified development.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Blockchain ecosystem thoroughly,a hierarchical technology architecture of Blockchain was proposed.Furthermore,each layer of blockchain was analyze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basic principle,related technologies and research progress in-depth.Moreover,the technology selection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ypical Blockchain projects were summarized systematically.Finally,some application directions of blockchain frontiers,technology challenges and research prospects including Smart Cities and Industrial Internet were given.

Keywords:

blockchain

;

cryptocurrency

;

decentralization

;

hierarchical technology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 divers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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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诗钦, 霍如, 黄韬, 刘江, 汪硕, 冯伟. 区块链技术研究综述:原理、进展与应用. 通信学报[J], 2020, 41(1): 134-151 doi:10.11959/j.issn.1000-436x.2020027

ZENG Shiqin. Survey of blockchain:principle,progress and application. Journal on Communications[J], 2020, 41(1): 134-151 doi:10.11959/j.issn.1000-436x.2020027

1 引言

2008年,中本聪提出了去中心化加密货币——比特币(bitcoin)的设计构想。2009年,比特币系统开始运行,标志着比特币的正式诞生。2010—2015 年,比特币逐渐进入大众视野。2016—2018年,随着各国陆续对比特币进行公开表态以及世界主流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强,比特币的受关注程度激增,需求量迅速扩大。事实上,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最成功的应用场景之一。伴随着以太坊(ethereum)等开源区块链平台的诞生以及大量去中心化应用(DApp,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的落地,区块链技术在更多的行业中得到了应用。

由于具备过程可信和去中心化两大特点,区块链能够在多利益主体参与的场景下以低成本的方式构建信任基础,旨在重塑社会信用体系。近两年来区块链发展迅速,人们开始尝试将其应用于金融、教育、医疗、物流等领域。但是,资源浪费、运行低效等问题制约着区块链的发展,这些因素造成区块链分类方式、服务模式和应用需求发生快速变化,进一步导致核心技术朝多样化方向发展,因此有必要采取通用的结构分析区块链项目的技术路线和特点,以梳理和明确区块链的研究方向。

区块链涵盖多种技术,相关概念易混淆,且应用场景繁多,为此,已有相关综述主要从技术体系结构、技术挑战和应用场景等角度来梳理区块链的最新进展、技术差异和联系,总结技术形态和应用价值。袁勇等[1]给出了区块链基本模型,以比特币为例将非许可链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邵奇峰等[2]结合开源项目细节,对比了多种企业级区块链(许可链)的技术特点;Yang等[3]总结了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服务架构的特点、挑战和发展趋势;韩璇等[4]系统性归纳了区块链安全问题的研究现状;Ali等[5]总结了区块链在物联网方面的应用研究进展、趋势。上述文献虽然归纳得较为完整,但是都没有从许可链与非许可链共性技术的角度进行通用的层次结构分析,没有体现出区块链技术与组网路由、数据结构、同步机制等已有技术的关联性,且缺少对区块链项目的差异分析。本文则对有关概念进行区分,探讨了通用的层次化技术结构及其与已有技术的关联性,并针对该结构横向分析相关学术研究进展;根据分层结构对比部分区块链项目的技术选型;最后以智慧城市场景、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介绍区块链应用研究现状,给出区块链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2 相关概念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深入研究,不断衍生出了很多相关的术语,例如“中心化”“去中心化”“公链”“联盟链”等。为了全面地了解区块链技术,并对区块链技术涉及的关键术语有系统的认知,本节将给出区块链及其相关概念的定义,以及它们的联系,更好地区分易使人混淆的术语。

2.1 中心化与去中心化

中心化(centralization)与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最早用来描述社会治理权力的分布特征。从区块链应用角度出发,中心化是指以单个组织为枢纽构建信任关系的场景特点。例如,电子支付场景下用户必须通过银行的信息系统完成身份验证、信用审查和交易追溯等;电子商务场景下对端身份的验证必须依靠权威机构下发的数字证书完成。相反,去中心化是指不依靠单一组织进行信任构建的场景特点,该场景下每个组织的重要性基本相同。

2.2 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是一类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技术,它利用多种密码学方法处理货币数据,保证用户的匿名性、价值的有效性;利用可信设施发放和核对货币数据,保证货币数量的可控性、资产记录的可审核性,从而使货币数据成为具备流通属性的价值交换媒介,同时保护使用者的隐私。

加密货币的概念起源于一种基于盲签名(blind signature)的匿名交易技术[6],最早的加密货币交易模型“electronic cash”[7]如图1所示。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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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lectronic cash”交易模型

交易开始前,付款者使用银行账户兑换加密货币,然后将货币数据发送给领款者,领款者向银行发起核对请求,若该数据为银行签发的合法货币数据,那么银行将向领款者账户记入等额数值。通过盲签名技术,银行完成对货币数据的认证,而无法获得发放货币与接收货币之间的关联,从而保证了价值的有效性、用户的匿名性;银行天然具有发放币种、账户记录的能力,因此保证了货币数量的可控性与资产记录的可审核性。

最早的加密货币构想将银行作为构建信任的基础,呈现中心化特点。此后,加密货币朝着去中心化方向发展,并试图用工作量证明(PoW,poof of work)[8]或其改进方法定义价值。比特币在此基础上,采用新型分布式账本技术保证被所有节点维护的数据不可篡改,从而成功构建信任基础,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去中心化加密货币。区块链从去中心化加密货币发展而来,随着区块链的进一步发展,去中心化加密货币已经成为区块链的主要应用之一。

2.3 区块链及工作流程

一般认为,区块链是一种融合多种现有技术的新型分布式计算和存储范式。它利用分布式共识算法生成和更新数据,并利用对等网络进行节点间的数据传输,结合密码学原理和时间戳等技术的分布式账本保证存储数据的不可篡改,利用自动化脚本代码或智能合约实现上层应用逻辑。如果说传统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单方维护,那么区块链则实现多方维护相同数据,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业务的公平性。区块链的工作流程主要包含生成区块、共识验证、账本维护3个步骤。

1) 生成区块。区块链节点收集广播在网络中的交易——需要记录的数据条目,然后将这些交易打包成区块——具有特定结构的数据集。

2) 共识验证。节点将区块广播至网络中,全网节点接收大量区块后进行顺序的共识和内容的验证,形成账本——具有特定结构的区块集。

3) 账本维护。节点长期存储验证通过的账本数据并提供回溯检验等功能,为上层应用提供账本访问接口。

2.4 区块链类型

根据不同场景下的信任构建方式,可将区块链分为2类:非许可链(permissionless blockchain)和许可链(permissioned blockchain)。

非许可链也称为公链(public blockchain),是一种完全开放的区块链,即任何人都可以加入网络并参与完整的共识记账过程,彼此之间不需要信任。公链以消耗算力等方式建立全网节点的信任关系,具备完全去中心化特点的同时也带来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公链多应用于比特币等去监管、匿名化、自由的加密货币场景。

许可链是一种半开放式的区块链,只有指定的成员可以加入网络,且每个成员的参与权各有不同。许可链往往通过颁发身份证书的方式事先建立信任关系,具备部分去中心化特点,相比于非许可链拥有更高的效率。进一步,许可链分为联盟链(consortium blockchain)和私链(fully private blockchain)。联盟链由多个机构组成的联盟构建,账本的生成、共识、维护分别由联盟指定的成员参与完成。在结合区块链与其他技术进行场景创新时,公链的完全开放与去中心化特性并非必需,其低效率更无法满足需求,因此联盟链在某些场景中成为实适用性更强的区块链选型。私链相较联盟链而言中心化程度更高,其数据的产生、共识、维护过程完全由单个组织掌握,被该组织指定的成员仅具有账本的读取权限。

3 区块链体系结构

根据区块链发展现状,本节将归纳区块链的通用层次技术结构、基本原理和研究进展。

现有项目的技术选型多数由比特币演变而来,所以区块链主要基于对等网络通信,拥有新型的基础数据结构,通过全网节点共识实现公共账本数据的统一。但是区块链也存在效率低、功耗大和可扩展性差等问题,因此人们进一步以共识算法、处理模型、交易模式创新为切入点进行技术方案改进,并在此基础上丰富了逻辑控制功能和区块链应用功能,使其成为一种新型计算模式。本文给出如图2 所示的区块链通用层次化技术结构,自下而上分别为网络层、数据层、共识层、控制层和应用层。其中,网络层是区块链信息交互的基础,承载节点间的共识过程和数据传输,主要包括建立在基础网络之上的对等网络及其安全机制;数据层包括区块链基本数据结构及其原理;共识层保证节点数据的一致性,封装各类共识算法和驱动节点共识行为的奖惩机制;控制层包括沙盒环境、自动化脚本、智能合约和权限管理等,提供区块链可编程特性,实现对区块数据、业务数据、组织结构的控制;应用层包括区块链的相关应用场景和实践案例,通过调用控制合约提供的接口进行数据交互,由于该层次不涉及区块链原理,因此在第 5节中单独介绍。

3.1 网络层

网络层关注区块链网络的基础通信方式——对等(P2P,peer-to-peer)网络。对等网络是区别于“客户端/服务器”服务模式的计算机通信与存储架构,网络中每个节点既是数据的提供者也是数据的使用者,节点间通过直接交换实现计算机资源与信息的共享,因此每个节点地位均等。区块链网络层由组网结构、通信机制、安全机制组成。其中组网结构描述节点间的路由和拓扑关系,通信机制用于实现节点间的信息交互,安全机制涵盖对端安全和传输安全。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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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区块链层次化技术结构

1) 组网结构

对等网络的体系架构可分为无结构对等网络、结构化对等网络和混合式对等网络[9],根据节点的逻辑拓扑关系,区块链网络的组网结构也可以划分为上述3种,如图3所示。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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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区块链组网结构

无结构对等网络是指网络中不存在特殊中继节点、节点路由表的生成无确定规律、网络拓扑呈现随机图状的一类对等网络。该类网络结构松散,设计简洁,具有良好的容错性和匿名性,但由于采用洪泛机制作为信息传播方式,其可扩展性较差。典型的协议有Gnutella等。

结构化对等网络是指网络中不存在特殊中继节点、节点间根据特定算法生成路由表、网络拓扑具有严格规律的一类对等网络。该类网络实现复杂但可扩展性良好,通过结构化寻址可以精确定位节点从而实现多样化功能。常见的结构化网络以DHT (distributed hash table)网络为主,典型的算法有Chord、Kademlia等。

混合式对等网络是指节点通过分布式中继节点实现全网消息路由的一类对等网络。每个中继节点维护部分网络节点地址、文件索引等工作,共同实现数据中继的功能。典型的协议有Kazza等。

2) 通信机制

通信机制是指区块链网络中各节点间的对等通信协议,建立在 TCP/UDP 之上,位于计算机网络协议栈的应用层,如图4所示。该机制承载对等网络的具体交互逻辑,例如节点握手、心跳检测、交易和区块传播等。由于包含的协议功能不同(例如基础链接与扩展交互),本文将通信机制细分为3个层次:传播层、连接层和交互逻辑层。

传播层实现对等节点间数据的基本传输,包括2 种数据传播方式:单点传播和多点传播。单点传播是指数据在2个已知节点间直接进行传输而不经过其他节点转发的传播方式;多点传播是指接收数据的节点通过广播向邻近节点进行数据转发的传播方式,区块链网络普遍基于Gossip协议[10]实现洪泛传播。连接层用于获取节点信息,监测和改变节点间连通状态,确保节点间链路的可用性(availability)。具体而言,连接层协议帮助新加入节点获取路由表数据,通过定时心跳监测为节点保持稳定连接,在邻居节点失效等情况下为节点关闭连接等。交互逻辑层是区块链网络的核心,从主要流程上看,该层协议承载对等节点间账本数据的同步、交易和区块数据的传输、数据校验结果的反馈等信息交互逻辑,除此之外,还为节点选举、共识算法实施等复杂操作和扩展应用提供消息通路。

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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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区块链网络通信机制

3) 安全机制

安全是每个系统必须具备的要素,以比特币为代表的非许可链利用其数据层和共识层的机制,依靠消耗算力的方式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没有考虑数据传输过程的安全性,反而将其建立在不可信的透明P2P网络上。随着隐私保护需求的提出,非许可链也采用了一些网络匿名通信方法,例如匿名网络Tor(the onion router)通过沿路径的层层数据加密机制来保护对端身份。许可链对成员的可信程度有更高的要求,在网络层面采取适当的安全机制,主要包括身份安全和传输安全两方面。身份安全是许可链的主要安全需求,保证端到端的可信,一般采用数字签名技术实现,对节点的全生命周期(例如节点交互、投票、同步等)进行签名,从而实现许可链的准入许可。传输安全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遭到篡改或监听,常采用基于TLS的点对点传输和基于Hash算法的数据验证技术。

4) 研究现状

目前,区块链网络层研究主要集中在3个方向:测量优化、匿名分析与隐私保护、安全防护。

随着近年来区块链网络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开源特点,学术界开始关注大型公有链项目的网络状况,监测并研究它们的特点,研究对象主要为比特币网络。Decker等[11]设计和实现测量工具,分析传播时延数据、协议数据和地址数据,建模分析影响比特币网络性能的网络层因素,基于此提出各自的优化方法。Fadhil等[12]提出基于事件仿真的比特币网络仿真模型,利用真实测量数据验证模型的有效性,最后提出优化机制 BCBSN,旨在设立超级节点降低网络波动。Kaneko 等[13]将区块链节点分为共识节点和验证节点,其中共识节点采用无结构组网方式,验证节点采用结构化组网方式,利用不同组网方式的优点实现网络负载的均衡。

匿名性是加密货币的重要特性之一,但从网络层视角看,区块链的匿名性并不能有效保证,因为攻击者可以利用监听并追踪 IP 地址的方式推测出交易之间、交易与公钥地址之间的关系,通过匿名隐私研究可以主动发掘安全隐患,规避潜在危害。Koshy 等[16,17]从网络拓扑、传播层协议和作恶模型3个方面对比特币网络进行建模,通过理论分析和仿真实验证明了比特币网络协议在树形组网结构下仅具备弱匿名性,在此基础上提出 Dandelion 网络策略以较低的网络开销优化匿名性,随后又提出 Dandelion++原理,以最优信息理论保证来抵抗大规模去匿名攻击。

区块链重点关注其数据层和共识层面机制,并基于普通网络构建开放的互联环境,该方式极易遭受攻击。为提高区块链网络的安全性,学术界展开研究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Heilman 等[18]对比特币和以太坊网络实施日蚀攻击(eclipse attack)——通过屏蔽正确节点从而完全控制特定节点的信息来源,证实了该攻击的可行性。Apostolaki等[19]提出针对比特币网络的 BGP(border gateway protocal)劫持攻击,通过操纵自治域间路由或拦截域间流量来制造节点通信阻塞,表明针对关键数据的沿路攻击可以大大降低区块传播性能。

3.2 数据层

区块链中的“块”和“链”都是用来描述其数据结构特征的词汇,可见数据层是区块链技术体系的核心。区块链数据层定义了各节点中数据的联系和组织方式,利用多种算法和机制保证数据的强关联性和验证的高效性,从而使区块链具备实用的数据防篡改特性。除此之外,区块链网络中每个节点存储完整数据的行为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隐私保护便成为迫切需求,而数据层通过非对称加密等密码学原理实现了承载应用信息的匿名保护,促进区块链应用普及和生态构建。因此,从不同应用信息的承载方式出发,考虑数据关联性、验证高效性和信息匿名性需求,可将数据层关键技术分为信息模型、关联验证结构和加密机制3类。

1) 信息模型

区块链承载了不同应用的数据(例如支付记录、审计数据、供应链信息等),而信息模型则是指节点记录应用信息的逻辑结构,主要包括UTXO (unspent transaction output)、基于账户和键值对模型3种。需要说明的是,在大部分区块链网络中,每个用户均被分配了交易地址,该地址由一对公私钥生成,使用地址标识用户并通过数字签名的方式检验交易的有效性。

UTXO是比特币交易中的核心概念,逐渐演变为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的主要信息模型,如图5所示。每笔交易(Tx)由输入数据(Input)和输出数据(Output)组成,输出数据为交易金额(Num)和用户公钥地址(Adr),而输入数据为上一笔交易输出数据的指针(Pointer),直到该比特币的初始交易由区块链网络向节点发放。

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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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UTXO信息模型

基于账户的信息模型以键值对的形式存储数据,维护着账户当前的有效余额,通过执行交易来不断更新账户数据。相比于UTXO,基于账户的信息模型与银行的储蓄账户类似,更直观和高效。

不管是UTXO还是基于账户的信息模型,都建立在更为通用的键值对模型上,因此为了适应更广泛的应用场景,键值对模型可直接用于存储业务数据,表现为表单或集合形式。该模型利于数据的存取并支持更复杂的业务逻辑,但是也存在复杂度高的问题。

2) 关联验证结构

区块链之所以具备防篡改特性,得益于链状数据结构的强关联性。该结构确定了数据之间的绑定关系,当某个数据被篡改时,该关系将会遭到破坏。由于伪造这种关系的代价是极高的,相反检验该关系的工作量很小,因此篡改成功率被降至极低。链状结构的基本数据单位是“区块(block)”,基本内容如图6所示。

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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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基本区块结构

区块由区块头(Header)和区块体(Body)两部分组成,区块体包含一定数量的交易集合;区块头通过前继散列(PrevHash)维持与上一区块的关联从而形成链状结构,通过MKT(MerkleTree)生成的根散列(RootHash)快速验证区块体交易集合的完整性。因此散列算法和 MKT 是关联验证结构的关键,以下将对此展开介绍。

散列(Hash)算法也称为散列函数,它实现了明文到密文的不可逆映射;同时,散列算法可以将任意长度的输入经过变化得到固定长度的输出;最后,即使元数据有细微差距,变化后的输出也会产生显著不同。利用散列算法的单向、定长和差异放大的特征,节点通过比对当前区块头的前继散列即可确定上一区块内容的正确性,使区块的链状结构得以维系。区块链中常用的散列算法包括SHA256等。

MKT包括根散列、散列分支和交易数据。MKT首先对交易进行散列运算,再对这些散列值进行分组散列,最后逐级递归直至根散列。MKT 带来诸多好处:一方面,对根散列的完整性确定即间接地实现交易的完整性确认,提升高效性;另一方面,根据交易的散列路径(例如 Tx1:Hash2、Hash34)可降低验证某交易存在性的复杂度,若交易总数为N,那么MKT可将复杂度由N降为lbN。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数据结构与其配合使用,例如以太坊通过MPT(Merkle Patricia tree)——PatriciaTrie 和MerkleTree混合结构,高效验证其基于账户的信息模型数据。

此外,区块头中还可根据不同项目需求灵活添加其他信息,例如添加时间戳为区块链加入时间维度,形成时序记录;添加记账节点标识,以维护成块节点的权益;添加交易数量,进一步提高区块体数据的安全性。

3) 加密机制

由上述加密货币原理可知,经比特币演变的区块链技术具备与生俱来的匿名性,通过非对称加密等技术既保证了用户的隐私又检验了用户身份。非对称加密技术是指加密者和解密者利用2个不同秘钥完成加解密,且秘钥之间不能相互推导的加密机制。常用的非对称加密算法包括 RSA、Elgamal、背包算法、Rabin、D-H、ECC(椭圆曲线加密算法)等。对应图5,Alice 向 Bob 发起交易 Tx2,Alice使用Bob的公钥对交易签名,仅当Bob使用私钥验证该数字签名时,才有权利创建另一笔交易,使自身拥有的币生效。该机制将公钥作为基础标识用户,使用户身份不可读,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隐私。

4) 研究现状

数据层面的研究方向集中在高效验证、匿名分析、隐私保护3个方面。

高效验证的学术问题源于验证数据结构(ADS,authenticated data structure),即利用特定数据结构快速验证数据的完整性,实际上 MKT 也是其中的一种。为了适应区块链数据的动态性(dynamical)并保持良好性能,学术界展开了研究。Reyzin等[20]基于AVL树形结构提出AVL+,并通过平衡验证路径、缺省堆栈交易集等机制,简化轻量级节点的区块头验证过程。Zhang等[21]提出GEM2-tree结构,并对其进行优化提出 GEM2כ-tree 结构,通过分解单树结构、动态调整节点计算速度、扩展数据索引等机制降低以太坊节点计算开销。

区块数据直接承载业务信息,因此区块数据的匿名关联性分析更为直接。Reid等[22]将区块数据建模为事务网络和用户网络,利用多交易数据的用户指向性分析成功降低网络复杂度。Meiklejohn等[23]利用启发式聚类方法分析交易数据的流动特性并对用户进行分组,通过与这些服务的互动来识别主要机构的比特币地址。Awan 等[24]使用优势集(dominant set)方法对区块链交易进行自动分类,从而提高分析准确率。

隐私保护方面,Saxena等[25]提出复合签名技术削弱数据的关联性,基于双线性映射中的Diffie-Hellman假设保证计算困难性,从而保护用户隐私。Miers 等[26]和 Sasson 等[27]提出 Zerocoin 和Zerocash,在不添加可信方的情况下断开交易间的联系,最早利用零知识证明(zero-knowledge proof)技术隐藏交易的输入、输出和金额信息,提高比特币的匿名性。非对称加密是区块链数据安全的核心,但在量子计算面前却显得“捉襟见肘”,为此Yin等[28]利用盆景树模型(bonsai tree)改进晶格签名技术(lattice-based signature),以保证公私钥的随机性和安全性,使反量子加密技术适用于区块链用户地址的生成。

3.3 共识层

区块链网络中每个节点必须维护完全相同的账本数据,然而各节点产生数据的时间不同、获取数据的来源未知,存在节点故意广播错误数据的可能性,这将导致女巫攻击[29]、双花攻击[30]等安全风险;除此之外,节点故障、网络拥塞带来的数据异常也无法预测。因此,如何在不可信的环境下实现账本数据的全网统一是共识层解决的关键问题。实际上,上述错误是拜占庭将军问题(the 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31]在区块链中的具体表现,即拜占庭错误——相互独立的组件可以做出任意或恶意的行为,并可能与其他错误组件产生协作,此类错误在可信分布式计算领域被广泛研究。

状态机复制(state-machine replication)是解决分布式系统容错问题的常用理论。其基本思想为:任何计算都表示为状态机,通过接收消息来更改其状态。假设一组副本以相同的初始状态开始,并且能够就一组公共消息的顺序达成一致,那么它们可以独立进行状态的演化计算,从而正确维护各自副本之间的一致性。同样,区块链也使用状态机复制理论解决拜占庭容错问题,如果把每个节点的数据视为账本数据的副本,那么节点接收到的交易、区块即为引起副本状态变化的消息。状态机复制理论实现和维持副本的一致性主要包含2个要素:正确执行计算逻辑的确定性状态机和传播相同序列消息的共识协议。其中,共识协议是影响容错效果、吞吐量和复杂度的关键,不同安全性、可扩展性要求的系统需要的共识协议各有不同。学术界普遍根据通信模型和容错类型对共识协议进行区分[32],因此严格地说,区块链使用的共识协议需要解决的是部分同步(partial synchrony)模型[33]下的拜占庭容错问题。

区块链网络中主要包含PoX(poof of X)[34]、BFT(byzantine-fault tolerant)和 CFT(crash-fault tolerant)类基础共识协议。PoX 类协议是以 PoW (proof of work)为代表的基于奖惩机制驱动的新型共识协议,为了适应数据吞吐量、资源利用率和安全性的需求,人们又提出PoS(proof of stake)、PoST (proof of space-time)等改进协议。它们的基本特点在于设计证明依据,使诚实节点可以证明其合法性,从而实现拜占庭容错。BFT类协议是指解决拜占庭容错问题的传统共识协议及其改良协议,包括PBFT、BFT-SMaRt、Tendermint等。CFT类协议用于实现崩溃容错,通过身份证明等手段规避节点作恶的情况,仅考虑节点或网络的崩溃(crash)故障,主要包括Raft、Paxos、Kafka等协议。

非许可链和许可链的开放程度和容错需求存在差异,共识层面技术在两者之间产生了较大区别。具体而言,非许可链完全开放,需要抵御严重的拜占庭风险,多采用PoX、BFT类协议并配合奖惩机制实现共识。许可链拥有准入机制,网络中节点身份可知,一定程度降低了拜占庭风险,因此可采用BFT类协议、CFT类协议构建相同的信任模型[35]。

限于篇幅原因,本节仅以 PoW、PBFT、Raft为切入进行3类协议的分析。

1) PoX类协议

PoW也称为Nakamoto协议,是比特币及其衍生项目使用的核心共识协议,如图7所示。

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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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PoW协议示意

该协议在区块链头结构中加入随机数Nonce,并设计证明依据:为生成新区块,节点必须计算出合适的 Nonce 值,使新生成的区块头经过双重SHA256 运算后小于特定阈值。该协议的整体流程为:全网节点分别计算证明依据,成功求解的节点确定合法区块并广播,其余节点对合法区块头进行验证,若验证无误则与本地区块形成链状结构并转发,最终达到全网共识。PoW是随机性协议,任何节点都有可能求出依据,合法区块的不唯一将导致生成分支链,此时节点根据“最长链原则”选择一定时间内生成的最长链作为主链而抛弃其余分支链,从而使各节点数据最终收敛。

PoW协议采用随机性算力选举机制,实现拜占庭容错的关键在于记账权的争夺,目前寻找证明依据的方法只有暴力搜索,其速度完全取决于计算芯片的性能,因此当诚实节点数量过半,即“诚实算力”过半时,PoW便能使合法分支链保持最快的增长速度,也即保证主链一直是合法的。PoW是一种依靠饱和算力竞争纠正拜占庭错误的共识协议,关注区块产生、传播过程中的拜占庭容错,在保证防止双花攻击的同时也存在资源浪费、可扩展性差等问题。

2) BFT类协议

PBFT是 BFT经典共识协议,其主要流程如图8 所示。PBFT将节点分为主节点和副节点,其中主节点负责将交易打包成区块,副节点参与验证和转发,假设作恶节点数量为f。PBFT共识主要分为预准备、准备和接受3个阶段,主节点首先收集交易后排序并提出合法区块提案;其余节点先验证提案的合法性,然后根据区块内交易顺序依次执行并将结果摘要组播;各节点收到2f个与自身相同的摘要后便组播接受投票;当节点收到超过2f+1个投票时便存储区块及其产生的新状态[36]。

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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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PBFT协议示意

PBFT 协议解决消息传播过程的拜占庭容错,由于算法复杂度为 O(n2)且存在确定性的主节点选举规则,PBFT 仅适用于节点数量少的小型许可链系统。

3) CFT类协议

Raft[37]是典型的崩溃容错共识协议,以可用性强著称。Raft将节点分为跟随节点、候选节点和领导节点,领导节点负责将交易打包成区块,追随节点响应领导节点的同步指令,候选节点完成领导节点的选举工作。当网络运行稳定时,只存在领导节点和追随节点,领导节点向追随节点推送区块数据从而实现同步。节点均设置生存时间决定角色变化周期,领导节点的心跳信息不断重置追随节点的生存时间,当领导节点发生崩溃时,追随节点自动转化为候选节点并进入选举流程,实现网络自恢复。

Raft协议实现崩溃容错的关键在于领导节点的自选举机制,部分许可链选择降低可信需求,将拜占庭容错转换为崩溃容错,从而提升共识速度。

4) 奖惩机制

奖惩机制包括激励机制与惩罚策略,其中激励机制是为了弥补节点算力消耗、平衡协议运行收益比的措施,当节点能够在共识过程中获得收益时才会进行记账权的争夺,因此激励机制利用经济效益驱动各共识协议可持续运行。激励机制一般基于价值均衡理论设计,具有代表性的机制包括PPLNS、PPS等。为了实现收益最大化,节点可能采用不诚实的运行策略(如扣块攻击、自私挖矿等),损害了诚实节点的利益,惩罚策略基于博弈论等理论对节点进行惩罚,从而纠正不端节点的行为,维护共识可持续性。

5) 研究现状

随着可扩展性和性能需求的多样化发展,除了传统的BFT、CFT协议和PoX协议衍生研究,还产生了混合型协议(Hybrid)——主要为 PoX类协议混合以及PoX-BFT协议混合。因此本节从PoX类、BFT类以及Hybrid类协议归纳共识层研究进展。

如前文所述,PoX类协议的基本特点在于设计证明依据,使诚实节点可以证明其合法性,从而实现拜占庭容错。uPoW[38]通过计算有意义的正交向量问题证明节点合法性,使算力不被浪费。PoI (proof-of-importance)[39]利用图论原理为每个节点赋予重要性权重,权重越高的节点将越有可能算出区块。PoS(poof-of-stake)为节点定义“币龄”,拥有更高币龄的节点将被分配更多的股份(stake),而股份被作为证明依据用于成块节点的选举。Ouroboros[40]通过引入多方掷币协议增大了选举随机性,引入近乎纳什均衡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PoS 的安全性。PoRep(proof-of-replication)[41]应用于去中心化存储网络,利用证明依据作为贡献存储空间的奖励,促进存储资源再利用。

BFT协议有较长的发展史,在区块链研究中被赋予了新的活力。SCP[42]和Ripple[43]基于联邦拜占庭共识[44]——存在交集的多池(确定规模的联邦)共识,分别允许节点自主选择或与指定的节点构成共识联邦,通过联邦交集达成全网共识。Tendermint[45]使用Gossip通信协议基本实现异步拜占庭共识,不仅简化了流程而且提高了可用性。HotStuff[46]将BFT与链式结构数据相结合,使主节点能够以实际网络时延及 O(n)通信复杂度推动协议达成一致。LibraBFT[47]在HotStuff的基础上加入奖惩机制及节点替换机制,从而优化了性能。

Hybrid 类协议是研究趋势之一。PoA[48]利用PoW产生空区块头,利用PoS决定由哪些节点进行记账和背书,其奖励由背书节点和出块节点共享。PeerCensus[49]由节点团体进行拜占庭协议实现共识,而节点必须基于比特币网络,通过 PoW 产出区块后才能获得投票权力。ByzCoin[50]利用PoW的算力特性构建动态成员关系,并引入联合签名方案来减小PBFT的轮次通信开销,提高交易吞吐量,降低确认时延。Casper[51]则通过PoS的股份决定节点构成团体并进行BFT共识,且节点可投票数取决于股份。

3.4 控制层

区块链节点基于对等通信网络与基础数据结构进行区块交互,通过共识协议实现数据一致,从而形成了全网统一的账本。控制层是各类应用与账本产生交互的中枢,如果将账本比作数据库,那么控制层提供了数据库模型,以及相应封装、操作的方法。具体而言,控制层由处理模型、控制合约和执行环境组成。处理模型从区块链系统的角度分析和描述业务/交易处理方式的差异。控制合约将业务逻辑转化为交易、区块、账本的具体操作。执行环境为节点封装通用的运行资源,使区块链具备稳定的可移植性。

1) 处理模型

账本用于存储全部或部分业务数据,那么依据该数据的分布特征可将处理模型分为链上(on-chain)和链下(off-chain)2种。

链上模型是指业务数据完全存储在账本中,业务逻辑通过账本的直接存取实现数据交互。该模型的信任基础建立在强关联性的账本结构中,不仅实现防篡改而且简化了上层控制逻辑,但是过量的资源消耗与庞大的数据增长使系统的可扩展性达到瓶颈,因此该模型适用于数据量小、安全性强、去中心化和透明程度高的业务。

链下模型是指业务数据部分或完全存储在账本之外,只在账本中存储指针以及其他证明业务数据存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数据。该模型以“最小化信任成本”为准则,将信任基础建立在账本与链下数据的证明机制中,降低账本构建成本。由于与公开的账本解耦,该模型具有良好的隐私性和可拓展性,适用于去中心化程度低、隐私性强、吞吐量大的业务。

2) 控制合约

区块链中控制合约经历了2个发展阶段,首先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非图灵完备的自动化脚本,用于锁定和解锁基于UTXO信息模型的交易,与强关联账本共同克服了双花等问题,使交易数据具备流通价值。其次是以以太坊为代表的图灵完备的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一种基于账本数据自动执行的数字化合同,由开发者根据需求预先定义,是上层应用将业务逻辑编译为节点和账本操作集合的关键。智能合约通过允许相互不信任的参与者在没有可信第三方的情况下就复杂合同的执行结果达成协议,使合约具备可编程性,实现业务逻辑的灵活定义并扩展区块链的使用。

3) 执行环境

执行环境是指执行控制合约所需要的条件,主要分为原生环境和沙盒环境。原生环境是指合约与节点系统紧耦合,经过源码编译后直接执行,该方式下合约能经历完善的静态分析,提高安全性。沙盒环境为节点运行提供必要的虚拟环境,包括网络通信、数据存储以及图灵完备的计算/控制环境等,在虚拟机中运行的合约更新方便、灵活性强,其产生的漏洞也可能造成损失。

4) 研究现状

控制层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可扩展性优化与安全防护2个方面。

侧链(side-chain)在比特币主链外构建新的分类资产链,并使比特币和其他分类资产在多个区块链之间转移,从而分散了单一链的负荷。Tschorsch等[52]利用Two-way Peg机制实现交互式跨链资产转换,防止该过程中出现双花。Kiayias 等[53]利用NIPoPoW机制实现非交互式的跨链工作证明,并降低了跨链带来的区块冗余。分片(sharding)是指不同节点子集处理区块链的不同部分,从而减少每个节点的负载。ELASTICO[54]将交易集划分为不同分片,每个分片由不同的节点集合进行并行验证。OmniLedger[55]在前者的基础上优化节点随机选择及跨切片事务提交协议,从而提高了切片共识的安全性与正确性。区别于 OmniLedger,PolyShard[56]利用拉格朗日多项式编码分片为分片交互过程加入计算冗余,同时实现了可扩展性优化与安全保障。上述研究可视为链上处理模型在加密货币场景下的可扩展性优化方案。实际上,链下处理模型本身就是一种扩展性优化思路,闪电网络[57]通过状态通道对交易最终结果进行链上确认,从而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高频次的链外支付。Plasma[58]在链下对区块链进行树形分支拓展,树形分支中的父节点完成子节点业务的确认,直到根节点与区块链进行最终确认。

一方面,沙盒环境承载了区块链节点运行条件,针对虚拟机展开的攻击更为直接;另一方面,智能合约直接对账本进行操作,其漏洞更易影响业务运行,因此控制层的安全防护研究成为热点。Luu等[59]分析了运行于EVM中的智能合约安全性,指出底层平台的分布式语义差异带来的安全问题。Brent 等[60]提出智能合约安全分析框架 Vandal,将EVM 字节码转换为语义逻辑关,为分析合约安全漏洞提供便利。Jiang 等[61]预先定义用于安全漏洞的特征,然后模拟执行大规模交易,通过分析日志中的合约行为实现漏洞检测。

4 技术选型分析

区别于其他技术,区块链发展过程中最显著的特点是与产业界紧密结合,伴随着加密货币和分布式应用的兴起,业界出现了许多区块链项目。这些项目是区块链技术的具体实现,既有相似之处又各具特点,本节将根据前文所述层次化结构对比特币、以太坊和超级账本Fabric项目进行分析,然后简要介绍其他代表性项目并归纳和对比各项目的技术选型及特点。

4.1 比特币

比特币是目前规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非许可链开源项目。图9为比特币项目以账本为核心的运行模式,也是所有非许可链项目的雏形。比特币网络为用户提供兑换和转账业务,该业务的价值流通媒介由账本确定的交易数据——比特币支撑。为了保持账本的稳定和数据的权威性,业务制定奖励机制,即账本为节点产生新的比特币或用户支付比特币,以此驱动节点共同维护账本。

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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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比特币运行模式

比特币网络主要由2种节点构成:全节点和轻节点。全节点是功能完备的区块链节点,而轻节点不存储完整的账本数据,仅具备验证与转发功能。全节点也称为矿工节点,计算证明依据的过程被称为“挖矿”,目前全球拥有近 1 万个全节点;矿池则是依靠奖励分配策略将算力汇集起来的矿工群;除此之外,还有用于存储私钥和地址信息、发起交易的客户端(钱包)。

1) 网络层

比特币在网络层采用非结构化方式组网,路由表呈现随机性。节点间则采用多点传播方式传递数据,曾基于Gossip协议实现,为提高网络的抗匿名分析能力改为基于Diffusion协议实现[33]。节点利用一系列控制协议确保链路的可用性,包括版本获取(Vetsion/Verack)、地址获取(Addr/GetAddr)、心跳信息(PING/PONG)等。新节点入网时,首先向硬编码 DNS 节点(种子节点)请求初始节点列表;然后向初始节点随机请求它们路由表中的节点信息,以此生成自己的路由表;最后节点通过控制协议与这些节点建立连接,并根据信息交互的频率更新路由表中节点时间戳,从而保证路由表中的节点都是活动的。交互逻辑层为建立共识交互通道,提供了区块获取(GetBlock)、交易验证(MerkleBlock)、主链选择(CmpctBlock)等协议;轻节点只需要进行简单的区块头验证,因此通过头验证(GetHeader/Header)协议和连接层中的过滤设置协议指定需要验证的区块头即可建立简单验证通路。在安全机制方面,比特币网络可选择利用匿名通信网络Tor作为数据传输承载,通过沿路径的层层数据加密机制来保护对端身份。

2) 数据层

比特币数据层面的技术选型已经被广泛研究,使用UTXO信息模型记录交易数据,实现所有权的简单、有效证明,利用 MKT、散列函数和时间戳实现区块的高效验证并产生强关联性。在加密机制方面,比特币采用参数为Secp256k1的椭圆曲线数字签名算法(ECDSA,elliptic curve digital signature algorithm)生成用户的公私钥,钱包地址则由公钥经过双重散列、Base58Check 编码等步骤生成,提高了可读性。

3) 共识层

比特币采用 PoW 算法实现节点共识,该算法证明依据中的阈值设定可以改变计算难度。计算难度由每小时生成区块的平均块数决定,如果生成得太快,难度就会增加。该机制是为了应对硬件升级或关注提升引起的算力变化,保持证明依据始终有效。目前该阈值被设定为10 min产出一个区块。除此之外,比特币利用奖惩机制保证共识的可持续运行,主要包括转账手续费、挖矿奖励和矿池分配策略等。

4) 控制层

比特币最初采用链上处理模型,并将控制语句直接记录在交易中,使用自动化锁定/解锁脚本验证UTXO模型中的比特币所有权。由于可扩展性和确认时延的限制,比特币产生多个侧链项目如Liquid、RSK、Drivechain等,以及链下处理项目Lightning Network等,从而优化交易速度。

4.2 以太坊

以太坊是第一个以智能合约为基础的可编程非许可链开源平台项目,支持使用区块链网络构建分布式应用,包括金融、音乐、游戏等类型;当满足某些条件时,这些应用将触发智能合约与区块链网络产生交互,以此实现其网络和存储功能,更重要的是衍生出更多场景应用和价值产物,例如以太猫,利用唯一标识为虚拟猫赋予价值;GitCoin,众筹软件开发平台等。

1) 网络层

以太坊底层对等网络协议簇称为DEVP2P,除了满足区块链网络功能外,还满足与以太坊相关联的任何联网应用程序的需求。DEVP2P将节点公钥作为标识,采用 Kademlia 算法计算节点的异或距离,从而实现结构化组网。DEVP2P主要由3种协议组成:节点发现协议RLPx、基础通信协议Wire和扩展协议Wire-Sub。节点间基于Gossip实现多点传播;新节点加入时首先向硬编码引导节点(bootstrap node)发送入网请求;然后引导节点根据Kademlia 算法计算与新节点逻辑距离最近的节点列表并返回;最后新节点向列表中节点发出握手请求,包括网络版本号、节点ID、监听端口等,与这些节点建立连接后则使用Ping/Pong机制保持连接。Wire子协议构建了交易获取、区块同步、共识交互等逻辑通路,与比特币类似,以太坊也为轻量级钱包客户端设计了简易以太坊协议(LES,light ethereum subprotocol)及其变体PIP。安全方面,节点在RLPx协议建立连接的过程中采用椭圆曲线集成加密方案(ECIES)生成公私钥,用于传输共享对称密钥,之后节点通过共享密钥加密承载数据以实现数据传输保护。

2) 数据层

以太坊通过散列函数维持区块的关联性,采用MPT实现账户状态的高效验证。基于账户的信息模型记录了用户的余额及其他 ERC 标准信息,其账户类型主要分为2类:外部账户和合约账户;外部账户用于发起交易和创建合约,合约账户用于在合约执行过程中创建交易。用户公私钥的生成与比特币相同,但是公钥经过散列算法Keccak-256计算后取20 B作为外部账户地址。

3) 共识层

以太坊采用 PoW 共识,将阈值设定为 15 s产出一个区块,计划在未来采用PoS或Casper共识协议。较低的计算难度将导致频繁产生分支链,因此以太坊采用独有的奖惩机制——GHOST 协议,以提高矿工的共识积极性。具体而言,区块中的散列值被分为父块散列和叔块散列,父块散列指向前继区块,叔块散列则指向父块的前继。新区块产生时,GHOST 根据前 7 代区块的父/叔散列值计算矿工奖励,一定程度弥补了分支链被抛弃时浪费的算力。

4) 控制层

每个以太坊节点都拥有沙盒环境 EVM,用于执行Solidity语言编写的智能合约;Solidity语言是图灵完备的,允许用户方便地定义自己的业务逻辑,这也是众多分布式应用得以开发的前提。为优化可扩展性,以太坊拥有侧链项目 Loom、链下计算项目Plasma,而分片技术已于2018年加入以太坊源码。

4.3 超级账本Fabric

超级账本是Linux基金会旗下的开源区块链项目,旨在提供跨行业区块链解决方案。Fabric 是超级账本子项目之一,也是影响最广的企业级可编程许可链项目;在已知的解决方案中,Fabric 被应用于供应链、医疗和金融服务等多种场景。

1) 网络层

Fabric 网络以组织为单位构建节点集群,采用混合式对等网络组网;每个组织中包括普通节点和锚节点(anchor peer),普通节点完成组织内的消息路由,锚节点负责跨组织的节点发现与消息路由。Fabric网络传播层基于Gossip实现,需要使用配置文件初始化网络,网络生成后各节点将定期广播存活信息,其余节点根据该信息更新路由表以保持连接。交互逻辑层采用多通道机制,即相同通道内的节点才能进行状态信息交互和区块同步。Fabric 为许可链,因此在网络层采取严苛的安全机制:节点被颁发证书及密钥对,产生PKI-ID进行身份验证;可选用 TLS 双向加密通信;基于多通道的业务隔离;可定义策略指定通道内的某些节点对等传输私有数据。

2) 数据层

Fabric的区块中记录读写集(read-write set)描述交易执行时的读写过程。该读写集用于更新状态数据库,而状态数据库记录了键、版本和值组成的键值对,因此属于键值对信息模型。一方面,散列函数和 MerkleTree 被用作高效关联结构的实现技术;另一方面,节点还需根据键值验证状态数据库与读写集中的最新版本是否一致。许可链场景对匿名性的要求较低,但对业务数据的隐私性要求较高,因此Fabric 1.2版本开始提供私有数据集(PDC,private data collection)功能。

3) 共识层

Fabric在0.6版本前采用PBFT 共识协议,但是为了提高交易吞吐量,Fabric 1.0 选择降低安全性,将共识过程分解为排序和验证2种服务,排序服务采用CFT类协议Kafka、Raft(v1.4之后)完成,而验证服务进一步分解为读写集验证与多签名验证,最大程度提高了共识速度。由于Fabric针对许可链场景,参与方往往身份可知且具有相同的合作意图,因此规避了节点怠工与作恶的假设,不需要奖惩机制调节。

4) 控制层

Fabric 对于扩展性优化需求较少,主要得益于共识层的优化与许可链本身参与节点较少的前提,因此主要采用链上处理模型,方便业务数据的存取;而 PDC 中仅将私有数据散列值上链的方式则属于链下处理模型,智能合约可以在本地进行数据存取。Fabric 节点采用模块化设计,基于 Docker构建模块执行环境;智能合约在Fabric中被称为链码,使用GO、Javascript和Java语言编写,也是图灵完备的。

4.4 其他项目

除了上述3种区块链基础项目外,产业界还有许多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如表1所示。

5 区块链应用研究

区块链技术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间的审计成本,显著提高支付业务的处理速度及效率,可应用于跨境支付等金融场景。除此之外,区块链还应用于产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教育生态优化、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安全保障等非金融场景。

根据这些场景的应用方式以及区块链技术特点,可将区块链特性概括为如下几点。1) 去中心化。节点基于对等网络建立通信和信任背书,单一节点的破坏不会对全局产生影响。2) 不可篡改。账本由全体节点维护,群体协作的共识过程和强关联的数据结构保证节点数据一致且基本无法被篡改,进一步使数据可验证和追溯。3) 公开透明。除私有数据外,链上数据对每个节点公开,便于验证数据的存在性和真实性。4) 匿名性。多种隐私保护机制使用户身份得以隐匿,即便如此也能建立信任基础。5) 合约自治。预先定义的业务逻辑使节点可以基于高可信的账本数据实现自治,在人-人、人-机、机-机交互间自动化执行业务。

鉴于上述领域的应用在以往研究中均有详细描述,本文将主要介绍区块链在智慧城市、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应用研究现状。

表1

表1  

代表性区块链项目

技术选型CordaQuorumLibraBlockstackFilecoinZcash控制合约Kotlin,JavaGOMoveClarity非图灵完备非图灵完备非图灵完备执行环境JVMEVMMVM源码编译源码编译源码编译处理模型链上链上/链下(私有数据)链上链下(虚拟链)链下(IPFS)链上奖惩机制——Libra coinsStacks tokenFilecoinZcash/Turnstiles共识算法Notary 机制/RAFT,BFT-SMaRtQuorum-Chain,RAFTLibraBFTTunable Proofs,proof-of-burnPoRep,PoETPoW信息模型UTXO基于账户基于账户基于账户基于账户UTXO关联验证结构散列算法MKT散列算法MPT散列算法MKT散列算法Merklized Adaptive Radix Forest (MARF)散列算法MKT散列算法MKT加密机制Tear-offs机制、混合密钥基于EnclaveSHA3-256/EdDSA基于Gaia/Blockstack AuthSECP256K1/BLSzk-SNARK组网方式混合型结构化混合型无结构结构化/无结构无结构通信机制AMQP1.0/单点传播Wire/GossipNoise-ProtocolFramework/GossipAtlas/GossipLibp2p/GossipBitcoin-Core/Gossip安全机制Corda加密套件/TLS证书/HTTPSDiffie-HellmanSecure BackboneTLSTor区块链类型许可链许可链许可链非许可链非许可链非许可链特点只允许对实际参与给定交易的各方进行信息访问和验证功能基于以太坊网络提供公共交易和私有交易2种交互渠道稳定、快速的交易网络剔除中心服务商的、可扩展的分布式数据存储设施,旨在保护隐私数据激励机制驱动的存储资源共享生态基于比特币网络提供零知识证明的隐私保护应用场景金融业务平台分布式应用加密货币互联网基础设施文件存储与共享加密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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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是指利用 ICT 优化公共资源利用效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丰富设施信息化能力的研究领域,该领域包括个人信息管理、智慧医疗、智慧交通、供应链管理等具体场景。智慧城市强调居民、设施等各类数据的采集、分析与使能,数据可靠性、管理透明化、共享可激励等需求为智慧城市带来了许多技术挑战。区块链去中心化的交互方式避免了单点故障、提升管理公平性,公开透明的账本保证数据可靠及可追溯性,多种匿名机制利于居民隐私的保护,因此区块链有利于问题的解决。Hashemi等[62]将区块链用于权限数据存储,构建去中心化的个人数据接入控制模型;Bao等[63]利用区块链高效认证和管理用户标识,保护车主的身份、位置、车辆信息等个人数据。

5.2 边缘计算

边缘计算是一种将计算、存储、网络资源从云平台迁移到网络边缘的分布式信息服务架构,试图将传统移动通信网、互联网和物联网等业务进行深度融合,减少业务交付的端到端时延,提升用户体验。安全问题是边缘计算面临的一大技术挑战,一方面,边缘计算的层次结构中利用大量异构终端设备提供用户服务,这些设备可能产生恶意行为;另一方面,服务迁移过程中的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需要得到保障。区块链在这种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开放的服务架构中能起到较大作用。首先,区块链能够在边缘计算底层松散的设备网络中构建不可篡改的账本,提供设备身份和服务数据验证的依据。其次,设备能在智能合约的帮助下实现高度自治,为边缘计算提供设备可信互操作基础。Samaniego等[64]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虚拟物联网资源迁移架构,通过区块链共享资源数据从而保障安全性。Stanciu[65]结合软件定义网络(SDN)、雾计算和区块链技术提出分布式安全云架构,解决雾节点中SDN控制器流表策略的安全分发问题。Ziegler等[66]基于 Plasma 框架提出雾计算场景下的区块链可扩展应用方案,提升雾计算网关的安全性。

5.3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是一类智能代理的研究,使机器感知环境/信息,然后进行正确的行为决策,正确是指达成人类预定的某些目标。人工智能的关键在于算法,而大部分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算法建立于体积庞大的数据集和中心化的训练模型之上,该方式易受攻击或恶意操作使数据遭到篡改,其后果为模型的不可信与算力的浪费。此外,数据采集过程中无法确保下游设备的安全性,无法保证数据来源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其后果将在自动驾驶等场景中被放大。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以实现感知和训练过程的可信。另外,去中心化和合约自治特性为人工智能训练工作的分解和下放奠定了基础,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提高计算效率。Kim等[67]利用区块链验证联合学习框架下的分发模型的完整性,并根据计算成本提供相应的激励,优化整体学习效果。Bravo-Marquez 等[68]提出共识机制“学习证明”以减轻PoX类共识的计算浪费,构建公共可验证的学习模型和实验数据库。

6 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6.1 层次优化与深度融合

区块链存在“三元悖论”——安全性、扩展性和去中心化三者不可兼得,只能依靠牺牲一方的效果来满足另外两方的需求。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公链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完全去中心化的特点,但是资源浪费等问题成为拓展性优化的瓶颈。尽管先后出现了PoS、BFT等共识协议优化方案,或侧链、分片等链上处理模型,或Plasma、闪电网络等链下扩展方案,皆是以部分安全性或去中心化为代价的。因此,如何将区块链更好地推向实际应用很大程度取决于三元悖论的解决,其中主要有2种思路。

1) 层次优化

区块链层次化结构中每层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上述3种特性,例如网络时延、并行读写效率、共识速度和效果、链上/链下模型交互机制的安全性等,对区块链的优化应当从整体考虑,而不是单一层次。

网络层主要缺陷在于安全性,可拓展性则有待优化。如何防御以 BGP 劫持为代表的网络攻击将成为区块链底层网络的安全研究方向[19]。信息中心网络将重塑区块链基础传输网络,通过请求聚合和数据缓存减少网内冗余流量并加速通信传输[69]。相比于数据层和共识层,区块链网络的关注度较低,但却是影响安全性、可拓展性的基本因素。

数据层的优化空间在于高效性,主要为设计新的数据验证结构与算法。该方向可以借鉴计算机研究领域的多种数据结构理论与复杂度优化方法,寻找适合区块链计算方式的结构,甚至设计新的数据关联结构。实际上相当一部分项目借鉴链式结构的思想开辟新的道路,例如压缩区块空间的隔离见证、有向无环图(DAG)中并行关联的纠缠结构(Tangle),或者Libra项目采用的状态树。

共识机制是目前研究的热点,也是同时影响三元特性的最难均衡的层次。PoW牺牲可拓展性获得完全去中心化和安全性,PoS高效的出块方式具备可扩展性但产生了分叉问题,POA结合两者做到了3种特性的均衡。以此为切入的Hybrid类共识配合奖惩机制的机动调节取得了较好效果,成为共识研究的过渡手段,但是如何做到三元悖论的真正突破还有待研究。

控制层面是目前可扩展性研究的热点,其优势在于不需要改变底层的基础实现,能够在短期内应用,集中在产业界的区块链项目中。侧链具有较好的灵活性但操作复杂度高,分片改进了账本结构但跨分片交互的安全问题始终存在,而链下处理模型在安全方面缺少理论分析的支撑。因此,三元悖论的解决在控制层面具有广泛的研究前景。

2) 深度融合

如果将层次优化称为横向优化,那么深度融合即为根据场景需求而进行的纵向优化。一方面,不同场景的三元需求并不相同,例如接入控制不要求完全去中心化,可扩展性也未遇到瓶颈,因此可采用BFT类算法在小范围构建联盟链。另一方面,区块链应用研究从简单的数据上链转变为链下存储、链上验证,共识算法从 PoW 转变为场景结合的服务证明和学习证明,此外,结合 5G 和边缘计算可将网络和计算功能移至网络边缘,节约终端资源。这意味着在严格的场景建模下,区块链的层次技术选型将与场景特点交叉创新、深度融合,具有较为广阔的研究前景。

6.2 隐私保护

加密货币以匿名性著称,但是区块链以非对称加密为基础的匿名体系不断受到挑战。反匿名攻击从身份的解密转变为行为的聚类分析,不仅包括网络流量的IP聚类,还包括交易数据的地址聚类、交易行为的启发式模型学习,因此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发展使区块链隐私保护思路发生转变。已有Tor网络、混币技术、零知识证明、同态加密以及各类复杂度更高的非对称加密算法被提出,但是各方法仍有局限,未来将需要更为高效的方法。此外,随着区块链系统的可编程化发展,内部复杂性将越来越高,特别是智能合约需要更严格、有效的代码检测方法,例如匿名性检测、隐私威胁预警等。

6.3 工业区块链

工业区块链是指利用区块链夯实工业互联网中数据的流通和管控基础、促进价值转换的应用场景,具有较大的研究前景。

工业互联网是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构建基于海量数据采集、汇聚、分析的服务体系,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重要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平台”是工业互联网的核心,通过全面感知、实时分析、科学决策、精准执行的逻辑闭环,实现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面贯通,培育新的模式和业态。

可以看到,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智慧城市、消费互联网等场景应用存在内在关联,例如泛在连接、数据共享和分析、电子商务等,那么其学术问题与技术实现必然存在关联性。区块链解决了物联网中心管控架构的单点故障问题,克服泛在感知设备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挑战,为智慧城市场景的数据共享、接入控制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法,为激励资源共享构建了新型互联网价值生态。尽管工业互联网作为新型的产业生态系统,其技术体系更复杂、内涵更丰富,但是不难想象,区块链同样有利于工业互联网的发展。

“平台+区块链”能够通过分布式数据管理模式,降低数据存储、处理、使用的管理成本,为工业用户在工业 APP 选择和使用方面搭建起更加可信的环境,实现身份认证及操作行为追溯、数据安全存储与可靠传递。能够通过产品设计参数、质量检测结果、订单信息等数据“上链”,实现有效的供应链全要素追溯与协同服务。能够促进平台间数据交易与业务协同,实现跨平台交易结算,带动平台间的数据共享与知识复用,促进工业互联网平台间互联互通。

当然,工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产业,将区块链去中心化、匿名化等特性直接用于工业互联网是不可取的,因此需要研究工业区块链管理框架,实现区块链的可管可控,在一定范围内发挥其安全优势,并对工业互联网的运转提供正向激励。

7 结束语

区块链基于多类技术研究的成果,以低成本解决了多组织参与的复杂生产环境中的信任构建和隐私保护等问题,在金融、教育、娱乐、版权保护等场景得到了较多应用,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比特币的出现重塑了人们对价值的定义,伴随着产业界的呼声,区块链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而遵循区块链层次化分析方法,能够直观地区别各项目的技术路线和特点,为优化区块链技术提供不同观察视角,并为场景应用的深度融合创造条件,促进后续研究。未来的发展中,区块链将成为更为基础的信任支撑技术,在产业互联网等更广阔的领域健康、有序地发展。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作者已声明无竞争性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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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与展望

1

2016

... 区块链涵盖多种技术,相关概念易混淆,且应用场景繁多,为此,已有相关综述主要从技术体系结构、技术挑战和应用场景等角度来梳理区块链的最新进展、技术差异和联系,总结技术形态和应用价值.袁勇等[1]给出了区块链基本模型,以比特币为例将非许可链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邵奇峰等[2]结合开源项目细节,对比了多种企业级区块链(许可链)的技术特点;Yang等[3]总结了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服务架构的特点、挑战和发展趋势;韩璇等[4]系统性归纳了区块链安全问题的研究现状;Ali等[5]总结了区块链在物联网方面的应用研究进展、趋势.上述文献虽然归纳得较为完整,但是都没有从许可链与非许可链共性技术的角度进行通用的层次结构分析,没有体现出区块链技术与组网路由、数据结构、同步机制等已有技术的关联性,且缺少对区块链项目的差异分析.本文则对有关概念进行区分,探讨了通用的层次化技术结构及其与已有技术的关联性,并针对该结构横向分析相关学术研究进展;根据分层结构对比部分区块链项目的技术选型;最后以智慧城市场景、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介绍区块链应用研究现状,给出区块链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

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与展望

1

2016

... 区块链涵盖多种技术,相关概念易混淆,且应用场景繁多,为此,已有相关综述主要从技术体系结构、技术挑战和应用场景等角度来梳理区块链的最新进展、技术差异和联系,总结技术形态和应用价值.袁勇等[1]给出了区块链基本模型,以比特币为例将非许可链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邵奇峰等[2]结合开源项目细节,对比了多种企业级区块链(许可链)的技术特点;Yang等[3]总结了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服务架构的特点、挑战和发展趋势;韩璇等[4]系统性归纳了区块链安全问题的研究现状;Ali等[5]总结了区块链在物联网方面的应用研究进展、趋势.上述文献虽然归纳得较为完整,但是都没有从许可链与非许可链共性技术的角度进行通用的层次结构分析,没有体现出区块链技术与组网路由、数据结构、同步机制等已有技术的关联性,且缺少对区块链项目的差异分析.本文则对有关概念进行区分,探讨了通用的层次化技术结构及其与已有技术的关联性,并针对该结构横向分析相关学术研究进展;根据分层结构对比部分区块链项目的技术选型;最后以智慧城市场景、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介绍区块链应用研究现状,给出区块链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

企业级区块链技术综述

1

2019

... 区块链涵盖多种技术,相关概念易混淆,且应用场景繁多,为此,已有相关综述主要从技术体系结构、技术挑战和应用场景等角度来梳理区块链的最新进展、技术差异和联系,总结技术形态和应用价值.袁勇等[1]给出了区块链基本模型,以比特币为例将非许可链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邵奇峰等[2]结合开源项目细节,对比了多种企业级区块链(许可链)的技术特点;Yang等[3]总结了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服务架构的特点、挑战和发展趋势;韩璇等[4]系统性归纳了区块链安全问题的研究现状;Ali等[5]总结了区块链在物联网方面的应用研究进展、趋势.上述文献虽然归纳得较为完整,但是都没有从许可链与非许可链共性技术的角度进行通用的层次结构分析,没有体现出区块链技术与组网路由、数据结构、同步机制等已有技术的关联性,且缺少对区块链项目的差异分析.本文则对有关概念进行区分,探讨了通用的层次化技术结构及其与已有技术的关联性,并针对该结构横向分析相关学术研究进展;根据分层结构对比部分区块链项目的技术选型;最后以智慧城市场景、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介绍区块链应用研究现状,给出区块链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

企业级区块链技术综述

1

2019

... 区块链涵盖多种技术,相关概念易混淆,且应用场景繁多,为此,已有相关综述主要从技术体系结构、技术挑战和应用场景等角度来梳理区块链的最新进展、技术差异和联系,总结技术形态和应用价值.袁勇等[1]给出了区块链基本模型,以比特币为例将非许可链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邵奇峰等[2]结合开源项目细节,对比了多种企业级区块链(许可链)的技术特点;Yang等[3]总结了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服务架构的特点、挑战和发展趋势;韩璇等[4]系统性归纳了区块链安全问题的研究现状;Ali等[5]总结了区块链在物联网方面的应用研究进展、趋势.上述文献虽然归纳得较为完整,但是都没有从许可链与非许可链共性技术的角度进行通用的层次结构分析,没有体现出区块链技术与组网路由、数据结构、同步机制等已有技术的关联性,且缺少对区块链项目的差异分析.本文则对有关概念进行区分,探讨了通用的层次化技术结构及其与已有技术的关联性,并针对该结构横向分析相关学术研究进展;根据分层结构对比部分区块链项目的技术选型;最后以智慧城市场景、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介绍区块链应用研究现状,给出区块链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

A survey on blockchain-based internet service architecture:requirements,challenges,trends,and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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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区块链涵盖多种技术,相关概念易混淆,且应用场景繁多,为此,已有相关综述主要从技术体系结构、技术挑战和应用场景等角度来梳理区块链的最新进展、技术差异和联系,总结技术形态和应用价值.袁勇等[1]给出了区块链基本模型,以比特币为例将非许可链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邵奇峰等[2]结合开源项目细节,对比了多种企业级区块链(许可链)的技术特点;Yang等[3]总结了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服务架构的特点、挑战和发展趋势;韩璇等[4]系统性归纳了区块链安全问题的研究现状;Ali等[5]总结了区块链在物联网方面的应用研究进展、趋势.上述文献虽然归纳得较为完整,但是都没有从许可链与非许可链共性技术的角度进行通用的层次结构分析,没有体现出区块链技术与组网路由、数据结构、同步机制等已有技术的关联性,且缺少对区块链项目的差异分析.本文则对有关概念进行区分,探讨了通用的层次化技术结构及其与已有技术的关联性,并针对该结构横向分析相关学术研究进展;根据分层结构对比部分区块链项目的技术选型;最后以智慧城市场景、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介绍区块链应用研究现状,给出区块链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

区块链安全问题:研究现状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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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区块链涵盖多种技术,相关概念易混淆,且应用场景繁多,为此,已有相关综述主要从技术体系结构、技术挑战和应用场景等角度来梳理区块链的最新进展、技术差异和联系,总结技术形态和应用价值.袁勇等[1]给出了区块链基本模型,以比特币为例将非许可链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邵奇峰等[2]结合开源项目细节,对比了多种企业级区块链(许可链)的技术特点;Yang等[3]总结了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服务架构的特点、挑战和发展趋势;韩璇等[4]系统性归纳了区块链安全问题的研究现状;Ali等[5]总结了区块链在物联网方面的应用研究进展、趋势.上述文献虽然归纳得较为完整,但是都没有从许可链与非许可链共性技术的角度进行通用的层次结构分析,没有体现出区块链技术与组网路由、数据结构、同步机制等已有技术的关联性,且缺少对区块链项目的差异分析.本文则对有关概念进行区分,探讨了通用的层次化技术结构及其与已有技术的关联性,并针对该结构横向分析相关学术研究进展;根据分层结构对比部分区块链项目的技术选型;最后以智慧城市场景、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介绍区块链应用研究现状,给出区块链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

区块链安全问题:研究现状与展望

1

2016

... 区块链涵盖多种技术,相关概念易混淆,且应用场景繁多,为此,已有相关综述主要从技术体系结构、技术挑战和应用场景等角度来梳理区块链的最新进展、技术差异和联系,总结技术形态和应用价值.袁勇等[1]给出了区块链基本模型,以比特币为例将非许可链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邵奇峰等[2]结合开源项目细节,对比了多种企业级区块链(许可链)的技术特点;Yang等[3]总结了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服务架构的特点、挑战和发展趋势;韩璇等[4]系统性归纳了区块链安全问题的研究现状;Ali等[5]总结了区块链在物联网方面的应用研究进展、趋势.上述文献虽然归纳得较为完整,但是都没有从许可链与非许可链共性技术的角度进行通用的层次结构分析,没有体现出区块链技术与组网路由、数据结构、同步机制等已有技术的关联性,且缺少对区块链项目的差异分析.本文则对有关概念进行区分,探讨了通用的层次化技术结构及其与已有技术的关联性,并针对该结构横向分析相关学术研究进展;根据分层结构对比部分区块链项目的技术选型;最后以智慧城市场景、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介绍区块链应用研究现状,给出区块链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

Applications of blockchains in the Internet of things:a comprehensive 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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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区块链涵盖多种技术,相关概念易混淆,且应用场景繁多,为此,已有相关综述主要从技术体系结构、技术挑战和应用场景等角度来梳理区块链的最新进展、技术差异和联系,总结技术形态和应用价值.袁勇等[1]给出了区块链基本模型,以比特币为例将非许可链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邵奇峰等[2]结合开源项目细节,对比了多种企业级区块链(许可链)的技术特点;Yang等[3]总结了基于区块链的网络服务架构的特点、挑战和发展趋势;韩璇等[4]系统性归纳了区块链安全问题的研究现状;Ali等[5]总结了区块链在物联网方面的应用研究进展、趋势.上述文献虽然归纳得较为完整,但是都没有从许可链与非许可链共性技术的角度进行通用的层次结构分析,没有体现出区块链技术与组网路由、数据结构、同步机制等已有技术的关联性,且缺少对区块链项目的差异分析.本文则对有关概念进行区分,探讨了通用的层次化技术结构及其与已有技术的关联性,并针对该结构横向分析相关学术研究进展;根据分层结构对比部分区块链项目的技术选型;最后以智慧城市场景、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介绍区块链应用研究现状,给出区块链技术挑战与研究展望. ...

Blind signatur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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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 加密货币的概念起源于一种基于盲签名(blind signature)的匿名交易技术[6],最早的加密货币交易模型“electronic cash”[7]如图1所示. ...

How to make a mint:the cryptography of anonymous electronic 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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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 加密货币的概念起源于一种基于盲签名(blind signature)的匿名交易技术[6],最早的加密货币交易模型“electronic cash”[7]如图1所示. ...

Proofs of work and bread pudding protoc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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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 最早的加密货币构想将银行作为构建信任的基础,呈现中心化特点.此后,加密货币朝着去中心化方向发展,并试图用工作量证明(PoW,poof of work)[8]或其改进方法定义价值.比特币在此基础上,采用新型分布式账本技术保证被所有节点维护的数据不可篡改,从而成功构建信任基础,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去中心化加密货币.区块链从去中心化加密货币发展而来,随着区块链的进一步发展,去中心化加密货币已经成为区块链的主要应用之一. ...

P2P 关键技术研究综述

1

2010

... 对等网络的体系架构可分为无结构对等网络、结构化对等网络和混合式对等网络[9],根据节点的逻辑拓扑关系,区块链网络的组网结构也可以划分为上述3种,如图3所示. ...

P2P 关键技术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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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 对等网络的体系架构可分为无结构对等网络、结构化对等网络和混合式对等网络[9],根据节点的逻辑拓扑关系,区块链网络的组网结构也可以划分为上述3种,如图3所示. ...

Epidemic algorithms for replicated database mainte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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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 传播层实现对等节点间数据的基本传输,包括2 种数据传播方式:单点传播和多点传播.单点传播是指数据在2个已知节点间直接进行传输而不经过其他节点转发的传播方式;多点传播是指接收数据的节点通过广播向邻近节点进行数据转发的传播方式,区块链网络普遍基于Gossip协议[10]实现洪泛传播.连接层用于获取节点信息,监测和改变节点间连通状态,确保节点间链路的可用性(availability).具体而言,连接层协议帮助新加入节点获取路由表数据,通过定时心跳监测为节点保持稳定连接,在邻居节点失效等情况下为节点关闭连接等.交互逻辑层是区块链网络的核心,从主要流程上看,该层协议承载对等节点间账本数据的同步、交易和区块数据的传输、数据校验结果的反馈等信息交互逻辑,除此之外,还为节点选举、共识算法实施等复杂操作和扩展应用提供消息通路. ...

Information propagation in the bitcoin network

1

2013

... 随着近年来区块链网络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开源特点,学术界开始关注大型公有链项目的网络状况,监测并研究它们的特点,研究对象主要为比特币网络.Decker等[11]设计和实现测量工具,分析传播时延数据、协议数据和地址数据,建模分析影响比特币网络性能的网络层因素,基于此提出各自的优化方法.Fadhil等[12]提出基于事件仿真的比特币网络仿真模型,利用真实测量数据验证模型的有效性,最后提出优化机制 BCBSN,旨在设立超级节点降低网络波动.Kaneko 等[13]将区块链节点分为共识节点和验证节点,其中共识节点采用无结构组网方式,验证节点采用结构化组网方式,利用不同组网方式的优点实现网络负载的均衡. ...

Locality based approach to improve propagation delay on the bitcoin peer-to-peer network

1

2017

... 随着近年来区块链网络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开源特点,学术界开始关注大型公有链项目的网络状况,监测并研究它们的特点,研究对象主要为比特币网络.Decker等[11]设计和实现测量工具,分析传播时延数据、协议数据和地址数据,建模分析影响比特币网络性能的网络层因素,基于此提出各自的优化方法.Fadhil等[12]提出基于事件仿真的比特币网络仿真模型,利用真实测量数据验证模型的有效性,最后提出优化机制 BCBSN,旨在设立超级节点降低网络波动.Kaneko 等[13]将区块链节点分为共识节点和验证节点,其中共识节点采用无结构组网方式,验证节点采用结构化组网方式,利用不同组网方式的优点实现网络负载的均衡. ...

DHT clustering for load balancing considering blockchain data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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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随着近年来区块链网络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开源特点,学术界开始关注大型公有链项目的网络状况,监测并研究它们的特点,研究对象主要为比特币网络.Decker等[11]设计和实现测量工具,分析传播时延数据、协议数据和地址数据,建模分析影响比特币网络性能的网络层因素,基于此提出各自的优化方法.Fadhil等[12]提出基于事件仿真的比特币网络仿真模型,利用真实测量数据验证模型的有效性,最后提出优化机制 BCBSN,旨在设立超级节点降低网络波动.Kaneko 等[13]将区块链节点分为共识节点和验证节点,其中共识节点采用无结构组网方式,验证节点采用结构化组网方式,利用不同组网方式的优点实现网络负载的均衡. ...

An analysis of anonymity in bitcoin using P2P network traffic

2014

Deanonymisation of clients in bitcoin P2P network

2014

Dandelion:redesigning the bitcoin network for anonymity

1

2017

... 匿名性是加密货币的重要特性之一,但从网络层视角看,区块链的匿名性并不能有效保证,因为攻击者可以利用监听并追踪 IP 地址的方式推测出交易之间、交易与公钥地址之间的关系,通过匿名隐私研究可以主动发掘安全隐患,规避潜在危害.Koshy 等[16,17]从网络拓扑、传播层协议和作恶模型3个方面对比特币网络进行建模,通过理论分析和仿真实验证明了比特币网络协议在树形组网结构下仅具备弱匿名性,在此基础上提出 Dandelion 网络策略以较低的网络开销优化匿名性,随后又提出 Dandelion++原理,以最优信息理论保证来抵抗大规模去匿名攻击. ...

Dandelion++:lightweight cryptocurrency networking with formal anonymity guarantees

1

2018

... 匿名性是加密货币的重要特性之一,但从网络层视角看,区块链的匿名性并不能有效保证,因为攻击者可以利用监听并追踪 IP 地址的方式推测出交易之间、交易与公钥地址之间的关系,通过匿名隐私研究可以主动发掘安全隐患,规避潜在危害.Koshy 等[16,17]从网络拓扑、传播层协议和作恶模型3个方面对比特币网络进行建模,通过理论分析和仿真实验证明了比特币网络协议在树形组网结构下仅具备弱匿名性,在此基础上提出 Dandelion 网络策略以较低的网络开销优化匿名性,随后又提出 Dandelion++原理,以最优信息理论保证来抵抗大规模去匿名攻击. ...

Eclipse attacks on Bitcoin’s peer-to-peer network

1

2015

... 区块链重点关注其数据层和共识层面机制,并基于普通网络构建开放的互联环境,该方式极易遭受攻击.为提高区块链网络的安全性,学术界展开研究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Heilman 等[18]对比特币和以太坊网络实施日蚀攻击(eclipse attack)——通过屏蔽正确节点从而完全控制特定节点的信息来源,证实了该攻击的可行性.Apostolaki等[19]提出针对比特币网络的 BGP(border gateway protocal)劫持攻击,通过操纵自治域间路由或拦截域间流量来制造节点通信阻塞,表明针对关键数据的沿路攻击可以大大降低区块传播性能. ...

Hijacking bitcoin:routing attacks on cryptocurrencies

2

2017

... 区块链重点关注其数据层和共识层面机制,并基于普通网络构建开放的互联环境,该方式极易遭受攻击.为提高区块链网络的安全性,学术界展开研究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Heilman 等[18]对比特币和以太坊网络实施日蚀攻击(eclipse attack)——通过屏蔽正确节点从而完全控制特定节点的信息来源,证实了该攻击的可行性.Apostolaki等[19]提出针对比特币网络的 BGP(border gateway protocal)劫持攻击,通过操纵自治域间路由或拦截域间流量来制造节点通信阻塞,表明针对关键数据的沿路攻击可以大大降低区块传播性能. ...

... 网络层主要缺陷在于安全性,可拓展性则有待优化.如何防御以 BGP 劫持为代表的网络攻击将成为区块链底层网络的安全研究方向[19].信息中心网络将重塑区块链基础传输网络,通过请求聚合和数据缓存减少网内冗余流量并加速通信传输[69].相比于数据层和共识层,区块链网络的关注度较低,但却是影响安全性、可拓展性的基本因素. ...

Improving authenticated dynamic dictionaries,with applications to cryptocurren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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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高效验证的学术问题源于验证数据结构(ADS,authenticated data structure),即利用特定数据结构快速验证数据的完整性,实际上 MKT 也是其中的一种.为了适应区块链数据的动态性(dynamical)并保持良好性能,学术界展开了研究.Reyzin等[20]基于AVL树形结构提出AVL+,并通过平衡验证路径、缺省堆栈交易集等机制,简化轻量级节点的区块头验证过程.Zhang等[21]提出GEM2-tree结构,并对其进行优化提出 GEM2כ-tree 结构,通过分解单树结构、动态调整节点计算速度、扩展数据索引等机制降低以太坊节点计算开销. ...

GEM^2-tree:a gas-efficient structure for authenticated range queries in block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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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高效验证的学术问题源于验证数据结构(ADS,authenticated data structure),即利用特定数据结构快速验证数据的完整性,实际上 MKT 也是其中的一种.为了适应区块链数据的动态性(dynamical)并保持良好性能,学术界展开了研究.Reyzin等[20]基于AVL树形结构提出AVL+,并通过平衡验证路径、缺省堆栈交易集等机制,简化轻量级节点的区块头验证过程.Zhang等[21]提出GEM2-tree结构,并对其进行优化提出 GEM2כ-tree 结构,通过分解单树结构、动态调整节点计算速度、扩展数据索引等机制降低以太坊节点计算开销. ...

An analysis of anonymity in the bitcoi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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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 区块数据直接承载业务信息,因此区块数据的匿名关联性分析更为直接.Reid等[22]将区块数据建模为事务网络和用户网络,利用多交易数据的用户指向性分析成功降低网络复杂度.Meiklejohn等[23]利用启发式聚类方法分析交易数据的流动特性并对用户进行分组,通过与这些服务的互动来识别主要机构的比特币地址.Awan 等[24]使用优势集(dominant set)方法对区块链交易进行自动分类,从而提高分析准确率. ...

A fistful of bitcoins:characterizing payments among men with no n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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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区块数据直接承载业务信息,因此区块数据的匿名关联性分析更为直接.Reid等[22]将区块数据建模为事务网络和用户网络,利用多交易数据的用户指向性分析成功降低网络复杂度.Meiklejohn等[23]利用启发式聚类方法分析交易数据的流动特性并对用户进行分组,通过与这些服务的互动来识别主要机构的比特币地址.Awan 等[24]使用优势集(dominant set)方法对区块链交易进行自动分类,从而提高分析准确率. ...

Blockchain transaction analysis using dominant s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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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区块数据直接承载业务信息,因此区块数据的匿名关联性分析更为直接.Reid等[22]将区块数据建模为事务网络和用户网络,利用多交易数据的用户指向性分析成功降低网络复杂度.Meiklejohn等[23]利用启发式聚类方法分析交易数据的流动特性并对用户进行分组,通过与这些服务的互动来识别主要机构的比特币地址.Awan 等[24]使用优势集(dominant set)方法对区块链交易进行自动分类,从而提高分析准确率. ...

Increasing anonymity in bitc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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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隐私保护方面,Saxena等[25]提出复合签名技术削弱数据的关联性,基于双线性映射中的Diffie-Hellman假设保证计算困难性,从而保护用户隐私.Miers 等[26]和 Sasson 等[27]提出 Zerocoin 和Zerocash,在不添加可信方的情况下断开交易间的联系,最早利用零知识证明(zero-knowledge proof)技术隐藏交易的输入、输出和金额信息,提高比特币的匿名性.非对称加密是区块链数据安全的核心,但在量子计算面前却显得“捉襟见肘”,为此Yin等[28]利用盆景树模型(bonsai tree)改进晶格签名技术(lattice-based signature),以保证公私钥的随机性和安全性,使反量子加密技术适用于区块链用户地址的生成. ...

Zerocoin:anonymous distributed e-cash from bitc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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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隐私保护方面,Saxena等[25]提出复合签名技术削弱数据的关联性,基于双线性映射中的Diffie-Hellman假设保证计算困难性,从而保护用户隐私.Miers 等[26]和 Sasson 等[27]提出 Zerocoin 和Zerocash,在不添加可信方的情况下断开交易间的联系,最早利用零知识证明(zero-knowledge proof)技术隐藏交易的输入、输出和金额信息,提高比特币的匿名性.非对称加密是区块链数据安全的核心,但在量子计算面前却显得“捉襟见肘”,为此Yin等[28]利用盆景树模型(bonsai tree)改进晶格签名技术(lattice-based signature),以保证公私钥的随机性和安全性,使反量子加密技术适用于区块链用户地址的生成. ...

Zerocash:decentralized anonymous payments from bitc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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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隐私保护方面,Saxena等[25]提出复合签名技术削弱数据的关联性,基于双线性映射中的Diffie-Hellman假设保证计算困难性,从而保护用户隐私.Miers 等[26]和 Sasson 等[27]提出 Zerocoin 和Zerocash,在不添加可信方的情况下断开交易间的联系,最早利用零知识证明(zero-knowledge proof)技术隐藏交易的输入、输出和金额信息,提高比特币的匿名性.非对称加密是区块链数据安全的核心,但在量子计算面前却显得“捉襟见肘”,为此Yin等[28]利用盆景树模型(bonsai tree)改进晶格签名技术(lattice-based signature),以保证公私钥的随机性和安全性,使反量子加密技术适用于区块链用户地址的生成. ...

A anti-quantum transaction authentication approach in block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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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隐私保护方面,Saxena等[25]提出复合签名技术削弱数据的关联性,基于双线性映射中的Diffie-Hellman假设保证计算困难性,从而保护用户隐私.Miers 等[26]和 Sasson 等[27]提出 Zerocoin 和Zerocash,在不添加可信方的情况下断开交易间的联系,最早利用零知识证明(zero-knowledge proof)技术隐藏交易的输入、输出和金额信息,提高比特币的匿名性.非对称加密是区块链数据安全的核心,但在量子计算面前却显得“捉襟见肘”,为此Yin等[28]利用盆景树模型(bonsai tree)改进晶格签名技术(lattice-based signature),以保证公私钥的随机性和安全性,使反量子加密技术适用于区块链用户地址的生成. ...

The sybil att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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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区块链网络中每个节点必须维护完全相同的账本数据,然而各节点产生数据的时间不同、获取数据的来源未知,存在节点故意广播错误数据的可能性,这将导致女巫攻击[29]、双花攻击[30]等安全风险;除此之外,节点故障、网络拥塞带来的数据异常也无法预测.因此,如何在不可信的环境下实现账本数据的全网统一是共识层解决的关键问题.实际上,上述错误是拜占庭将军问题(the 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31]在区块链中的具体表现,即拜占庭错误——相互独立的组件可以做出任意或恶意的行为,并可能与其他错误组件产生协作,此类错误在可信分布式计算领域被广泛研究. ...

Double-spending fast payments in bitc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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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区块链网络中每个节点必须维护完全相同的账本数据,然而各节点产生数据的时间不同、获取数据的来源未知,存在节点故意广播错误数据的可能性,这将导致女巫攻击[29]、双花攻击[30]等安全风险;除此之外,节点故障、网络拥塞带来的数据异常也无法预测.因此,如何在不可信的环境下实现账本数据的全网统一是共识层解决的关键问题.实际上,上述错误是拜占庭将军问题(the 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31]在区块链中的具体表现,即拜占庭错误——相互独立的组件可以做出任意或恶意的行为,并可能与其他错误组件产生协作,此类错误在可信分布式计算领域被广泛研究. ...

The 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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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 区块链网络中每个节点必须维护完全相同的账本数据,然而各节点产生数据的时间不同、获取数据的来源未知,存在节点故意广播错误数据的可能性,这将导致女巫攻击[29]、双花攻击[30]等安全风险;除此之外,节点故障、网络拥塞带来的数据异常也无法预测.因此,如何在不可信的环境下实现账本数据的全网统一是共识层解决的关键问题.实际上,上述错误是拜占庭将军问题(the 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31]在区块链中的具体表现,即拜占庭错误——相互独立的组件可以做出任意或恶意的行为,并可能与其他错误组件产生协作,此类错误在可信分布式计算领域被广泛研究. ...

Consensus in the age of blockch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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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机复制(state-machine replication)是解决分布式系统容错问题的常用理论.其基本思想为:任何计算都表示为状态机,通过接收消息来更改其状态.假设一组副本以相同的初始状态开始,并且能够就一组公共消息的顺序达成一致,那么它们可以独立进行状态的演化计算,从而正确维护各自副本之间的一致性.同样,区块链也使用状态机复制理论解决拜占庭容错问题,如果把每个节点的数据视为账本数据的副本,那么节点接收到的交易、区块即为引起副本状态变化的消息.状态机复制理论实现和维持副本的一致性主要包含2个要素:正确执行计算逻辑的确定性状态机和传播相同序列消息的共识协议.其中,共识协议是影响容错效果、吞吐量和复杂度的关键,不同安全性、可扩展性要求的系统需要的共识协议各有不同.学术界普遍根据通信模型和容错类型对共识协议进行区分[32],因此严格地说,区块链使用的共识协议需要解决的是部分同步(partial synchrony)模型[33]下的拜占庭容错问题. ...

Consensus in the presence of partial synchr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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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 状态机复制(state-machine replication)是解决分布式系统容错问题的常用理论.其基本思想为:任何计算都表示为状态机,通过接收消息来更改其状态.假设一组副本以相同的初始状态开始,并且能够就一组公共消息的顺序达成一致,那么它们可以独立进行状态的演化计算,从而正确维护各自副本之间的一致性.同样,区块链也使用状态机复制理论解决拜占庭容错问题,如果把每个节点的数据视为账本数据的副本,那么节点接收到的交易、区块即为引起副本状态变化的消息.状态机复制理论实现和维持副本的一致性主要包含2个要素:正确执行计算逻辑的确定性状态机和传播相同序列消息的共识协议.其中,共识协议是影响容错效果、吞吐量和复杂度的关键,不同安全性、可扩展性要求的系统需要的共识协议各有不同.学术界普遍根据通信模型和容错类型对共识协议进行区分[32],因此严格地说,区块链使用的共识协议需要解决的是部分同步(partial synchrony)模型[33]下的拜占庭容错问题. ...

... 比特币在网络层采用非结构化方式组网,路由表呈现随机性.节点间则采用多点传播方式传递数据,曾基于Gossip协议实现,为提高网络的抗匿名分析能力改为基于Diffusion协议实现[33].节点利用一系列控制协议确保链路的可用性,包括版本获取(Vetsion/Verack)、地址获取(Addr/GetAddr)、心跳信息(PING/PONG)等.新节点入网时,首先向硬编码 DNS 节点(种子节点)请求初始节点列表;然后向初始节点随机请求它们路由表中的节点信息,以此生成自己的路由表;最后节点通过控制协议与这些节点建立连接,并根据信息交互的频率更新路由表中节点时间戳,从而保证路由表中的节点都是活动的.交互逻辑层为建立共识交互通道,提供了区块获取(GetBlock)、交易验证(MerkleBlock)、主链选择(CmpctBlock)等协议;轻节点只需要进行简单的区块头验证,因此通过头验证(GetHeader/Header)协议和连接层中的过滤设置协议指定需要验证的区块头即可建立简单验证通路.在安全机制方面,比特币网络可选择利用匿名通信网络Tor作为数据传输承载,通过沿路径的层层数据加密机制来保护对端身份. ...

Bitcoin and beyond:a technical survey on decentralized digital curren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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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区块链网络中主要包含PoX(poof of X)[34]、BFT(byzantine-fault tolerant)和 CFT(crash-fault tolerant)类基础共识协议.PoX 类协议是以 PoW (proof of work)为代表的基于奖惩机制驱动的新型共识协议,为了适应数据吞吐量、资源利用率和安全性的需求,人们又提出PoS(proof of stake)、PoST (proof of space-time)等改进协议.它们的基本特点在于设计证明依据,使诚实节点可以证明其合法性,从而实现拜占庭容错.BFT类协议是指解决拜占庭容错问题的传统共识协议及其改良协议,包括PBFT、BFT-SMaRt、Tendermint等.CFT类协议用于实现崩溃容错,通过身份证明等手段规避节点作恶的情况,仅考虑节点或网络的崩溃(crash)故障,主要包括Raft、Paxos、Kafka等协议. ...

Blockchains consensus protocols in the w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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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非许可链和许可链的开放程度和容错需求存在差异,共识层面技术在两者之间产生了较大区别.具体而言,非许可链完全开放,需要抵御严重的拜占庭风险,多采用PoX、BFT类协议并配合奖惩机制实现共识.许可链拥有准入机制,网络中节点身份可知,一定程度降低了拜占庭风险,因此可采用BFT类协议、CFT类协议构建相同的信任模型[35]. ...

Practical byzantine fault tolerance and proactive reco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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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PBFT是 BFT经典共识协议,其主要流程如图8 所示.PBFT将节点分为主节点和副节点,其中主节点负责将交易打包成区块,副节点参与验证和转发,假设作恶节点数量为f.PBFT共识主要分为预准备、准备和接受3个阶段,主节点首先收集交易后排序并提出合法区块提案;其余节点先验证提案的合法性,然后根据区块内交易顺序依次执行并将结果摘要组播;各节点收到2f个与自身相同的摘要后便组播接受投票;当节点收到超过2f+1个投票时便存储区块及其产生的新状态[36]. ...

In search of an understandable consensus algorit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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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Raft[37]是典型的崩溃容错共识协议,以可用性强著称.Raft将节点分为跟随节点、候选节点和领导节点,领导节点负责将交易打包成区块,追随节点响应领导节点的同步指令,候选节点完成领导节点的选举工作.当网络运行稳定时,只存在领导节点和追随节点,领导节点向追随节点推送区块数据从而实现同步.节点均设置生存时间决定角色变化周期,领导节点的心跳信息不断重置追随节点的生存时间,当领导节点发生崩溃时,追随节点自动转化为候选节点并进入选举流程,实现网络自恢复. ...

Proofs of usefu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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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如前文所述,PoX类协议的基本特点在于设计证明依据,使诚实节点可以证明其合法性,从而实现拜占庭容错.uPoW[38]通过计算有意义的正交向量问题证明节点合法性,使算力不被浪费.PoI (proof-of-importance)[39]利用图论原理为每个节点赋予重要性权重,权重越高的节点将越有可能算出区块.PoS(poof-of-stake)为节点定义“币龄”,拥有更高币龄的节点将被分配更多的股份(stake),而股份被作为证明依据用于成块节点的选举.Ouroboros[40]通过引入多方掷币协议增大了选举随机性,引入近乎纳什均衡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PoS 的安全性.PoRep(proof-of-replication)[41]应用于去中心化存储网络,利用证明依据作为贡献存储空间的奖励,促进存储资源再利用. ...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blockchain consensus algorith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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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如前文所述,PoX类协议的基本特点在于设计证明依据,使诚实节点可以证明其合法性,从而实现拜占庭容错.uPoW[38]通过计算有意义的正交向量问题证明节点合法性,使算力不被浪费.PoI (proof-of-importance)[39]利用图论原理为每个节点赋予重要性权重,权重越高的节点将越有可能算出区块.PoS(poof-of-stake)为节点定义“币龄”,拥有更高币龄的节点将被分配更多的股份(stake),而股份被作为证明依据用于成块节点的选举.Ouroboros[40]通过引入多方掷币协议增大了选举随机性,引入近乎纳什均衡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PoS 的安全性.PoRep(proof-of-replication)[41]应用于去中心化存储网络,利用证明依据作为贡献存储空间的奖励,促进存储资源再利用. ...

Ouroboros:a provably secure proof-of-stake blockchain protoc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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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如前文所述,PoX类协议的基本特点在于设计证明依据,使诚实节点可以证明其合法性,从而实现拜占庭容错.uPoW[38]通过计算有意义的正交向量问题证明节点合法性,使算力不被浪费.PoI (proof-of-importance)[39]利用图论原理为每个节点赋予重要性权重,权重越高的节点将越有可能算出区块.PoS(poof-of-stake)为节点定义“币龄”,拥有更高币龄的节点将被分配更多的股份(stake),而股份被作为证明依据用于成块节点的选举.Ouroboros[40]通过引入多方掷币协议增大了选举随机性,引入近乎纳什均衡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PoS 的安全性.PoRep(proof-of-replication)[41]应用于去中心化存储网络,利用证明依据作为贡献存储空间的奖励,促进存储资源再利用. ...

Tight proofs of space and re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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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文所述,PoX类协议的基本特点在于设计证明依据,使诚实节点可以证明其合法性,从而实现拜占庭容错.uPoW[38]通过计算有意义的正交向量问题证明节点合法性,使算力不被浪费.PoI (proof-of-importance)[39]利用图论原理为每个节点赋予重要性权重,权重越高的节点将越有可能算出区块.PoS(poof-of-stake)为节点定义“币龄”,拥有更高币龄的节点将被分配更多的股份(stake),而股份被作为证明依据用于成块节点的选举.Ouroboros[40]通过引入多方掷币协议增大了选举随机性,引入近乎纳什均衡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PoS 的安全性.PoRep(proof-of-replication)[41]应用于去中心化存储网络,利用证明依据作为贡献存储空间的奖励,促进存储资源再利用. ...

A vademecum on blockchain technologies:when,which,and 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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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BFT协议有较长的发展史,在区块链研究中被赋予了新的活力.SCP[42]和Ripple[43]基于联邦拜占庭共识[44]——存在交集的多池(确定规模的联邦)共识,分别允许节点自主选择或与指定的节点构成共识联邦,通过联邦交集达成全网共识.Tendermint[45]使用Gossip通信协议基本实现异步拜占庭共识,不仅简化了流程而且提高了可用性.HotStuff[46]将BFT与链式结构数据相结合,使主节点能够以实际网络时延及 O(n)通信复杂度推动协议达成一致.LibraBFT[47]在HotStuff的基础上加入奖惩机制及节点替换机制,从而优化了性能. ...

A survey on consensus mechanisms and mining strategy management in blockchain net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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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BFT协议有较长的发展史,在区块链研究中被赋予了新的活力.SCP[42]和Ripple[43]基于联邦拜占庭共识[44]——存在交集的多池(确定规模的联邦)共识,分别允许节点自主选择或与指定的节点构成共识联邦,通过联邦交集达成全网共识.Tendermint[45]使用Gossip通信协议基本实现异步拜占庭共识,不仅简化了流程而且提高了可用性.HotStuff[46]将BFT与链式结构数据相结合,使主节点能够以实际网络时延及 O(n)通信复杂度推动协议达成一致.LibraBFT[47]在HotStuff的基础上加入奖惩机制及节点替换机制,从而优化了性能. ...

Formal modeling and verification of a federated byzantine agreement algorithm for blockchain platf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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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BFT协议有较长的发展史,在区块链研究中被赋予了新的活力.SCP[42]和Ripple[43]基于联邦拜占庭共识[44]——存在交集的多池(确定规模的联邦)共识,分别允许节点自主选择或与指定的节点构成共识联邦,通过联邦交集达成全网共识.Tendermint[45]使用Gossip通信协议基本实现异步拜占庭共识,不仅简化了流程而且提高了可用性.HotStuff[46]将BFT与链式结构数据相结合,使主节点能够以实际网络时延及 O(n)通信复杂度推动协议达成一致.LibraBFT[47]在HotStuff的基础上加入奖惩机制及节点替换机制,从而优化了性能. ...

An overview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architecture,consensus,and future tr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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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BFT协议有较长的发展史,在区块链研究中被赋予了新的活力.SCP[42]和Ripple[43]基于联邦拜占庭共识[44]——存在交集的多池(确定规模的联邦)共识,分别允许节点自主选择或与指定的节点构成共识联邦,通过联邦交集达成全网共识.Tendermint[45]使用Gossip通信协议基本实现异步拜占庭共识,不仅简化了流程而且提高了可用性.HotStuff[46]将BFT与链式结构数据相结合,使主节点能够以实际网络时延及 O(n)通信复杂度推动协议达成一致.LibraBFT[47]在HotStuff的基础上加入奖惩机制及节点替换机制,从而优化了性能. ...

HotStuff:BFT consensus in the lens of block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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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BFT协议有较长的发展史,在区块链研究中被赋予了新的活力.SCP[42]和Ripple[43]基于联邦拜占庭共识[44]——存在交集的多池(确定规模的联邦)共识,分别允许节点自主选择或与指定的节点构成共识联邦,通过联邦交集达成全网共识.Tendermint[45]使用Gossip通信协议基本实现异步拜占庭共识,不仅简化了流程而且提高了可用性.HotStuff[46]将BFT与链式结构数据相结合,使主节点能够以实际网络时延及 O(n)通信复杂度推动协议达成一致.LibraBFT[47]在HotStuff的基础上加入奖惩机制及节点替换机制,从而优化了性能. ...

Libra critique towards global decentralized financi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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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BFT协议有较长的发展史,在区块链研究中被赋予了新的活力.SCP[42]和Ripple[43]基于联邦拜占庭共识[44]——存在交集的多池(确定规模的联邦)共识,分别允许节点自主选择或与指定的节点构成共识联邦,通过联邦交集达成全网共识.Tendermint[45]使用Gossip通信协议基本实现异步拜占庭共识,不仅简化了流程而且提高了可用性.HotStuff[46]将BFT与链式结构数据相结合,使主节点能够以实际网络时延及 O(n)通信复杂度推动协议达成一致.LibraBFT[47]在HotStuff的基础上加入奖惩机制及节点替换机制,从而优化了性能. ...

Proof of activity:extending bitcoin’s proof of work via proof of s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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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ybrid 类协议是研究趋势之一.PoA[48]利用PoW产生空区块头,利用PoS决定由哪些节点进行记账和背书,其奖励由背书节点和出块节点共享.PeerCensus[49]由节点团体进行拜占庭协议实现共识,而节点必须基于比特币网络,通过 PoW 产出区块后才能获得投票权力.ByzCoin[50]利用PoW的算力特性构建动态成员关系,并引入联合签名方案来减小PBFT的轮次通信开销,提高交易吞吐量,降低确认时延.Casper[51]则通过PoS的股份决定节点构成团体并进行BFT共识,且节点可投票数取决于股份. ...

Bitcoin meets strong consist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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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ybrid 类协议是研究趋势之一.PoA[48]利用PoW产生空区块头,利用PoS决定由哪些节点进行记账和背书,其奖励由背书节点和出块节点共享.PeerCensus[49]由节点团体进行拜占庭协议实现共识,而节点必须基于比特币网络,通过 PoW 产出区块后才能获得投票权力.ByzCoin[50]利用PoW的算力特性构建动态成员关系,并引入联合签名方案来减小PBFT的轮次通信开销,提高交易吞吐量,降低确认时延.Casper[51]则通过PoS的股份决定节点构成团体并进行BFT共识,且节点可投票数取决于股份. ...

Enhancing bitcoin security and performance with strong consistency via collective sig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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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Hybrid 类协议是研究趋势之一.PoA[48]利用PoW产生空区块头,利用PoS决定由哪些节点进行记账和背书,其奖励由背书节点和出块节点共享.PeerCensus[49]由节点团体进行拜占庭协议实现共识,而节点必须基于比特币网络,通过 PoW 产出区块后才能获得投票权力.ByzCoin[50]利用PoW的算力特性构建动态成员关系,并引入联合签名方案来减小PBFT的轮次通信开销,提高交易吞吐量,降低确认时延.Casper[51]则通过PoS的股份决定节点构成团体并进行BFT共识,且节点可投票数取决于股份. ...

Casper the friendly finality gad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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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ybrid 类协议是研究趋势之一.PoA[48]利用PoW产生空区块头,利用PoS决定由哪些节点进行记账和背书,其奖励由背书节点和出块节点共享.PeerCensus[49]由节点团体进行拜占庭协议实现共识,而节点必须基于比特币网络,通过 PoW 产出区块后才能获得投票权力.ByzCoin[50]利用PoW的算力特性构建动态成员关系,并引入联合签名方案来减小PBFT的轮次通信开销,提高交易吞吐量,降低确认时延.Casper[51]则通过PoS的股份决定节点构成团体并进行BFT共识,且节点可投票数取决于股份. ...

Bitcoin and beyond:a technical survey on decentralized digital curren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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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侧链(side-chain)在比特币主链外构建新的分类资产链,并使比特币和其他分类资产在多个区块链之间转移,从而分散了单一链的负荷.Tschorsch等[52]利用Two-way Peg机制实现交互式跨链资产转换,防止该过程中出现双花.Kiayias 等[53]利用NIPoPoW机制实现非交互式的跨链工作证明,并降低了跨链带来的区块冗余.分片(sharding)是指不同节点子集处理区块链的不同部分,从而减少每个节点的负载.ELASTICO[54]将交易集划分为不同分片,每个分片由不同的节点集合进行并行验证.OmniLedger[55]在前者的基础上优化节点随机选择及跨切片事务提交协议,从而提高了切片共识的安全性与正确性.区别于 OmniLedger,PolyShard[56]利用拉格朗日多项式编码分片为分片交互过程加入计算冗余,同时实现了可扩展性优化与安全保障.上述研究可视为链上处理模型在加密货币场景下的可扩展性优化方案.实际上,链下处理模型本身就是一种扩展性优化思路,闪电网络[57]通过状态通道对交易最终结果进行链上确认,从而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高频次的链外支付.Plasma[58]在链下对区块链进行树形分支拓展,树形分支中的父节点完成子节点业务的确认,直到根节点与区块链进行最终确认. ...

Non-interactive proofs of proof-of-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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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侧链(side-chain)在比特币主链外构建新的分类资产链,并使比特币和其他分类资产在多个区块链之间转移,从而分散了单一链的负荷.Tschorsch等[52]利用Two-way Peg机制实现交互式跨链资产转换,防止该过程中出现双花.Kiayias 等[53]利用NIPoPoW机制实现非交互式的跨链工作证明,并降低了跨链带来的区块冗余.分片(sharding)是指不同节点子集处理区块链的不同部分,从而减少每个节点的负载.ELASTICO[54]将交易集划分为不同分片,每个分片由不同的节点集合进行并行验证.OmniLedger[55]在前者的基础上优化节点随机选择及跨切片事务提交协议,从而提高了切片共识的安全性与正确性.区别于 OmniLedger,PolyShard[56]利用拉格朗日多项式编码分片为分片交互过程加入计算冗余,同时实现了可扩展性优化与安全保障.上述研究可视为链上处理模型在加密货币场景下的可扩展性优化方案.实际上,链下处理模型本身就是一种扩展性优化思路,闪电网络[57]通过状态通道对交易最终结果进行链上确认,从而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高频次的链外支付.Plasma[58]在链下对区块链进行树形分支拓展,树形分支中的父节点完成子节点业务的确认,直到根节点与区块链进行最终确认. ...

A secure sharding protocol for open blockch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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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侧链(side-chain)在比特币主链外构建新的分类资产链,并使比特币和其他分类资产在多个区块链之间转移,从而分散了单一链的负荷.Tschorsch等[52]利用Two-way Peg机制实现交互式跨链资产转换,防止该过程中出现双花.Kiayias 等[53]利用NIPoPoW机制实现非交互式的跨链工作证明,并降低了跨链带来的区块冗余.分片(sharding)是指不同节点子集处理区块链的不同部分,从而减少每个节点的负载.ELASTICO[54]将交易集划分为不同分片,每个分片由不同的节点集合进行并行验证.OmniLedger[55]在前者的基础上优化节点随机选择及跨切片事务提交协议,从而提高了切片共识的安全性与正确性.区别于 OmniLedger,PolyShard[56]利用拉格朗日多项式编码分片为分片交互过程加入计算冗余,同时实现了可扩展性优化与安全保障.上述研究可视为链上处理模型在加密货币场景下的可扩展性优化方案.实际上,链下处理模型本身就是一种扩展性优化思路,闪电网络[57]通过状态通道对交易最终结果进行链上确认,从而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高频次的链外支付.Plasma[58]在链下对区块链进行树形分支拓展,树形分支中的父节点完成子节点业务的确认,直到根节点与区块链进行最终确认. ...

OmniLedger:a secure,scale-out,decentralized ledger via shar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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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侧链(side-chain)在比特币主链外构建新的分类资产链,并使比特币和其他分类资产在多个区块链之间转移,从而分散了单一链的负荷.Tschorsch等[52]利用Two-way Peg机制实现交互式跨链资产转换,防止该过程中出现双花.Kiayias 等[53]利用NIPoPoW机制实现非交互式的跨链工作证明,并降低了跨链带来的区块冗余.分片(sharding)是指不同节点子集处理区块链的不同部分,从而减少每个节点的负载.ELASTICO[54]将交易集划分为不同分片,每个分片由不同的节点集合进行并行验证.OmniLedger[55]在前者的基础上优化节点随机选择及跨切片事务提交协议,从而提高了切片共识的安全性与正确性.区别于 OmniLedger,PolyShard[56]利用拉格朗日多项式编码分片为分片交互过程加入计算冗余,同时实现了可扩展性优化与安全保障.上述研究可视为链上处理模型在加密货币场景下的可扩展性优化方案.实际上,链下处理模型本身就是一种扩展性优化思路,闪电网络[57]通过状态通道对交易最终结果进行链上确认,从而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高频次的链外支付.Plasma[58]在链下对区块链进行树形分支拓展,树形分支中的父节点完成子节点业务的确认,直到根节点与区块链进行最终确认. ...

PolyShard:coded sharding achieves linearly scaling efficiency and security simultaneous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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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侧链(side-chain)在比特币主链外构建新的分类资产链,并使比特币和其他分类资产在多个区块链之间转移,从而分散了单一链的负荷.Tschorsch等[52]利用Two-way Peg机制实现交互式跨链资产转换,防止该过程中出现双花.Kiayias 等[53]利用NIPoPoW机制实现非交互式的跨链工作证明,并降低了跨链带来的区块冗余.分片(sharding)是指不同节点子集处理区块链的不同部分,从而减少每个节点的负载.ELASTICO[54]将交易集划分为不同分片,每个分片由不同的节点集合进行并行验证.OmniLedger[55]在前者的基础上优化节点随机选择及跨切片事务提交协议,从而提高了切片共识的安全性与正确性.区别于 OmniLedger,PolyShard[56]利用拉格朗日多项式编码分片为分片交互过程加入计算冗余,同时实现了可扩展性优化与安全保障.上述研究可视为链上处理模型在加密货币场景下的可扩展性优化方案.实际上,链下处理模型本身就是一种扩展性优化思路,闪电网络[57]通过状态通道对交易最终结果进行链上确认,从而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高频次的链外支付.Plasma[58]在链下对区块链进行树形分支拓展,树形分支中的父节点完成子节点业务的确认,直到根节点与区块链进行最终确认. ...

A survey on the scalability of blockchain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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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侧链(side-chain)在比特币主链外构建新的分类资产链,并使比特币和其他分类资产在多个区块链之间转移,从而分散了单一链的负荷.Tschorsch等[52]利用Two-way Peg机制实现交互式跨链资产转换,防止该过程中出现双花.Kiayias 等[53]利用NIPoPoW机制实现非交互式的跨链工作证明,并降低了跨链带来的区块冗余.分片(sharding)是指不同节点子集处理区块链的不同部分,从而减少每个节点的负载.ELASTICO[54]将交易集划分为不同分片,每个分片由不同的节点集合进行并行验证.OmniLedger[55]在前者的基础上优化节点随机选择及跨切片事务提交协议,从而提高了切片共识的安全性与正确性.区别于 OmniLedger,PolyShard[56]利用拉格朗日多项式编码分片为分片交互过程加入计算冗余,同时实现了可扩展性优化与安全保障.上述研究可视为链上处理模型在加密货币场景下的可扩展性优化方案.实际上,链下处理模型本身就是一种扩展性优化思路,闪电网络[57]通过状态通道对交易最终结果进行链上确认,从而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高频次的链外支付.Plasma[58]在链下对区块链进行树形分支拓展,树形分支中的父节点完成子节点业务的确认,直到根节点与区块链进行最终确认. ...

Scalable funding of bitcoin micropayment channel net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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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侧链(side-chain)在比特币主链外构建新的分类资产链,并使比特币和其他分类资产在多个区块链之间转移,从而分散了单一链的负荷.Tschorsch等[52]利用Two-way Peg机制实现交互式跨链资产转换,防止该过程中出现双花.Kiayias 等[53]利用NIPoPoW机制实现非交互式的跨链工作证明,并降低了跨链带来的区块冗余.分片(sharding)是指不同节点子集处理区块链的不同部分,从而减少每个节点的负载.ELASTICO[54]将交易集划分为不同分片,每个分片由不同的节点集合进行并行验证.OmniLedger[55]在前者的基础上优化节点随机选择及跨切片事务提交协议,从而提高了切片共识的安全性与正确性.区别于 OmniLedger,PolyShard[56]利用拉格朗日多项式编码分片为分片交互过程加入计算冗余,同时实现了可扩展性优化与安全保障.上述研究可视为链上处理模型在加密货币场景下的可扩展性优化方案.实际上,链下处理模型本身就是一种扩展性优化思路,闪电网络[57]通过状态通道对交易最终结果进行链上确认,从而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高频次的链外支付.Plasma[58]在链下对区块链进行树形分支拓展,树形分支中的父节点完成子节点业务的确认,直到根节点与区块链进行最终确认. ...

Making smart contracts sma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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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一方面,沙盒环境承载了区块链节点运行条件,针对虚拟机展开的攻击更为直接;另一方面,智能合约直接对账本进行操作,其漏洞更易影响业务运行,因此控制层的安全防护研究成为热点.Luu等[59]分析了运行于EVM中的智能合约安全性,指出底层平台的分布式语义差异带来的安全问题.Brent 等[60]提出智能合约安全分析框架 Vandal,将EVM 字节码转换为语义逻辑关,为分析合约安全漏洞提供便利.Jiang 等[61]预先定义用于安全漏洞的特征,然后模拟执行大规模交易,通过分析日志中的合约行为实现漏洞检测. ...

Vandal:a scalable security analysis framework for smart con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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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一方面,沙盒环境承载了区块链节点运行条件,针对虚拟机展开的攻击更为直接;另一方面,智能合约直接对账本进行操作,其漏洞更易影响业务运行,因此控制层的安全防护研究成为热点.Luu等[59]分析了运行于EVM中的智能合约安全性,指出底层平台的分布式语义差异带来的安全问题.Brent 等[60]提出智能合约安全分析框架 Vandal,将EVM 字节码转换为语义逻辑关,为分析合约安全漏洞提供便利.Jiang 等[61]预先定义用于安全漏洞的特征,然后模拟执行大规模交易,通过分析日志中的合约行为实现漏洞检测. ...

ContractFuzzer:fuzzing smart contracts for vulnerability de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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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一方面,沙盒环境承载了区块链节点运行条件,针对虚拟机展开的攻击更为直接;另一方面,智能合约直接对账本进行操作,其漏洞更易影响业务运行,因此控制层的安全防护研究成为热点.Luu等[59]分析了运行于EVM中的智能合约安全性,指出底层平台的分布式语义差异带来的安全问题.Brent 等[60]提出智能合约安全分析框架 Vandal,将EVM 字节码转换为语义逻辑关,为分析合约安全漏洞提供便利.Jiang 等[61]预先定义用于安全漏洞的特征,然后模拟执行大规模交易,通过分析日志中的合约行为实现漏洞检测. ...

Decentralized user-centric access control using pubsub over block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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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智慧城市是指利用 ICT 优化公共资源利用效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丰富设施信息化能力的研究领域,该领域包括个人信息管理、智慧医疗、智慧交通、供应链管理等具体场景.智慧城市强调居民、设施等各类数据的采集、分析与使能,数据可靠性、管理透明化、共享可激励等需求为智慧城市带来了许多技术挑战.区块链去中心化的交互方式避免了单点故障、提升管理公平性,公开透明的账本保证数据可靠及可追溯性,多种匿名机制利于居民隐私的保护,因此区块链有利于问题的解决.Hashemi等[62]将区块链用于权限数据存储,构建去中心化的个人数据接入控制模型;Bao等[63]利用区块链高效认证和管理用户标识,保护车主的身份、位置、车辆信息等个人数据. ...

Pseudonym management through blockchain:cost-efficient privacy preservation on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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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智慧城市是指利用 ICT 优化公共资源利用效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丰富设施信息化能力的研究领域,该领域包括个人信息管理、智慧医疗、智慧交通、供应链管理等具体场景.智慧城市强调居民、设施等各类数据的采集、分析与使能,数据可靠性、管理透明化、共享可激励等需求为智慧城市带来了许多技术挑战.区块链去中心化的交互方式避免了单点故障、提升管理公平性,公开透明的账本保证数据可靠及可追溯性,多种匿名机制利于居民隐私的保护,因此区块链有利于问题的解决.Hashemi等[62]将区块链用于权限数据存储,构建去中心化的个人数据接入控制模型;Bao等[63]利用区块链高效认证和管理用户标识,保护车主的身份、位置、车辆信息等个人数据. ...

Hosting virtual IoT resources on edge-hosts with block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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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边缘计算是一种将计算、存储、网络资源从云平台迁移到网络边缘的分布式信息服务架构,试图将传统移动通信网、互联网和物联网等业务进行深度融合,减少业务交付的端到端时延,提升用户体验.安全问题是边缘计算面临的一大技术挑战,一方面,边缘计算的层次结构中利用大量异构终端设备提供用户服务,这些设备可能产生恶意行为;另一方面,服务迁移过程中的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需要得到保障.区块链在这种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开放的服务架构中能起到较大作用.首先,区块链能够在边缘计算底层松散的设备网络中构建不可篡改的账本,提供设备身份和服务数据验证的依据.其次,设备能在智能合约的帮助下实现高度自治,为边缘计算提供设备可信互操作基础.Samaniego等[64]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虚拟物联网资源迁移架构,通过区块链共享资源数据从而保障安全性.Stanciu[65]结合软件定义网络(SDN)、雾计算和区块链技术提出分布式安全云架构,解决雾节点中SDN控制器流表策略的安全分发问题.Ziegler等[66]基于 Plasma 框架提出雾计算场景下的区块链可扩展应用方案,提升雾计算网关的安全性. ...

Blockchain based 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 for edge compu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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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边缘计算是一种将计算、存储、网络资源从云平台迁移到网络边缘的分布式信息服务架构,试图将传统移动通信网、互联网和物联网等业务进行深度融合,减少业务交付的端到端时延,提升用户体验.安全问题是边缘计算面临的一大技术挑战,一方面,边缘计算的层次结构中利用大量异构终端设备提供用户服务,这些设备可能产生恶意行为;另一方面,服务迁移过程中的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需要得到保障.区块链在这种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开放的服务架构中能起到较大作用.首先,区块链能够在边缘计算底层松散的设备网络中构建不可篡改的账本,提供设备身份和服务数据验证的依据.其次,设备能在智能合约的帮助下实现高度自治,为边缘计算提供设备可信互操作基础.Samaniego等[64]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虚拟物联网资源迁移架构,通过区块链共享资源数据从而保障安全性.Stanciu[65]结合软件定义网络(SDN)、雾计算和区块链技术提出分布式安全云架构,解决雾节点中SDN控制器流表策略的安全分发问题.Ziegler等[66]基于 Plasma 框架提出雾计算场景下的区块链可扩展应用方案,提升雾计算网关的安全性. ...

Integration of fog computing and blockchain technology using the plasma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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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边缘计算是一种将计算、存储、网络资源从云平台迁移到网络边缘的分布式信息服务架构,试图将传统移动通信网、互联网和物联网等业务进行深度融合,减少业务交付的端到端时延,提升用户体验.安全问题是边缘计算面临的一大技术挑战,一方面,边缘计算的层次结构中利用大量异构终端设备提供用户服务,这些设备可能产生恶意行为;另一方面,服务迁移过程中的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需要得到保障.区块链在这种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开放的服务架构中能起到较大作用.首先,区块链能够在边缘计算底层松散的设备网络中构建不可篡改的账本,提供设备身份和服务数据验证的依据.其次,设备能在智能合约的帮助下实现高度自治,为边缘计算提供设备可信互操作基础.Samaniego等[64]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虚拟物联网资源迁移架构,通过区块链共享资源数据从而保障安全性.Stanciu[65]结合软件定义网络(SDN)、雾计算和区块链技术提出分布式安全云架构,解决雾节点中SDN控制器流表策略的安全分发问题.Ziegler等[66]基于 Plasma 框架提出雾计算场景下的区块链可扩展应用方案,提升雾计算网关的安全性. ...

Blockchained on-device federated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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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人工智能是一类智能代理的研究,使机器感知环境/信息,然后进行正确的行为决策,正确是指达成人类预定的某些目标.人工智能的关键在于算法,而大部分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算法建立于体积庞大的数据集和中心化的训练模型之上,该方式易受攻击或恶意操作使数据遭到篡改,其后果为模型的不可信与算力的浪费.此外,数据采集过程中无法确保下游设备的安全性,无法保证数据来源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其后果将在自动驾驶等场景中被放大.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以实现感知和训练过程的可信.另外,去中心化和合约自治特性为人工智能训练工作的分解和下放奠定了基础,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提高计算效率.Kim等[67]利用区块链验证联合学习框架下的分发模型的完整性,并根据计算成本提供相应的激励,优化整体学习效果.Bravo-Marquez 等[68]提出共识机制“学习证明”以减轻PoX类共识的计算浪费,构建公共可验证的学习模型和实验数据库. ...

Proof-of- learning:a blockchain consensus mechanism based on machine learning compet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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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人工智能是一类智能代理的研究,使机器感知环境/信息,然后进行正确的行为决策,正确是指达成人类预定的某些目标.人工智能的关键在于算法,而大部分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算法建立于体积庞大的数据集和中心化的训练模型之上,该方式易受攻击或恶意操作使数据遭到篡改,其后果为模型的不可信与算力的浪费.此外,数据采集过程中无法确保下游设备的安全性,无法保证数据来源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其后果将在自动驾驶等场景中被放大.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以实现感知和训练过程的可信.另外,去中心化和合约自治特性为人工智能训练工作的分解和下放奠定了基础,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提高计算效率.Kim等[67]利用区块链验证联合学习框架下的分发模型的完整性,并根据计算成本提供相应的激励,优化整体学习效果.Bravo-Marquez 等[68]提出共识机制“学习证明”以减轻PoX类共识的计算浪费,构建公共可验证的学习模型和实验数据库. ...

基于命名数据网络的区块链信息传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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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网络层主要缺陷在于安全性,可拓展性则有待优化.如何防御以 BGP 劫持为代表的网络攻击将成为区块链底层网络的安全研究方向[19].信息中心网络将重塑区块链基础传输网络,通过请求聚合和数据缓存减少网内冗余流量并加速通信传输[69].相比于数据层和共识层,区块链网络的关注度较低,但却是影响安全性、可拓展性的基本因素. ...

基于命名数据网络的区块链信息传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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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网络层主要缺陷在于安全性,可拓展性则有待优化.如何防御以 BGP 劫持为代表的网络攻击将成为区块链底层网络的安全研究方向[19].信息中心网络将重塑区块链基础传输网络,通过请求聚合和数据缓存减少网内冗余流量并加速通信传输[69].相比于数据层和共识层,区块链网络的关注度较低,但却是影响安全性、可拓展性的基本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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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网站版权所有 © 2021 《通信学报》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顺八条1号院B座“北阳晨光大厦”2层   邮编:100079

电话:010-53878169、53859522、53878236   电子邮件:xuebao@ptpress.com.cn; txxb@bjxinto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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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矿机,中国法律认可吗? - 知乎

终审判决|矿机,中国法律认可吗?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终审判决|矿机,中国法律认可吗?律新V品​已认证账号众所周知,虚拟货币的投资往往与金融业务挂钩,而我国尚未设立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牌照,因此,该等投资业务往往与非法经营罪等罪名相关联。而矿机及其关联业务的刑法风险主要发生于不规范的经营推广行为,矿机本身的买卖不为法律所直接禁止。但是,近日生效的一则案例却打破了飒姐团队这一认知,本文旨在分析此案例的前因后果,以供各位读者共同学习、探讨。基本案情原告周某、陈某系通过第三人曹某介绍,认识被告张甲和张乙。2018年6月22日,周某通过银行转账给张甲72000元,后张甲将上述款项交付给张乙。张乙收到该款后在某交易平台帮原告购买8台某链矿机,登记在原告陈某名下。2018年6月底7月初,在某交易平台上购买一台某链矿机需要某虚拟货币600枚、矿石400枚,每枚币、矿石约15元(后币、矿石价格下跌)。原告付给被告张甲的款项已用于购买该矿机。因该虚拟货币价格下跌,原告以被告承诺保证收益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购买矿机的价款与利息。案件焦点就公开的信息而言,飒姐团队认为本案焦点主要有三:其一,购买矿机获取虚拟货币的行为是否得到法律保护;其二,销售矿机行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其三,被告承诺收益的行为是否影响案件定性。法院的观点与判决结果该案的审理历经三个阶段:第一,裁定驳回起诉。在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在(2019)苏0381民初2338号民事裁定书中,法院认为被告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故而裁定驳回起诉。第二,民事一审阶段。由于前述裁定并未涉及案件的实体审理,二原告再次诉至法院,启动一审程序。在一审判决中,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于(2020)苏0381民初1508号民事判决书中写明:币、矿石是一种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公民投资、交易这种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不受法律保护。另考虑二原告也未举证证明被告有过错行为,足以对原告造成侵害,故不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此外,一审法院仍坚持建议双方当事人向公安报案。第三,民事二审阶段。原告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中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1)苏03民终490号民事判决书中指出:双方当事人之间交易中的标的物,并非传统货币,也并非合法的虚拟货币,且该交易行为涉嫌犯罪,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终而驳回上诉。案件评析纵观三份不同的生效法律文书,法院的观点可拆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交易标的为虚拟货币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二是被告出售矿机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方面,就交易标的为“不合法物”的观点来说,飒姐团队引用本案一审判决文书的说理部分来分析其逻辑构成。法院认为,根据《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与《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规定,虚拟货币不是货币,而本案币、矿石属于虚拟货币,原被告交易该等不合法物不受法律保护。对此,飒姐团队持有不同观点:币与矿石属于虚拟货币不代表它们属于不合法物,此处,一审法院的论证略显不足。在2013年施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第一条“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中,通知明确规定“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推而广之,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确有不合法性,但作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在飒姐团队看来,本案的币与矿石系原告购买矿机挖取而来,原告持有虚拟货币的行为并未令币与矿石起到“货币”的作用或功能。因此,这些币与矿石应当属于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可当然推定为不合法物。另一方面,就被告承诺收益,销售矿机的行为来说,法院在裁定书中认为该等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二审判决书中则是未对罪名进行描述,仅提出涉嫌犯罪的观点。考虑到民事裁判文书对罪名的犯罪构成进行论述情有可原,在此不做深究。针对被告的行为,飒姐团队认为,销售矿机让买受人使用,获取名为币与矿石的虚拟商品并不构成犯罪,但是,被告将矿机以投资、收益等概念包装,成为实然层面的金融产品时,则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是否追究至被告上游,取决于该等推广模式是否由销售人员擅自作出。另外,如本案涉及的虚拟货币迅速跌停,且存在无应用场景、未使用区块链技等虚构事实情形的,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空气币被定为诈骗罪的案例并不少见。风险提示与建议无论如何,飒姐团队尊重发生既判力的判决文书。虽然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但在实务中,对类案的检索与参考亦是审判机关工作的一环。刚刚生效的本案案例势必对类案判决起到一定的影响:标的涉及虚拟货币的法律行为效力可能会被审判机关否定。从本案出发,如希望得到司法保护,飒姐团队以为,在从事矿机销售业务时,需要注意如下几点:1.在宣传时,不要把购买矿机挖矿与收益、投资等金融性质的词汇绑定;2.矿机挖取的虚拟货币以被规范性文件定性为特定虚拟商品的主流虚拟货币为佳;3.不提供虚拟货币与法币或稳定币的兑换渠道。写在最后经常有朋友询问飒姐团队,某一类行为是否有案例可参考。可在币圈这个未通过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管体系的领域来说,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偶有发生。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来看,同样存在类似的标的为虚拟货币与矿机的民事案件,支持其财产性质的裁判文书。因此,我们能做得更多的是总结与判断裁判文书说理的逻辑,在了解倾向的同时对其进行客观的法律分析。作者:肖飒法律团队 来源:肖飒lawyer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发布于 2021-04-27 14:41法律法律服务法律常识​赞同​​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在中国买卖比特币合法吗?| 一篇短文讲清比特币的法律属性 - 知乎

在中国买卖比特币合法吗?| 一篇短文讲清比特币的法律属性 - 知乎首发于谷奔随笔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在中国买卖比特币合法吗?| 一篇短文讲清比特币的法律属性徐健(谷奔)比特币自从2009年问世以来,经历了多次大起大落。进入2021年,比特币又迎来一次大的涨幅。2021年2月16日,比特币对美元的汇率,突破5万美元。这自然掀起了广大群众对比特币,以及更广义的加密货币的兴趣和热情。特斯拉也参与了进来。据投行 Wedbush 估计,特斯拉在过去一个月中仅由于比特币疯涨,已大赚约 10 亿美元,很可能比 2020 年卖电动车赚得还多。公开文件显示,特斯拉已经购买了价值 15 亿美元的比特币。可以说,比特币又一次赚足了媒体和大众的眼球。不过,很多人还是担心比特币的安全,尤其是合法性。经常问的一个问题是:在中国买卖比特币合法吗?其实这个问题提得非常笼统。我相信这个问题是普通投资者提出和关心的,因此我把它细化为三个问题,希望能够通俗明白地讲清楚比特币的法律属性。第1个问题: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想从他人手里买比特币,或者把我的比特币卖给他人,会触犯刑法吗?也就是说,会被拘留甚至关进监狱吗?答案是不会。(当然前提是没有其他触犯刑法的情形)第2个问题,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想从他人手里买比特币,或者把我的比特币卖给他人,会触犯行政法规吗?也就是说,会遭到行政处罚吗?比如说罚款甚至没收等?答案是不会。(当然前提是没有其他违反行政规定的情形)第3个问题。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想从别人手里买比特币,或者把我的比特币卖给他人。如果出现了买卖纠纷,能够告到法院,要求赔偿,返还款项或比特币吗?我想你的诉讼理由可能是这样的,即主张比特币不是国家承认的货币,因此要求法院判决交易违法、合同无效,从而达到返还款项或比特币的目的。如果是这样,答案是不一定,但很大概率不行。目前法院的判决结果并不一致,但是倾向上,是认定交易及合同有效(如果没有其它无效情形)。法院把比特币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那么就是买卖双方的自由意愿,风险也当然是自担。好了,上面这三个细化的问题,应该能够理清普通老百姓对于买卖比特币的合法性的担忧了。简而言之,国家法律目前是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就像你去网络游戏里边,买卖一些游戏道具一样,这是一种数字商品,也可以说是数字收藏品。因此的话。对于个人买卖,法律上并不禁止的,交易风险肯定是自担的。那么,国家对于比特币的法律规制,红线在哪里呢?通过上面的分析,你应该能体会到,原则在于,如果你把比特币作为数字商品来使用,没有问题。但是,国家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因此,如果你以货币金融的属性使用比特币,便触及了法律的红线。什么是以货币金融属性来使用呢?其实这主要牵涉机构而非个人,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禁止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如支付宝)涉足比特币业务。包括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第二,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第三,不论是个人或机构,如果参与代币发行融资(例如在区块链上发行代币并集资),则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这点个人也要注意,如果个人在区块链上发行代币并集资,则触犯了法律的红线,甚至涉嫌犯罪。最后,想了解详情的读者,可以在网上搜索并阅读下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3号)《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等。编辑于 2022-12-29 15:35・IP 属地北京数字货币虚拟货币比特币 (Bitcoin)​赞同 9​​1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谷奔随笔徐健博士的工作生活分享(公众号:谷

买卖比特币矿机违法?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首例“矿机”纠纷案_金改实验室_澎湃新闻-The Paper

币矿机违法?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首例“矿机”纠纷案_金改实验室_澎湃新闻-The Paper下载客户端登录无障碍+1买卖比特币矿机违法?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首例“矿机”纠纷案澎湃新闻2018-10-10 20:06来源:澎湃新闻 ∙ 金改实验室 >字号首例比特币“挖矿机”纠纷案审判现场 微信公众号@杭州互联网法院 图10月1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了首例比特币“挖矿机”纠纷案。这是继首例涉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纠纷在线宣判、首次在判决中确认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审查方式后,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又一新动作。比特币“挖矿机”是指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在比特币的世界里,大约每10分钟会向公开账本记录一个数据块。矿工们则利用其所拥有的“挖矿机”争夺打包这个数据块提交,谁最终成功生成那个“交易记录块”(即区块),谁就可以获得伴随这些交易而生成的交易费用,外加一笔额外的报酬,这笔额外的报酬就是比特币新币的发行。案情此次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比特币“挖矿机”纠纷案的主要案情是这样的:2018年1月4日,原告陈某在被告浙江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购买了比特币“挖矿机”20件,合计总额612000元,并约定了相应的发货时间。次日,原告向被告全额支付了商品价款。到了2月3日,原告向被告提出了退款申请,被告拒绝了原告的申请,还是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发了货。原告拒收货物并再次提出了退款申请,被告再次拒绝。于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一提的是,在原告从被告那里购买矿机的1月4日,比特币价格在1.5万美元左右,而到了原告向被告提出退款申请的2月3日,比特币价格已经跌至9100美元左右。由于挖矿机所能带来的收入与比特币价格高度相关,这意味着比特币价格大幅下跌,挖矿机的价值也快速贬值。比特币价格如今已经跌至6500美元左右。争论焦点原告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联合多部委下发文件《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所以案涉机器作为比特币的专门“挖矿机”,已无使用价值,而且设备交易涉嫌违法。而且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原告在收到货物之前已经提出退货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应当退还货款。原告所提到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是由央行等七部门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被告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网络购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仅禁止比特币的发行融资,不禁止比特币的持有和市场自由买卖。挖矿机是比特币的运算设备,是用于获取比特币的工具,挖矿机本身并未被公告禁止,更未被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原告付款了,被告发货了,双方买卖合同就已经履行完毕。原告购买挖矿机不是为了生活需要,挖矿机是生产资料,用于获取比特币,产生相关利益,案涉标的物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法院判决比特币“挖矿机”买卖究竟是否合法?本案中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通过互联网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比特币矿机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但比特币具有商品属性。本案交易标的物“挖矿机”,是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本身具有财产属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未禁止买卖比特币“挖矿机”。故原告陈某主张买卖比特币矿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涉合同合法有效。此外,消费者通过网络方式购物,难以直观判断商品质量与性能,只能通过经营者宣传推测商品信息,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的意思自由易受经营者非正当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设立即为解决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等特定交易领域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本案中,原告陈某基于签订合同后研究金融政策而非商品信息不对称事由主张解除合同,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适用初衷。综上,原告陈某主张被告浙江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责任编辑:郑景昕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1收藏我要举报#比特币查看更多查看更多开始答题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Android版iPhone版iPad版关于澎湃加入澎湃联系我们广告合作法律声明隐私政策澎湃矩阵澎湃新闻微博澎湃新闻公众号澎湃新闻抖音号IP SHANGHAISIXTH TONE新闻报料报料热线: 021-962866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沪ICP备14003370号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

矿机买卖纠纷中,买家维权有何门道? - 知乎

矿机买卖纠纷中,买家维权有何门道?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矿机买卖纠纷中,买家维权有何门道?按时吃饭虚拟货币价格起起落落,矿机买卖纠纷时而有之,时不时会有与矿机买卖有关的纠纷、维权信息出现在相关法院的判决书及媒体的报道之中。比如,近期A股上市公司华铁科技的子公司华铁恒安、众应互联的子公司彩量科技与相关供应商之间的采购矿机纠纷等等。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对于矿机卖家的违约行为,买家可以提出哪些权利主张、其中哪些主张可能得到中国法院的支持?笔者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2017年以来部分地方法院有关矿机买卖纠纷的一些判例,简要小结和分析如下,矿机买方或可从中得到一点有关风险防范和权利救济的经验和教训。1. 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从矿机的功能和属性上来看,一般认为矿机是一种专门用于运算生成虚拟货币的机器设备,具备财产属性。从目前的判例来看,涉诉法院通常认为涉及矿机买卖的合同是有效的。如在“陈某诉浙江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中,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比特币矿机是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本身具有财产属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未禁止买卖比特币挖矿机,因此买卖矿机的合同依法成立、有效。但是,如果未来国家发改委最终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同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一致,将虚拟资产“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资产的生产过程)列在“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下,则通过挖矿生产虚拟货币的活动将属于市场主体禁止准入的领域,在此情况下,双方为挖矿目的而买卖生产虚拟货币的机器设备的合同是否还有效,存有疑问。2. 要求合同解除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需有约定的或法定的解除事由。在一些矿机买卖纠纷案中,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旦发生卖方违约的情形,买方只能基于法定事由(比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要求解除合同,买方退货,卖方返还已收到的货款及利息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A) 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属于不可抗力。在“陈某诉浙江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案中,买方曾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构成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但未获法院支持。在该案中,双方的矿机买卖合同于2018年1月4日签订,而上述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4日,该公告为双方买卖合同签订前就已经发生的事件,不符合不可抗力“不能预见”的特征,因此不属于不可抗力事由。进一步而言,即使公告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法律政策的出台一般也不属于不可抗力,而是情势变更。买方如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由法院根据公平原则,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B) 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在矿机购销合同中,买方购买矿机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通过矿机挖矿获得虚拟货币收益。在此情况下,买方主张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可能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即“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受该法保护的消费行为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是消费者的生活消费行为,而非生产者的生产消费行为。如杭州互联网法院在“陈某诉浙江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判决中所指出的,比特币挖矿机系用于生成比特币的专用机器设备,原告购买挖矿机的目的系专门用于生产比特币,其行为属于投入资金采购生产工具,并非出于生活消费之需要,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范围,因此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C) 以发生其他法定事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在矿机买卖合同中,如存在其他法定解除事由的,买方可以据此要求行使法定解除权。如在“付玲玲、范存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买卖双方达成了矿机购买的协议,但卖家在约定时间内仅交付了部分矿机,其余矿机一直未交付,且无继续交付的可能。法院认为该等情形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卖家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卖家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买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3.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合同法》等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形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在矿机买卖纠纷中,作为守约方的买家,可以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要求卖方承担相应形式的违约责任。(1) 要求继续履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在矿机买卖纠纷中,如果买方已经履约,而卖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矿机的,除非存在上述规定中列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否则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在“付玲玲、范存益买卖合同纠纷”及“付玲玲与段晓杰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中,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被告仅向原告交付了部分矿机,其余矿机无法交付,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法院应原告的要求,判令合同解除。(2) 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在矿机买卖合同中,如卖方交付的矿机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且双方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也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买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卖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 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在《合同法释义》中对上述条款的解释及司法实践,实务中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中直接损失一般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即可得利益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九条规定,在当前市场主体违约情形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可得利益损失。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违约中,因出卖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在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因原合同出卖方违约而造成其后的转售合同出售方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转售利润损失。 (A) 利息损失在买方已经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机价款,但卖方仅交付了部分矿机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返还未发货矿机部分所对应的价款,且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之日止。在“屈鹏、佛山市豫鹏飞粤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和“付玲玲与段晓杰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均已经足额支付了全部购机款、而被告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矿机,法院判决被告原告支付自起诉日或合同解除日至被告实际返还未交货部分对应的货款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B) 虚拟货币收益损失在矿机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卖方不按合同约定足额、及时交货,可能会出现买方无法及时获得矿机用于挖矿、从而错失虚拟货币收益的情况。对于该等情况下虚拟货币的收益损失,是否属于可得利益损失,从目前的判例来看,买方主张该等间接损失的,较难获得法院的支持。如在“范存益与陈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以下两个理由,未支持原告主张的、因被告无法交付矿机而产生的比特币收益损失:(a)该等矿机是否产生原告主张的收益金额无法确定,原告提交的挖矿收益计算表及比特币价格截图并不能证明其该项损失,并且(b)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规定,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当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此,对原告的该项请求,证据不足,且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支持。从法院的上述论述来看,在该案中,原告的主张未获法院支持的原因不仅在于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矿机能否产生原告主张的收益金额,也在于其主张有违法律规定。据此来看,进一步而言,即使买方可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卖方未按合同交货而发生的比特币收益损失,甚至被告也认可该等损失,法院也可能会因为现行监管政策对比特币货币属性的否定性评价的缘故,而不支持原告的主张。(C) 矿机涨价损失矿机价格通常会随着虚拟货币的价格走势、供需行情的变化而变化。在矿机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出现矿机市场价格陡涨,卖方因此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买方可以考虑要求卖方赔偿矿机涨价损失,但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存在不确定性。在“范存益与陈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卖方(被告)未按约定向买方(原告)交付矿机,买方曾主张其遭受矿机涨价损失,并提供了其与卖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录音资料。但是,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证据仅为原告的单方陈述,同时,涉诉借条未明确注明矿机涨价造成损失的金额及计算依据,被告不予认可,原告亦未提供其他证据来印证其该项主张,因此法院未支持原告的该等主张。从法院的判决书来看,如果原告能够证明矿机涨价造成损失的金额及计算依据,被告也认可的,则原告的该项主张可能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在现实发生的纠纷中,被告认可原告该等损失的可能性恐怕不大,原告的该项主张获得法院支持的难度可能也不小。笔者注意到,矿机买卖合同中买方的涨价损失主张有点类似于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家的房屋涨价损失主张。在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后,因房屋的市场价格攀高,卖方毁约,拒绝履行交房义务的,买方往往会要求卖方赔偿房屋涨价损失。在一般司法实践中,如双方未能协商确定房屋涨价损失的,法院多会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交付定金的数额、房屋价格上涨和双方的合理预期等因素,酌情确定。但是,在矿机买卖纠纷中,对于买方主张矿机涨价损失的,法院是否会比照并参考房屋买卖中的涨价损失确定原则,尚无先例。(D) 卖方未供货、买方为履行转售合同高价购机的损失在一般货物的买卖法律关系中,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卖方已知晓或可预见买方购买货物的目的并非自用,而是用于转售给相关第三方赚取差价收益的,卖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导致买方产生转售合同下的可得利益损失,买方通常可以要求卖方赔偿该等损失。在矿机买卖纠纷中,如果卖方在与买方签约时,即已预知买方购机后将转售给特定第三方获得差价收益,但卖方仍不按约定交货,导致买方不能获得转售合同如约履行可获得的收益时,法院是否会支持,在什么情形下、多大程度上会支持买方的主张,尚不确定。在“付玲玲与段晓杰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已按买卖合同支付了全部合同价款,但卖方仅交付了部分矿机,而买方此前已经与相关第三方达成了矿机转售协议且已收取了第三方的预订货款,为不对第三方构成违约,买方以当时的市场价格(高于买方向卖方购买矿机的价格)在市场上购买了相应矿机交付给了该第三方。对于卖方未能及时供货、买方为履行转售合同而高价购机产生的损失,买方曾要求卖方赔偿,但之后买方在诉讼中主动放弃了该主张。(4) 定金罚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作为的担保。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矿机买卖合同中有关于定金的约定,且买方已经支付了定金,假设卖方之后未发货或仅发货了部分矿机的,属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行为,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在“屈鹏、佛山市豫鹏飞粤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对于被告仅部分发货的行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按照未履行部分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了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5) 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买卖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适用,卖方有权选择择一适用。并且,如果违约金金额过分高于买方遭受的损失的,卖方可以要求裁判机关减少赔偿数额;反之,买方可以要求增加赔偿数额。结语即使是对于普通货物的买卖合同争议,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相关索赔主张也还存在诸多模糊和争议之处。当买卖的标的货物是虚拟货币挖矿机时,在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上不可避免地将面临更多的问题,比如法律变革环境下矿机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买方的身份是消费者还是生产者、相关损失(尤其是可得利益损失)主张能否获得支持等。有关虚拟货币交易的坑和雷很多,矿机买卖中也同样如此。如何避坑防雷,是矿机买卖双方,尤其是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为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少损失,矿机买家首先需要关心和了解相关政策导向;其次,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清楚标的物的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和付款期限、单方解约的情形及违约责任;最后,在纠纷已经发生的情况下,积极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发布于 2019-12-16 17:39比特币矿机btc挖矿挖矿机​赞同 2​​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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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仲裁引发的争议:比特币是虚拟财产吗?是否受我国法律保护?

2022年04月15日 18:28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朱英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朱英子 北京报道  4月14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扬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北京仲裁委: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的文章引发广泛关注。根据其在文章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电子扫描件显示,仲裁庭认为:“包括本案的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国目前并无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禁止流通物不得进行交易。”值得关注的是,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涉及虚拟货币纠纷的案件属于新兴领域纠纷,全国各类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思路存在较大差异,“同案不同判”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但整体来看,目前对相关案件的诉求不予以支持、判定合同非法无效、各自承担损失的审判占主流。此次被公开的北京仲裁委与主流不同的判决结果再次凸显了涉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纠纷案件的争议性,在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该类案件如何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争议的根源在于,我国通过部委通知的形式宣告了比特币的不合法,但从法律、法理角度还有探讨空间,从其他认可比特币的经济体的实际情况看,它的经济价值又是事实存在的。”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此说道。合法性争议:全部非法,还是部分合法?同一段话,两种解读。半年前的通知,究竟是否定了一切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还是仅仅禁止了作为非法金融的虚拟货币活动。可以说,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果受我国法律保护,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民法典》中对虚拟财产的认定。可以看到,北京仲裁委在上述案件中的“认为”部分提出:“包括本案的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那么,虚拟货币真的属于虚拟财产吗?对于这一认定,首先的争议点便是各方对相关法律、行政规章的解读空间。如上所述,《民法典》确实承认了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但是,并未对虚拟财产构成要件做具体规定,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亦未有明确。唯一有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份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中,对比特币的属性进行定义时提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需要明确的是,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谨于2020年在其文章《从比特币的法律性质谈比特币纠纷的裁决思路》中指出,虚拟商品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唯一在法律上和其具有相似性的概念是《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起已废止)第127条规定的虚拟财产。此外,上述行政规章仅提到了比特币,并未谈及其余的虚拟货币属性。刘扬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则认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其本质作为特定的种类物属于虚拟财产,即使在流通环节被认定为涉嫌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那也不等同于否定它在民法意义上的虚拟财产属性。亦有律师对此持否定观点,认为在目前我国的监管体系下,虚拟货币不可能取得合法地位。“根据相关的司法判例来看,关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大多发生于反不正当竞争之诉中。”夏海龙向记者解释称,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大数据、虚拟财产的保护秉持较为积极、开放的态度,即只要这些数据、虚拟财产是企业通过合法、正当的经营活动取得且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承认企业由此获得的商业利益并予以保护。他进一步指出,鉴于2021年9月份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中第一条第二款第一句话明确提到“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此虚拟货币丧失合法性,也就不能得到法律保护。然而,同样是基于该《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但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是该款第二句话:“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由此,北京仲裁委认为,《通知》并未禁止所有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的交易活动,而是禁止作为非法金融活动的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刘扬亦认同北京仲裁委的裁定。他表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才应当受到管制,而并非全部涉币行为,例如持有虚拟数字货币,持有行为本身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我个人认为,在《通知》发布前,自然人之间委托购买并保管比特币的行为,并不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刘扬向记者强调。而《通知》发布后的部分合法性,刘扬则引用了其中第一条第四款第二句话:“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须当注意,如果认为一切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无效,就没有必要加上‘违背公序良俗的’这句话了。”刘扬认为,只有投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才能导致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换句话说,如果投资行为不违反公序良俗,则民事行为有效,有效的后果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目前一些公布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主要分歧,在于《通知》是否可以直接解读为所有虚拟货币均是非法的财产,一概不受法律保护,或是仅限于否定其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以及禁止相关的金融活动。”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娄鹤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道。回到本文开头的判决本身,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审判也蕴含了其对发展中的新兴事物秉承着较为宽容审慎的裁判思路。在《通知》未出台前,王谨在其前述文章中指出,民商事审判中,一方面固然要考虑监管的相关规定,依法支持监管机构有效行使监管职能;但是也要严格区分民商事审判和行政监管的不同职能定位。“法律视角对待此类行政监管领域的禁止性规定,还是以不过度干涉为好。”王谨认为,在没有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没有明显损害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应尽量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契约自由。夏海龙向记者分析称,仲裁委的仲裁员基本都是律师、学者、专家等组成的,他们对新事物的理解与司法人员有较大的不同,更倾向于尊重民事主体间的意思自治,除非法律明确禁止,仲裁员一般不会轻易否定民事行为。“在大多数的商人和律师眼里,比特币显然具有财产属性,但是监管发声了,司法系统也必须要尊重。”夏海龙对此观点鲜明,在目前我国的监管体系下,虚拟货币不可能取得合法地位。审判尺度不一:虚拟财产认定存分歧在司法实践中,北京、上海有多家法院认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而更多的地方中级法院则对除比特币以外的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不予认可,部分法院认可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但称其“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各方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把握程度不同,再加上审判的价值取向,造就了如今的“同案不同判”现象。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近期各地中级法院公布的相关判决发现,北京、上海有多家法院认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认定依据较为严谨,主要从效用性(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方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终法院多主张相关交易合同无效,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结果作为处理,也有的支持虚拟财产债权人提出的返还比特币的请求。比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终10254号】认为,比特币的物理存在形态为数字代码,存在于网络空间中,能够以现有度量标准量化其价值,故根据法律规定,比特币符合作为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具有物的属性。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1民终11624号】认为,BSN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是使用矿机(超级计算器)连接指定矿池根据特定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后所获得的奖励。从其产生的过程看,挖矿的过程凝结了人类的劳动成果,具有一定价值;由于其特定的程序和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无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后,所有权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兑现,可以进行使用支配。BSN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可以作为普通商品进行交易。与此同时,更多的地方中级法院则对除比特币以外的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不予认可,部分法院认可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但称其“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故最后的审判结果还是指向“诉请不予支持”“合同无效”“不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受案范围”“风险自担”。比如,2021年7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4民终2401号】认为,由云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创立的数字代币CC币是未经批准由平台发行,数量由平台自由发放,并不凝结人类抽象劳动,且无法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因此该数字代币不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不具备商品的流通性。2021年11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终11978号】认为,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既非货币,亦不具备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的行为,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2021年12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终9625号】认为,以太坊不由当局发行,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种类物的属性,亦无法用法定货币进行量化。2022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终352号】认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产生的风险应当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纠纷案件还面临哪些裁量难题?娄鹤表示,相关案件面临取证难、司法程序处置难等困境,由于虚拟货币的技术属性,在案件处理中会涉及信息壁垒、域外取证及认定标准不统一等;对虚拟财产进行冻结、委托第三方处理等。“一方面,我国已经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因而否定了基于虚拟货币主张经济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国家并未禁止虚拟货币,行为人又的确能够通过虚拟货币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夏海龙指出,在涉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对相关的“盗窃”、诈骗行为定罪、犯罪金额如何认定等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亟待解决。娄鹤也认为,此类案件在经济损失的认定上有难度。“目前相关认定标准不统一,去中心化特点导致虚拟货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差异,价格波动较大。”他说道。其实,国内在目前审判尺度不一的情况下,对于承认虚拟货币财产价值的纠纷案件,便存在着价值认定的“矛”与“盾”。判例中的比特币价值:零、市场价,还是共同认可价格?“《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亦认可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财产性价值,如果一概拒绝予以保护,对当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以全国首例涉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撤销案件【(2018)粤03民特719号】为例。2017年12月2日,当事人签署的一份协议中规定,高某要分三期将李某委托其进行理财的数字货币资产(20.13个比特币、50个比特币现金、12.66个比特币钻石)全部归还至李某的电子钱包。结果,该协议签订后,高某未履行合同义务。李某遂根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要高某归还上述数字货币资产相等价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诉求。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约定交付双方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应予赔偿。在比特币的财产价值上,仲裁庭参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网站公布的合同约定履行时点有关BTC(比特币)和BCH(比特币现金)收盘价的公开信息,估算应赔偿的财产损失。高某宇随后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深圳中院撤销上述仲裁裁决,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该仲裁裁决违反我国公共利益。具体而言,高某主张,根据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网站提供数字货币的交易及定价均为非法。仲裁裁决认定高某赔偿李某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实质上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因而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故仲裁裁决应予撤销。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网发布的《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21)》(下称《年度观察》)中,将该案称为全国首例涉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撤销案件,亦是近年来法院确认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并予以撤销的极少数案件之一。根据《报核规定》第3条,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内地仲裁机构作出之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而拟予撤销的案件必须逐级上报最高院批准。也就是说,该案结论已得到最高院背书,因此结论具有可参照性和可复制性,对未来司法和仲裁实践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年度观察》认为,《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亦认可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财产性价值,如果一概拒绝予以保护,对当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决中,在确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价值时,并未如上述仲裁裁决一样采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币市场价格,而是采用当事人共同认可的价格作为标准,以此避开了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的兑付、定价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规定。“如何在不违反国家货币政策的前提下客观公平地确定虚拟货币的财产价值并对其予以保护,是未来司法实践需要解决的难题。”《年度观察》提到。娄鹤认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虚拟财产都定价问题,通常可以参考标准有:根据用户真实货币的投入计算;根据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网络运营商确定的定价;根据受害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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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 | 涉比特币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拍案 | 涉比特币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拍案 | 涉比特币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媒体: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1-12-30 22:43

武丹/制图原标题:涉比特币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北京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一审宣判记者|潘 巧责编|张晶晶正文共3761个字,预计阅读需11分钟▼比特币是一种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的虚拟货币,参与者使用专业计算机设备执行特定算法成功后,有机会获得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奖励。通过这种途径获得比特币的方法被称为“挖矿”,用来生产比特币的专业计算机设备被称为“矿机”。12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因比特币“挖矿”迟迟未见收益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该院一审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据了解,该案也是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的案件。宣判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反馈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线索,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近年来,不少法院在涉及比特币的合同纠纷中认定合同无效,但也有部分法院以“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为相关合同合法、有效。因此,在涉及比特币合同的效力问题上,各地法院裁判思路并不统一。损害公共利益“挖矿”合同被认定无效朝阳法院一审宣判的该起案件源于一起购买比特币“矿机”并委托运营的服务合同纠纷。2019年5月,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某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块链公司)签订《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书》及《云数据服务器托管及数据增值服务协议》,约定由北京公司委托区块链公司采购、管理“矿机”,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合同签订后,北京公司向区块链公司支付1000万元,区块链公司以每台5040元的价格购买了1542台“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矿机”放置在四川运行。合同履行期间,区块链公司向北京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按照北京公司方面的说法,根据双方签订的《增值服务协议》约定,北京公司可获得296.5117976个比特币,除去已经收取的,区块链公司仍应向其支付比特币278.1654976个。另外,双方签订的1年服务期限届满后,区块链公司并未交还比特币“矿机”,应当赔偿损失。北京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区块链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比特币“矿机”的损失。区块链公司不同意北京公司的诉讼请求,在庭审中辩称已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由于北京公司没有及时缴纳电费,导致服务器无法运行,过错不在该公司,不应承担相应责任。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所涉交易实际上是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此类“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且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突出,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法院认为,两公司在明知“挖矿”及比特币交易存在风险,且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相关交易的情况下,仍签订代为“挖矿”协议,此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因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亦不应受到法律保护,造成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合同无效,一审判决驳回北京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据了解,本案宣判后,北京公司当庭表示上诉。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童志锋认为,上述判决契合了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等系列监督政策的精神和指导思想,切合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和国家政策、大政方针。上海交通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渊表示,虚拟货币存在风险,任其发展会对我国金融体系造成威胁,上述判决对未来类案判决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也是对国家政策转变的明确回应。涉比特币合同的效力问题认定不一近年来,关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及“挖矿”活动的风险防范、整治,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等政策文件,明确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并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提示。尤其是今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开展打击整治,并再次提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过,虽然多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对投资比特币及“挖矿”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但目前尚没有法律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出具体规定。部分法院依据上述政策文件的规定,认为投资、交易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等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判决相关合同无效。朝阳法院的判决即是以“挖矿”合同违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认为“挖矿”活动及虚拟货币的相关交易行业存在诸多风险和危害,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经济发展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据媒体报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的首例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纠纷案中,则以该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的规定,认定比特币“挖矿”是资源消耗巨大、不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风险投资活动,违背公序良俗,判决“挖矿”合同无效,损失自担。记者通过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发现,近年来与比特币有关的纠纷案件主要涉及“挖矿”项目、借贷、委托理财等内容。针对上述案中涉及比特币合同的效力问题,各地法院处理思路不同。同样是购买或托管比特币“矿机”的合同,今年北京、辽宁、四川、广西等地法院宣判的多起案件中均认定涉案合同合法有效。在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案件中,还有的法院认为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或者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直接驳回起诉。即使在同一案件中,也存在两审法院对于合同效力认定不一的情况。今年5月,山东宣判的一起委托投资比特币案件中,两审法院对于委托投资比特币合同是否有效作出不同判决。此案中,山东省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成立有效,理由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虽然否定了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并禁止流通,但上述规定未否认虚拟货币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禁止对此类虚拟货币的持有,比特币属受法律保护的虚拟财产,双方成立的委托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则认为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因虚拟货币产生的债务均系非法债务,委托合同关系属无效合同。合同效力应分类区分对于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原合同法及民法典均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或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2019年11月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1条还明确,规章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时应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按照上述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都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不过,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的上述规范性文件是否会影响合同效力,并未明确规定。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认为,规范性文件也可以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是国家出台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虽然不属于部门规章,但属于政府行使正当权力的范围,也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中,针对上诉方提出的违反《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是否可以依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涉案合同无效的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提到,“《公告》虽不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但其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故不能仅因其非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属性就不予考虑。”涉比特币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是否受法律保护?童志锋认为,确定涉及比特币合同的效力问题,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并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充分说理。武长海表示,涉比特币相关行为的效力认定应分类处理。从“挖矿”合同来说,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认为以前的挖矿合同全部违法。“如果‘挖矿’合同是《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出台前签订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由于国家政策原因不能实施的后续合同则应当终止。”另外,武长海认为,建立比特币或者其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行为,相关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比特币的个人持有,则应从保护其私有意义的角度出发,比对国际交易平台的交易价值进行价值判断。何渊认为,涉及比特币的合同效力问题主要分为“挖矿”合同、比特币交易及比特币本身的属性三类情况。“受国家政策影响,‘挖矿’合同及比特币交易未来将会因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但比特币本身的属性和价值并不会被否定。”“民商事审判工作是国家维护经济秩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将法律规则的适用与中央监管政策目标的实现相结合。人民法院在确认合同行为效力时,在遵循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应兼顾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以国家整体利益优先。”何渊说。原标题:《拍案 | 涉比特币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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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起“网红”案件谈比特币挖矿委托纠纷诉讼策略选择2021-12-20在比特币挖矿领域中,矿机托管是一种普遍的合作方式,2021年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个部门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随着国家关于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和挖矿监管力度趋紧和比特币价格的剧烈波动,比特币挖矿不再是稳赚不赔的生意,因此产生的比特币委托挖矿合同纠纷日趋增多。此类纠纷除了法律规定外,更容易受到政策导向和虚拟数字货币法律属性影响,因此选择怎样的诉讼策略,直接决定了诉讼目的能否实现。笔者将结合涉币政策出台的时间节点,以两起“网红”案件为样本进行深入剖析,旨在寻求比特币挖矿委托纠纷的最佳诉讼策略,以飨读者。一、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委托纠纷案一审判决合同无效近日,北京首例比特币合同案一审宣判的消息刷爆了法律圈(以下简称“丰复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因比特币“挖矿”迟迟未见收益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丰复案”是今年9月24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出台后的“网红”判例,具有重要的风向标意义。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书》《云数据服务器托管及数据增值服务协议》,约定丰复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合同签订后,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1000万元人民币,中研智创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矿机”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水洛乡、沙湾乡的“矿场”运行。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研智创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2021年12月15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本案是服务合同纠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案由,原告一方诉讼请求清晰明了指向比特币收益,因合同内容违反政策导向,以致法院从环境保护和金融安全两个维度进行论述,即“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且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突出,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进而判决合同无效。关于合同无效的后果,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笔者认为法院还应当就无效的法律后果在判决主文部分进一步明确说明无效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民法典》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的规定,与《合同法》的无效法律后果规定一致。针对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在一方当事人没有直接提出返还矿机或退还最初支付受托人委托款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法院无法直接按照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判决,否则涉嫌超裁。在目前涉及矿机委托合同纠纷的案例中,罕有原告只请求确定合同无效的情况,反而一般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直接主张返还虚拟数字货币或要求支付基于委托挖矿产生的虚拟数字货币对应收益。然而法院在法定认定上第一步就是判定合同效力,在无效的结果上,囿于原告没有无效法律后果的合法诉请,法院只能判决合同无效,驳回其诉讼请求。因此,原告一定要提足相应诉讼请求,同时该项请求应满足合法性,即涉委托挖矿类案件中诉讼请求限于返还矿机或返还最初支付受托人的款项才可能满足合法性要求。二、跨国委托挖矿纠纷案最高法裁定返还矿机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通报显示肖毅存在违背新发展理念,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问题。肖毅案涉及的一桩跨国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案件在虚拟数字货币行业引发热议(以下简称“GM案”)。根据(2021)最高法民申3002号等裁判文书显示:德国Genesis Mining Limited(以下简称GM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江西抚州创世纪公司购买矿机,同时约定抚州创世纪公司对矿机进行组装并运营(挖矿)。根据约定向GM公司或其子公司指定平台报送运营数据(交付数字资产奖励),同时向GM公司发送费用清单并接受GM公司支付的费用及奖励。后抚州创世纪公司因GM公司未能支付其电费,故而暂停向GM公司支付数字资产。遂GM公司于2019年5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抚州创世纪公司返还其 57500台A2主机(每台主机均包括8片显卡)及60580台S9蚂蚁矿机。原一、二审法院皆支持了GM公司关于要求抚州创世纪公司返还比特币矿机的诉求,后抚州创世纪公司不服终审判决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在再审程序中审查,驳回了抚州创世纪的全部再审申请。相较“丰复案”而言,GM公司没有被法律事实表面法律关系所限制,巧妙地选择了物权案由中的返还原物纠纷,而这个案由包括的请求权思想却来源于合同的解除权理论。结合法院论述部分我们可以看出,江西省抚州中院和江西高院包括最高院观点中包括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进而产生的返还原物请求。因本案一审涉案时《民法典》还未实施,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享有法定的任意解除权。即作为本案的委托人GM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一经作出产生的法律效果就是双方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即时解除,法律后果就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产生。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故GM公司有权主张返还设备,考虑到案涉设备现仍处于运行使用状态,具备返还条件,原审判决抚州创世纪公司将设备返还给GM公司,并无不当。返还设备属于解除合同后“恢复原状”的情形。本案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定作出的时间是2021年6月23日,而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就已经组织召开了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会议中明确指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本案亦有关于涉及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和挖矿政策方面的论述,但可以明显看出,相关政策并没有直接让三级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且非导致本案合同解除的主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在评述案涉矿机托管合同是否应当解除时是这样认定的:本案所涉抚州数据中心的建立以及设备的保管运营,实际是利用设备进行高性能计算以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行为,系国家不予鼓励的高耗能产业,原审判令解除合同,双方法律关系终止,亦符合目前国家对案涉产业的调整方向。这是从侧面论证了解除的合法合理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认为:抚州创世纪公司接受GM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的案涉设备,对设备进行组装并运营,根据要求或约定向GM公司或其子公司指定平台报送运营数据,同时向GM公司发送费用清单并接受GM公司支付的费用及奖励。原审据此认定双方在事实上成立了委托保管运营合同法律关系,并无不当。抚州创世纪公司主张双方系联营或合作法律关系,但未举证证明双方具有共同投资以及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合意,故本院对该理由不予支持。三、两案法律事实对比和诉讼策略对比从法律事实上来看,“GM案”整体而言属于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德国GM公司委托中国内地一家公司购买矿机并组装,同时委托运营这些矿机挖虚拟数字货币,收益归GM公司,GM公司支付服务费和电费。而“丰复案”整体而言也属于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000万给中研智创公司委托其购买矿机并运营这些矿机挖虚拟数字货币,收益归丰复久信公司,中研智创公司收取服务费和电费。两个案例法律事实情况基本一致,裁判结果对当事人产生的影响却相差巨大,这与原告方诉讼方案和策略的选取有直接关系。“丰复案”中,原告选取的诉讼方案是就合同关系主张债权请求权——要求对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比特币收益。原本政策和司法是各自独立的,但在民事纠纷领域中,政策经常影响着司法裁判方向和尺度,涉委托挖矿类政策中最大的变化是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活动基本趋于认定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情形,因为打击虚拟数字货币的交易和挖矿行为的政策背后就是套用民事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结果。当然“GM案”中原告选取的角度是直接提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从这点来看,本案以解除合同作为切入点,合同有效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原告仍没有选择合同债权请求权角度设计诉讼方案,而是选择了返还原物纠纷,该诉讼请求策略整体偏稳,有利于最大化减少损失。反观“丰复案”,原告选取的案由角度是建立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风险过大,这样就会导致把合同有效性问题直接摆在司法机关面前,让其不得不考虑司法和政策该如何权衡的问题,明显是冒进的态势。但“丰复案”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后,很多读者都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法院没有对法律结果进行论述或给出结论。笔者认为,法院之所以没有对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完整论述,在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法院会考量这样做是否属于超裁,因超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即超过原告诉讼请求范围进行裁判的问题。其实前面第一部分最后笔者已经对合同无效后,法院判决中是否应当体现返还、返还什么乃至是否超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在此补充,笔者认为超裁不宜作扩大解释,应当只限于裁判结果上不应超过当事人诉讼请求,对法理、理由论述部分不应作严苛限制;另一方面是基于涉及虚拟数字货币挖矿纠纷的案件属于新兴领域纠纷,可参考的案例本就不多,但政策很多且变动较大,与司法实务稳定性难以完全匹配,所以全国涉及虚拟数字货币的案件,司法机关之间判决思路存在较大差异,至少合同效力方面认定就大量存在冲突的案例。该类型案件中法律事实与行业事实存在严重倒挂,虽然国家层面不认可案涉“挖矿”活动的合法性,但从行业角度讲,“挖矿”又确实能够带来真金白银,基于这种矛盾法院对无效法律后果明确返还效果后,有点给“挖矿”活动站台的意思,即对其行为进行保底承诺,维护其最低经济利益。综上,法院对该类案件在无效的后果进行阐明法理理由显得尤为被动。笔者认为,法律既然明确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若当事人只是诉请确认合同给无效,那么法院至少应当积极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即增加返还原物或恢复原状的请求,从而减少诉累。笔者亲身经历的案件中就存在很多判决内容涉及法院对无效的法律后果在当事人没有明确诉讼请求的情况下,在“本院认为”部分进行了论述,当然在最后裁判内容部分没有超裁,而是通过这种变通的做法,法院将其对无效的法律后果以法院视角予以评判。当事人如若在庭审中不接受法院的释明,在收到判决后充分理解法院阐述的无效法律后果的理由后对当事人尽快达成和解也是一种解决纠纷的路径。结合虚拟数字货币行业实际情况,笔者还有如下两个观点:第一,“GM案”判决委托合同解除支持返还矿机,从本质上讲是认为合同有效,因为解除合同是建立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而无效是自始无效。虽然“GM案”判决主文部分没有明确提及合同有效,但合同解除要基于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而挖矿严重违反政策的内容只是合同解除的非主要理由。而“丰复案”判决合同无效不支持返还收益,挖矿严重违反政策的考量反而成了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理由,之所以出现截然不同的认定,究竟是因为审理时间节点、是否含有涉外因素还是诉讼策略的选择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第二,两起案件基本事实大体相同,解除合同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也类似,都蕴含着“返还原物”和“恢复原状”的内容。从“GM案”可以看出,原告GM公司主张的是返还矿机,但我们知道双方委托合同关系建立最初始状态对应的法律行为应当是委托方向受托方交付钱(美元、欧元或人民币)而非交付矿机本身。其实这类案例是一个复杂法律关系,里面蕴含了买卖法律关系、委托法律关系。法院最终判决返还矿机而非购买矿机的原始资金,当然原告诉讼请求没有主张原始资金是一方面原因,但如若判决返还矿机有违公序良俗或涉嫌损害公共利益,那法院自当会对此进行论述,释明返还原始资金的问题,但实际情况却没有类似论述。因此这进一步印证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GM案”所涉合同是有效的,同时是对第一层买卖法律关系的有效性进行保护和确认,否则只有合同无效的结果才能恢复到最初的投资款的状态。同样的分析逻辑,我们带入“丰复案”,丰复久信公司打给中研智创公司1000万人民币,用于买矿机后运营挖矿业务,合同无效后理应也是返还矿机,那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这个案例,原告当时应当选择返还矿机或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最初支付的款项,但目前囿于二审程序无法变更诉讼请求,被告状态较为被动。这里有个问题,即究竟应当提返还矿机还是返还最初委托款?笔者认为,合同解除和无效合同的法律效果本质还是有所区别的,彻底恢复到原始状态应当是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而且应当是恢复到原始状态,因此“GM案”笔者对三级法院的认定持保留意见,即返还应当是GM最初支付的委托款。“GM案”中三级法院没有直接将委托挖矿的行为和背俗规则、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对号入座,但既然有最高院的判决,存在的问题暂且不论,笔者认为从诉讼实务角度和原告利益最大化角度,原告可基于诉讼时矿机和委托款价值大小综合考量诉讼请求的选择问题。就合同解除而言,其本质是结束双方现存法律关系,双方以前履行的期间皆合法有效,至于解除后能返还什么和返还多少,能否按照初始状态进行恢复原状,这些都要特殊考虑进行一案一判。就“GM案”而言,三级法院之所以能够支持返还矿机,笔者认为就是法院承认背后买卖关系确定了实体矿机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此时按照返还原物审理和判决就不存在障碍了。综上所述,笔者提出如上观点目的不在于矫枉过正,只在于和大家有个学术沟通。从上述观点延伸,因为矿机的价值属于行业共识问题,类似现在原宇宙和NFT的概念和产品,如果你是矿圈行业的人,自然会在内心确认其价值,而它的价值大小是随着虚拟数字货币涨跌作正相关涨跌的,从以往行业普遍标准来看,矿机的价格是按照购买时币价一年周期回本来计算的,即年化100%。因此,诉讼时原告可以先行评判矿机价值高还是购买矿机的原始资本金价值高,哪个高就选哪个作为返还原物纠纷的具体诉讼请求,这样可以做到原告利益最大化。当然,根据司法实务中,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判决乃至从一审到终审,时间跨度之大,而虚拟数字货币的涨跌是实时变动的,谁也无法把控这个跨度中虚拟数字货币和矿机的价格区间,同时笔者认为,针对涉及虚拟数字货币的民事诉讼或商事仲裁,虽然政策或部门规章趋严,但时至今日,尚没有明文否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关于“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的规定,这也是设计虚拟数字货币及挖矿活动民商事诉讼策略和方案的逻辑起点,建议原告重点从“虚拟商品”权益的保护角度设计诉讼请求和诉讼方案。本文作者:声明:            本文由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德恒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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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比特币及类数字货币纠纷争议解决之法律探究

2021-03-16

来源: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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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观点 | 比特币及类数字货币纠纷争议解决之法律探究 来源: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作者:汪磊 王乒 包仕鹏

  比特币的投资背景

  2021年伊始最热议的投资产品非比特币(Bitcoin)莫属了,每枚单价最高曾一度达六万美金。虽各国对于比特币监管均持不同态度,但今年的2月18日,全球首只比特币ETF(Purpose Bitcoin ETF,代码BTCC)在多伦多交易所上市,使得比特币价格又一路高歌,散户购买比特币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更有“特斯拉之父”马斯克持续为其代言,且特斯拉宣布已购买价值十五亿美金的比特币,曾一度获利超过2020年卖车的利润。

  我国对于比特币的监管

  我国目前对于比特币的监管的政策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3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虽然《通知》与《公告》仅为部门规范,但在涉及比特币的争议案件中,法院在相应的判决中均参考了上述两个规范。

  1. 比特币法律属性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下称《银行法》)第四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第二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银行法》明确了我国法定货币发行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且仅有人民币才能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禁止任何其他主体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币在我国市场上以法定货币的地位流通,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亦是经过国务院批准试点发行。《通知》与《公告》对私人发行数字货币及其流通的行为作出了进一步的禁止性规定,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属性,任何由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均不享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地位在市场上进行流通。《通知》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其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但认可其作为特定的“虚拟商品”的属性存在于市场。“虚拟商品”可为网络虚拟财产的表现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鉴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复杂性,且《民法典》并未具体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关于虚拟财产性质的问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我们认为,在法律上比特币不得作为法定货币使用,但在虚拟财产、商品的属性下,及其对应产生的财产权益应当予以肯定,并受到法律保护。

  2. 比特币交易的认定

  除挖矿的原始获得方式外,比特币还可以通过在比特币交易网络上进行交易取得。《通知》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公告》则禁止机构或任何个人从事代币发行或融资,禁止任何平台从事代币的兑换、买卖等中介业务。《公告》明确了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但在《通知》、《公告》或其他现行强制性法律法规中并未禁止投资者个人或机构持有比特币,亦未就比特币可交换性做出限制。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比特币争议案件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以“比特币”为关键词进行案例检索,查询到现涉比特币等虚拟币的争议案件达2235 件,另从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https://law.wkinfo.com.cn/)进行同样的案例检索,查询到该类案件共2174件。其中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各占约一半的比例,而民事案件中的案由则包括民间借贷、不当得利返还、委托投资、转让以及挖矿机购买等纠纷。

  我们注意到,在前述的司法认定中,法院审理涉及比特币的民商事案件时,在事实认定与裁判标准中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观点。

  1. 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在法律审判中应当受到保护

  根据杭州互联网法院做出的(2019)浙0192民初1626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吴某通过淘宝花费近2万元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运营的“FXBTC”网站中购买了2.675个比特币,此后发现该网站已关停,导致其所购买的比特币无法找回,由此请求上海某科技公司和淘宝公司赔偿对其造成的损失,但法院最终以该案原告举证不能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然而,本案作为全国首例比特币财产侵权纠纷案,判决虽未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认定了比特币具有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另外,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沪01民终13689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该案中,被告闫某某等人前往原告李某某等人的住处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迫使原告将其持有的18.88个比特币、6466个天空币转入被告指定的账户中,此后,原告以被告非法取得比特币为由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比特币。最终法院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财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由此判决闫某某等人共同返还从李某某等人处取得的比特币。

  在上述两个案例的审理中,法院均认可了比特币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其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民法典》对虚拟网络财产保护的规定,虚拟财产作为权利客体,应当需具备权利客体的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的特点。比特币需要通过“挖矿”产生,即需要购置、维护相关的专用机器设备,支付耗电能源的对价才能获得。同时比特币可以通过对价转让、交易,并产生金钱上可计算的经济收益,因此比特币具备财产的经济性或价值性,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其次,比特币的总量恒定为2100万个,具备稀缺性。最后,比特币的持有者可以通过对比特币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使其具备财产的排他性和可支配性。综上,比特币等代币或“虚拟货币”具备权利客体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虽不具备货币流通的合法性,但应赋予其作为虚拟财产或商品物的属性,其中也包含了物的可交换性。因此对于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商品的属性及对应产生的财产权益应予以肯定,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而《通知》和《公告》实质上否定了此类“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表明其虽有“虚拟货币”的称谓,但实际上并不享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

  2. 在我国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中进行虚拟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鄂01民终7588号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某在注册名为EAA的虚拟币内盘APP上交易名为EAA的“虚拟货币”,如有人在该APP上购买EAA“虚拟货币”,就可在现实中兑换成人民币,且该币与比特币具有类似的属性,即同属于“虚拟货币”,本案原告在平台完成与被告的交易后,请求认定该案所涉交易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EAA“虚拟货币”,但法院最终判决该交易风险应当由原告自行承担,驳回了原告的上诉。

  本案中,法院认为EAA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而是一种虚拟商品,不能进行发行融资,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其买卖、兑换、定价的行为全部要以网络平台作为支撑。而现在国家已经禁止EAA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及买卖,因此由于案涉标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涉及该标的物的交易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公告》表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公开融资的行为,因此在本案中,平台实际上提供了法定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违反了《公告》的规定,如果支持EAA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及买卖,将会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导致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混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原被告之间就EAA币达成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无效。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法院根据该条款的规定进行合同无效的处理,则会出现返还EAA币的结果。这样,势必会出现对EAA币的交付、定价等行为用司法行为进行确认,但这种行为本身已被国家所禁止,因此无法判决被告返还已经收到的EAA币。

  该案法院认为公民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该民事行为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依法无效,以至交易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 私人之间交易虚拟币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01民终964号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原告谭某转入被告覃某某账户4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覃某某的“虚拟货币”π币,被告在平台上向原告账户转入了10900个π币后,原告主张该交易合同无效并请求被告返还其40万元人民币。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由于案涉标的物为“虚拟货币”,其本身具有不合法性,因此涉及该标的物的交易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也应当相互返还。而二审法院认为即使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虚拟货币”的合同关系,且公民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该行为在我国却不受法律保护,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20)苏0903民初2887号不当得利一审民事裁定书中,原告陈某某通过火币网向被告杨某某购买价值为11313元人民币的USDT币,但此后由于原告错误转账50000元人民币至被告账户,因此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多余款项。本案法院认定因“虚拟货币”产生的债务,系非法债务,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该起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本院予以驳回。

  上述案例中,法院认为在私人之间进行“虚拟货币”的交易时,由于案涉标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该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且交易主体之间对于“虚拟货币”的多付、少付、付错对象等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虚拟货币”的交易风险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然而,《公告》虽然表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但并未明确指出比特币的持有和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在上述案件中,我国在承认了比特币的虚拟财产属性后,又将私人之间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认定为非法行为,由此要求投资者自行承担法律风险,该类判决是否符合立法本意是有待商榷的。

  4. 比特币挖掘机属于正常商品,受法律保护

  每个参与者执行特定算法成功解题时,就有机会获得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奖励,通过这种途径获得比特币的方法被称为“挖矿”。而“挖矿”这种途径则需要通过购买比特币挖矿机才能实行,因此比特币挖矿机纠纷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纠纷的范围。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1民终10053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原告陈某某与浙江某科技公司订立了比特币挖矿机买卖合同,后原告主张案涉标的物涉嫌违法而拒收货物,并要求被告返还贷款。二审法院认可了杭州互联网法院(2018)浙0192民初264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的裁判思路,即认为“矿工”通过“挖矿”生成比特币的行为类似于劳动生产行为,“矿工”“挖矿”生成的比特币凝结了人类抽象的劳动力,根据劳动价值理论,具有商品属性,且不否认比特币作为商品可以被接受者依法使用货币购买,本案的交易标的物为“挖矿机”,是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本身具有财产属性,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也并未禁止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未禁止买卖比特币挖矿机。

  因此,“挖矿机”属于正常的商品,法院在认定其交易属性的时候并未将其作为非法交易进行处理,在比特币挖矿机买卖纠纷中,大多数法院都采取了与杭州互联网法院相同的裁判思路,即将挖矿机作为普通商品的种类之一,并未禁止其交易,因此,对于买卖挖矿机产生的纠纷按照一般的货物买卖纠纷进行处理,也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中审理有关比特币类案件的要求。

  5. (2018)深仲裁字第64号仲裁案件的审理思路

  虽然大多数仲裁案件的裁判结果无法在网上查询,但是深圳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作出的(2018)深仲裁字第64号仲裁裁决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特719号裁定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作为中国首例支持以等值美元/人民币赔偿比特币财产损失被撤销的仲裁案件,该案对今后的仲裁与判决均具有重要的指引意义。

  本案仲裁庭审理认为,仲裁被申请人高某某未依照涉案合同的约定交付与申请人李某等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并因当予以赔偿,仲裁庭参考了申请人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网站公布的合同约定履行时点有关比特币的收盘价公开信息,估算应赔偿的损失为401,780美元。

  此后,深圳中院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理由撤销该仲裁裁决,其审理思路在于涉案仲裁裁决结果为赔偿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这实际上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而《通知》和《公告》均明确表示比特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属性,且禁止两者之间的兑付行为,因此该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影响金融稳定的后果。

  但与此同时,如果我国法律承认了比特币“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并给予其法律保护,却又将中国境内能够进行比特币交易的平台都认定为非法平台,且禁止提供定价和交易服务,那么在持有比特币的同时却无法以合法的途径享受到该项财产权利,实则在法律逻辑层面产生了一定的矛盾。

  司法实践中比特币争议解决案件的难点

  1. 立案

  在立案过程中,仍有不少法院的立案审查意见简单粗暴,认为比特币为非法的“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而不予立案。而我国现行相关的规定包括《通知》及《公告》均未认定比特币标的违法,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虚拟财产也应予以保护。

  2. 调查取证

  在传统的货币纠纷中,可以通过调取银行流水等资金流动的方式证明货币流向、持有等问题。但由于加密货币的匿名特性,个人隐藏自己的资产则更为方便,同时根据《公告》的相关规定,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从事兑换、买卖比特币等中介服务均为违法,即比特币交易平台的交易系违法行为,便无法通过当事人本人或法院调查渠道去调查取证。除去被告自认的情况下,对于案件事实的调查取证存在非常大的障碍。

  3. 财产保全

  财产纠纷中若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则需要进行保全。因为比特币不受国家监管,属于私人发行的范畴,法院无法对比特币采取冻结等措施。且因比特币交易平台合法性官方认定存疑,以比特币交易成交价格为基准,申请保全被告等额人民币财产价值亦在实践操作中存在障碍。

  4. 强制执行

  比特币的财产权利在受到侵害后,由于比特币交易的场所与账户并不受我国机构的控制,因此不能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要求比特币交易场所履行返还比特币的操作。在无法执行返还比特币的情形下,对于折价认定或者赔偿价格的确定问题,目前也尚未具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即是否能够参照相关的境外比特币网站的价格(例CoinMarketCap.com, okcoin.com)。不少法院认为因为相关网站并非我国认可的“虚拟货币”交易价格信息发布平台而不能通过其认定比特币的价值,但在中国境内无相关的定价和交易平台的情况下,仍拒绝参照国际上主流、较透明的市场价格来评估比特币价值,对于比特币的财产属性又是一种否认。

  结论

  我们认为,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非央行发行的数字性币,如比特币等其它类型的数字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合法性,故比特币作为货币类支付工具的民商事行为因违反国家法律及强制性规定而应严格禁止;然而,该等数字性币在特定情形下,若系争案件中具体法律关系未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在比特币等数字性币具备财产属性的前提下,在具体系争个案审理过程中,应对其到底系作为货币支付流通客体,还是作为数字性财产或易物交易的客体做出区别对待。为此司法裁判过程中,就同类/近似法律关系争议,与虚拟币数字财产相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有待的统一裁判适用。此外,系争案件中,数字币交易、交付、返还、等额赔偿中,均因国内缺失数字性货币在合法交易平台认可,以至最终系争案件保全、执行中缺乏实际操作性,导致权利人最终权益存在缺乏司法保障之风险,应值得该等数字货币交易参与者警醒。

  (声明:本文系作者授权新浪网转载,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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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比特币矿机如何定价?矿机价格走势的回顾与预判_腾讯新闻

研究:比特币矿机如何定价?矿机价格走势的回顾与预判_腾讯新闻

研究:比特币矿机如何定价?矿机价格走势的回顾与预判

作者 | Jaran Mellerud Hasrate Index

吴说区块链获得作者授权转载

比特币挖矿是一个周期性的资本密集型行业。从历史角度来看,决定该行业回本周期的最重要因素是购买矿机的时机。挖矿业务保持高效性固然极其重要,但在高价时进行矿机的购买显然会对回本周期产生影响。 

本文分析了矿机采购的时机对投资回报周期的影响,并且就矿机的定价方式以及未来矿机的价格走势进行了解释和预估。 

矿机是如何定价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一台矿机的唯一目的是输出算力。因此,机器的价格是基于其算力值和能耗值的。Hashrate Index的矿机价格指数1显示了不同能效等级矿机的价格随时间变化的走势。根据该指数,目前最高效矿机的平均价格为20美元/TH,这意味着Antminer S19j Pro(104 TH/s)的价格约为2000美元。 

矿机的市场价值与算力价格密切相关。算力价格是指单位算力的预期日收入。根据算力价格指数2来看,目前算力价格是0.0584美元,以Antminer S19j Pro(104 TH/s)为例,此价格下其日收入是6美元。算力价格的好处是,它抓住了决定挖矿收入的所有变量:难度、区块奖励和比特币价格。 

像任何其他可产生收益的资本资产一样,矿机的定价是基于它在其生命周期内产生收益的潜在能力,这几乎完全由算力价格决定。因此,矿机价格和算力价格两者高度相关。 

图一:高能效等级矿机价格和算力价格的变化走势

上图显示了矿机价格和算力价格在过去一年的变化。我们看到尽管有一定的滞后性,但矿机价格始终紧跟算力价格的走势。比特币价格的下跌和挖矿难度的上升导致了算力价格在11月至2月间的暴跌。在此期间,矿机价格之所以能保持相对平稳是因为仍然有将大量资本投入到矿机的部署中。 

5月至8月间,随着挖矿收益不断缩减,导致市场对机器的需求减少,机器价格因此急剧下降,进而迫使市场对机器重新定价。经过这一年的动荡,矿机价格下降了81%,算力价格更是下降了84%。 

大家或许想知道市场是如何对矿机进行定价的。估计矿机内在价值的一个简单方法是设定一个目标投资回本期,然后计算机器是否会产生足够的收益以实现在这期间的投资回本。 

按照以往来看,高能效等级矿机的价格一般是基于12至24个月的投资回收期。我们继续以Antminer S19j Pro(104 TH/s)3为例,假设目标回本周期为12个月,这样,一台每千瓦时需支付0.05美元的机器每天将产生6.1美元的收入以及3.7美元的支出,使其每天的毛利为2.4美元。然后我们把日毛利乘以365天,得到的年毛利为876美元,而这也将是你愿意为这台机器支付的最高价格,前提就是目标回收期为12个月。 

按照目前S19j Pro(104TH/s)机器约2000美元市场价格,以上述收益来算的话,其回本周期大约为27个月。但考虑到此前12个月的投资回报目标,你也许并不会进行采购这台机器。

把握矿机购买时机的重要性

结合上文中提及的矿机定价理论,现在让我们分析一下过去一年中不同时间段内购买矿机的回报情况。 

下图比较了过去一年中不同时间购买Antminer S19j Pro的回报周期。它显示了机器购买时的预期投资回报期和当前最新的预期投资回报期。 

图二:机器购买时的预期投资回报期和当前最新的预期投资回报期对比

在2021年11月的牛市高峰期,一台Antminer S19j Pro的价格约为11,000美元。尽管机器价格很高,但由于高利润的比特币挖矿环境,当时的预期投资回报期只有13个月。11月下旬,这台机器花了大约4美元的电费(0.05美元/度),平均每天收益为33美元,每天的毛利为29美元。比特币矿机简直就是在印钱,也难怪人们愿意花高价进行购买。 

但那些在高峰期花高价购买矿机的人可能会后悔他们的决定。曾经承诺的13个月的投资回报期已被一度增长到107个月,因为每天的挖矿收益已经从29美元下降到2.4美元。考虑到目前的挖矿经济,买入高能效等级的矿机后,需要到2030年才能回本。

我们可以看到,在1月至5月间购买机器的矿工同样面临着极长的投资回报期,是否能回本也变得非常不确定,原因是在2022年的前几个月,矿机价格并没有下跌那么多。 

如上述所示,矿机价格在夏季时急剧下跌。相比于在年初进行矿机采购的投资者,在此次价格下跌期间及之后购买机器的投资者的情况要好得多。7月份时购买的机器的预期回本周期为58个月(5年),而9月份的购买者其预期回报周期为47个月(4年)。尽管情况肯定会更糟,但对于像矿机这样快速贬值的资产来说,这些投资回报期仍然显得过于漫长。 

不出所料,现在正处于2022年购买矿机的最佳时机。预期投资回报周期为29个月,尽管这在历年看来仍然较长。有趣的是,如今购买矿机的预期回报期比2021年11月26日的预期回报期高出两倍之多。这是由于当时挖矿经济的臃肿和不可持续,关于这两点我们将在下文提及。

图三:Antminer S19j Pro回报率变化走势

接下来是关于矿机采购时机的选择的重要性的一些额外的观点,上图显示了2021年11月购买的Antminer S19j Pro的回本情况。可以看到期初的高挖矿利润率最终是如何实现快速投资回报的。随着一年内挖矿利润的下降,回报率同样呈现出逐渐下降趋势。目前只收回了38%的机器投资成本。 

2021年末挖矿市场主题:不惜任何电价进行挖矿

2021年末极高的挖矿收益使得在相对较高的电力价格下挖比特币仍是有利可图的。良好的挖矿经济激励矿工大量投资于矿机部署中。

图四:不同电价下的预期投资回报期和当前最新的预期投资回报期对比

上图将2021年11月和现在购买Antminer S19j Pro的预期投资回报期进行了比较。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对于2021年11月购买的机器,电价对投资回报期几乎没有影响。从0.03美元/度到0.07美元/度,仅将投资回收期从12个月延长到了14个月。但同时,如果你现在进行类似的机器购买,0.03美元/度到0.07美元/度之间的差异,却能使投资回收期从18个月剧增至74个月。 

2021年11月时,投资回收期对电价的敏感性极低,这表明当时的矿机市场已经过热。当挖矿经济如此膨胀,以至于矿工几乎愿意在任何电力成本的情况下挖矿。这是一个强烈的信号,表明市场条件已经在一个方向上走得太远,修正可能即将到来。在2021年11月购买矿机的矿工押注于比特币牛市的延续性,因为这将是唯一可以保持采矿利润率上升的条件。 

在火热的市场中进行资产采购很少能获利。最成功的投资者是那些在价格被压制时进行投资的逆向思维者。这样的投资者现在可能会更倾向于投资矿机,因为随着游戏从资本投资最大化转向运营支出最小化,行业参与者不得不更加谨慎。

从历史上看,购买矿机的最佳时机是预期投资回报期较低而挖矿经济紧张的时候。我们在2021年11月看到的90%的毛利率是不可持续的,迎来的只可能是“下降”。当利润率不可避免地下降时,机器价格也会下降。 

相对而言,在挖矿利润率紧张期间购买矿机意味着有扩大利润率的空间,这将导致投资回报期大大缩短。如果矿机同时以较低的投资回报期倍数定价,那么将有很大的可能获利。 

未来矿机价格走势

正如上文提到的,矿机价格与算力价格高度相关。因此,估计未来的矿机价格可以说是作为预测算力价格的一个函数。只要比特币价格不上涨,算力价格就会一直呈下降趋势。原因是全网算力可能会一直增长到2023年。算力价格的下降将导致矿机价格进一步收缩。 

此外,目前矿机市场的隐含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高,这意味着即使算力价格因多重压缩而保持平稳,机器价格也会持续下降。在目前的挖矿经济下,正常的18个月的投资回收期相当于每TH的价格约为13美元,这意味着比如今20美元/TH的价格下降了35%。 

另外,目前市场上机器供过于求,但我认为这还没有完全影响到市场。许多矿工正在苦苦挣扎4;一些人甚至拖欠机器抵押的贷款,迫使机器被扣押。矿工和贷款人抛售机器的供应冲击可能会在未来几个月对矿机市场造成巨大的下行压力。

综合来看,矿机价格或将持续大幅下降。

总结

比特币挖矿作为一个周期性的资本密集型产业,矿机的采购时机比大多数人意识到的要更重要。无论挖矿业务运作效率如何,高价时购买矿机历年来都被视为是对比特币挖矿收益最具破坏力的行为。

矿机定价的最简单方法是看其隐含的投资回报周期。矿机会迅速贬值,这意味着投资者应该以快速收回投资成本为目标。从历史的角度看,矿机市场的隐含投资回报期一般为12至24个月。超过此范围或将是矿机市场价值被低估或高估的信号。

有一点我们需要知道,当挖矿的经济效益不可持续时,投资回报期将格外漫长。超强的盈利期通常不会持续很久,当盈利期回落时,投资回本期将明显被拉长。这种情况曾在2022年时发生过,那些在2021年11月市场高峰期购买矿机的矿工已有过惨痛的经历。

在过去一年中,矿机的价格已下跌了80%以上。这可能激发了许多具备逆向思维的矿工的投资意愿。虽然机器比以前便宜许多,但由于挖矿难度越来越大,加上其他方面多重压缩,以及水深火热中的矿工较强的抛售心理,其价格可能会呈持续下降的趋势。

相关链接:

1.https://data.hashrateindex.com/asic-index-data

2.https://data.hashrateindex.com/chart/bitcoin-hashprice-index

3.https://hashrateindex.com/rigs/bitmain-antminer-s19j-pro-104th

4.https://hashrateindex.com/blog/an-overview-of-the-debt-burdens-of-the-public-bitcoin-miners/

根据央行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本文内容仅用于信息分享,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行为进行推广与背书,请读者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金融行为。不为任何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相关的发行、交易与融资等提供交易入口、指引、发行渠道引导等。吴说内容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复制等,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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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迎来监管升级 比特币投机者和矿工怎么看?

币圈迎来监管升级 比特币投机者和矿工怎么看?

2021年05月24日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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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肮脏的货币”再遭强监管 比特币投机者和矿工怎么看?

  作者: 周艾琳

  [ 比特币的所有权仍非常集中——2%的比特币持有者拥有所有可用比特币的95%。集中度本身就是风险,散户过多、投机性过强也是导致币圈暴涨暴跌的原因。 ]

  经历了特斯拉CEO马斯克(Elon Musk)出货、“不环保”言论的暴击,币圈又迎来了中国的监管升级。究竟“肮脏的货币”将何去何从?

  过去一周以来,比特币剧烈波动,幅度都在10000美元左右。截至北京时间5月23日18:30,一枚比特币的价格报35241美元,上周在监管消息过后一度反弹至40000美元上方。今年4月,比特币触及了64374美元的历史新高。

  有人All in有人信仰松动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金融委特别强调,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5月18日,中国三大行业协会集体发声,“币圈”迎来监管重拳整治,协会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等。

  面对冲击,据记者了解,多次经历“腰斩”行情的币圈投机者表示淡定,更不乏大呼“All in”的抄底者。比特币在5月19日盘中一度下探至30000美元整数关口,日内最大跌幅超10000美元、近30%,创今年2月以来新低。

  “我已经果断满仓杀入比特币了。”一投资比特币多年的矿工对记者表示。

  但也有一部分“信徒”的信仰开始瓦解。他们一方面是因为“币圈教主”马斯克的倒戈,另一方面也在担忧未来全球流动性退潮和全球监管升级。

  目前,已膨胀到2万亿美元的加密货币市场今非昔比,可谓已经对传统金融体系稳定构成了威胁,大量资金进出加密货币,可能影响到央行通过传统金融体系对经济的调节能力,而仍严重依赖传统金融系统和法币进行购买和退岀的加密货币市场,也可能面临现有体系的不断打压。

  币圈普遍的担忧在于,一旦全球监管机构下定决心绞杀数字货币,其实可以做到的方法有很多。例如,不仅可以通过银行系统切断法币对加密货币的买卖支持,还可以通过司法系统起诉和逮捕“教主们”;另外,通过网络审査,禁止一切关于加密货币的讨论和宣传。此外,潜在的监管手法还包括可能让苹果、微软和谷歌禁止在自己操作系统上安装任何加密货币钱包和客户端。

  矿工更担忧停电

  除了投机者,矿工也是整个加密货币生态中的关键部分,而他们自身也多为加密货币的持有人。接受记者采访的矿工和知情人士表示,矿场多数仍正常运作。

  “矿场大多位于四川和内蒙古。四川多为水力发电,相对是清洁能源,本身很多水资源不用其实也就浪费了,因此大家也不太担心;但内蒙古都是烧煤的,所以大家现在担心的是环保行动下,会不会对挖矿有所限制。”某加密货币钱包公司创始人、原某比特币矿池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另一位于四川的矿场负责人对记者反馈,目前矿场运作仍没有什么变化。

  比特币生产需要发挥计算机的算力,且极为耗电,这对于水电站而言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机会。去年以来,在火爆行情的带动下,矿工的挖矿收益随之攀升,进而推动矿机需求激增,各大采矿公司纷纷加购高算力矿机,希望能够趁当前币价处于高位且挖矿难度增加的背景下,通过提高算力来获得更稳定的挖矿收益。

  一名矿工对记者表示,在他2019年刚进场时,比特币大约反弹至10000美元的水平。当时,矿工们的财富来源于每10分钟左右生成一个不超过1MB大小的区块(记录了这10分钟内发生的验证过的交易内容),串联到最长的链尾部,每个区块的成功提交者可得到系统12.5个比特币的奖励。“一个月50台矿机大概要花4万~5万元的电费(按照0.32元/度的恒定电价),2019年基本每个月都有几万元的稳定收入,”

  “其实矿工不太怕币价跌或波动,只要能持续挖矿就能有收益,最怕的就是停电。”他称。每年5月时,四川进入丰水期。对于比特币矿工们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但他回忆称,每逢丰水期和枯水期转换之际,矿场都会停电10天,而这段倒贴电费的日子总是令人倍感煎熬。因此,如今部分矿工对于未来矿场监管的不确定性感到战战兢兢。

  加密货币究竟多“肮脏”?

  在很多人看来,这一轮币圈暴跌其实更多是马斯克的锅。

  “早前中国就禁止了比特币交易,此次协会声明更多是情绪的影响。其实,要不是马斯克早前的持续喊单,比特币可能早就跌了。”某加密货币交易所人士告诉记者。

  在全球碳中和的趋势下,比特币的耗能问题被推至风口浪尖。那么比特币究竟有多耗能?

  近期,英国《金融时报》发表了题为“肮脏的货币:日益突出的比特币能耗问题”的专题文章。文中提及,剑桥大学比特币耗电量指数(Bitcoin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index)的最新计算似乎表明,比特币挖矿每年耗电量为133.68太瓦时——这一基于最佳猜测的估算数字在过去5年里不断上升。这使得比特币的耗电量略高于瑞典(2020年用电量为131.8太瓦时),同时仅次于马来西亚(147.21太瓦时)。

  但是,比特币的真实耗电量数字实际上可能高得多。比特币价格上涨会吸引新的矿工,并意味着用更老、效率更低的设备挖矿,才能在财务上站得住脚。

  当然也有观点提出,中国有一部分挖矿活动使用清洁的水力发电。但剑桥大学的研究显示,约75%的矿工使用某种可再生能源,但可再生能源在总能耗中的占比仍不到40%。一些挖矿活动可能在电网外进行,从而加大追踪难度。所有这些细微差别都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币圈系紧安全带

  如今,可能投资人更关注的话题是——比特币还能跌多少?何时能进场抄底?

  目前来看,比特币尚未跌到马斯克持币的成本价25000美元。其实,币价距离“持币大户”灰度基金的成本价更是相去甚远。

  OKlink数据显示,灰度持仓65.29万枚比特币,估计成本为89.31亿美元。也就是说,灰度持有一枚比特币的平均成本仅约1.37万美元。

  其实,比特币涨多少只是一方面,投资者能否承受这种极端波动才是关键。自2020年10月至此轮下跌前,比特币从1万美元上涨至近5万美元。欧易研究院表示,在比特币牛市中发生的回撤,大约为基本趋势方向推进幅度的33%~66%,持续时间在一周或几周时间。即便自2021年1月以来比特币已经进入牛市,累计上涨了近2倍,但也经常发生暴跌,其中日最大跌幅超过5000美元的至少有7天,在2月22日和23日连续两天的日内最大跌幅都超过了10000美元。这样的高波动会导致无数杠杆客爆仓。

  比特币的所有权仍非常集中——2%的比特币持有者拥有所有可用比特币的95%。集中度本身就是风险,散户过多、投机性过强也是导致币圈暴涨暴跌的原因。

  不可忽视的是,仅仅是痴迷于比特币高风险回报的投资者要当心了——5月20日发布的4月美联储会议纪要显示,一些成员认为应该开始讨论美联储缩减购买金融资产的规模(tapering)。这是一个重要事件,在经济强劲复苏的背景下,部分委员对通胀和金融风险的担心可能在上升。8月的Jackson Hole全球央行年会美联储可能会宣布缩表的时间表。币圈可能要系紧安全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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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明 凯恩斯 占豪 花荣 金鼎 wu2198 丁大卫 易宪容 叶荣添 沙黾农 冯矿伟 趋势之友 空空道人 股市风云 股海光头

管清友

王永利:

稳利率严监管调结构

cf40:

聚焦大宗商品涨价

老艾:

红五月最后一周能否顺利收官?

程实:

谋求对等的数字化生产关系

连平:

大宗商品价格拐点大约在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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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茶品股:A股若想继续上涨 这个点必须强势拿下股海牧童:5月24日重点关注的板块及个股邦尼-----就是帮自己:挖掘行业与板块间重要的财经资讯股海灯塔:调整几天后再重返升势王晓爱:本周逢高注意控制仓位刘子股斋主人:星期一考核行情要求及交易策略封万里:大佬点破盘局牛股的关键 下周盯这点狼啸极行:区间上轨遇阻释放“重磅信号”炼金师:科学的分析方法 正确的思维模式很重要盘股王者:5月23日强势个股涨停板掘金WeNew:大盘短线有反弹需要徐小明:周一操作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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